2008年,新的假期调整方案正式施行,四大传统节日正式被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这一过程,大大增强了方案民意调查的透明度。
法定节假日的调整不但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文化生活,还丰富了人们的政治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是政治民主进程中新的里程碑
2007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13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的两天,全国主要媒体都刊载了修改全文,基本内容为: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简言之,就是改“五一”7天长假为3天小长假,增加3个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同时,还发布了带薪休假的规定。
至此,四大传统节日正式被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调整方案曾于当年11月8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此之前曾有一年多的酝酿期。如果追溯到最初的动议,据说可以往前推20年。总之,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个长期呼吁、争取得来的结果。因此,在看到征求意见的公报后大家都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喜不自禁,在博客上说:“这是众望所归,真让人激情澎湃!”
多方促进法定节假日调整
“第一次建议传统节日放假是在1988年,20年后,3个传统节日终于成为法定假日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得知法定节假日将要作出调整时十分兴奋。他是最早提出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人,他最初的想法是希望以此唤起国人对民族文化的自豪和热情。
赵丽宏之后,陆续有人提出类似建议,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星亮等。
2006年6月,有关部门发布文件详细说明增设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节的重要性,让支持传统节日的学者和民众感觉到振奋,但接下来的却是一段沉寂,争论几近停止。
新一轮的讨论热潮出现在2007年1月22日。那天,国家发改委到中国人民大学听取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意见。2月7日,广州信息时报、上海新闻晨报、杭州都市快报等10家地方媒体联名呼吁将除夕列入法定节假日。3月,民进中央向国务院建议,法定假日增加传统节日。接着,多位民俗专家也联名建议政府进行立法,使得假期更好地和民俗文化结合起来。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北大教授高丙中认为,改革节日放假,是对中国文化的一次致敬。
“事实表明,尽管关于假日的政策曾一度有抛弃传统的倾向,但是传统实际上是很难被抛弃的。”高丙中说,“从鞭炮被禁再到解禁的历程中可以看出,老百姓是多么欢迎民俗的元素。”
经过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论证比较之后,到11月份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基本形成。新的假期调整方案再次引发讨论热潮,媒体报道铺天盖地。从11月9日起,调整方案在全国媒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等予以公布,讨论达到最高潮,社会各界反响极为热烈。
据统计,从9日上午方案公布至当晚22时,5大网站共有45万网民参与讨论和投票。结果显示,近九成网民支持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 11天,七成多的网民支持增加清明、端午、中秋3个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八成网民支持保留“十一”国庆节和“春节”两个黄金周,八成多的网民支持将春节放假时间提前到除夕,近八成网民支持将元旦、五一及3个新增法定假日与前后周末调整成连续3天的“小长假”,九成多的网民支持全面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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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0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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