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女性在节日里到寺观烧香,求神拜佛。
元旦有到庙宇烧香的习俗。或去寺观祈福,《帝京景物略》说京师之人“旦至三日,男女於白塔寺绕塔”。 正德《姑苏志》记苏州“士女集佛宫道观,烧香答愿”。这些大城市的妇女出入寺观向佛道祈福。
宋代开始於三月三日祭祀北极佑圣真君,此神是道教将北极星的人格化,道观祭之。明代南北二京也有佑圣庙,三月三日遣官祭祀。明代杭州延袭宋代传统,《西湖游览志余》说:“三月三日,俗传为北极佑圣真君生辰。佑圣观中,修崇醮事,士女拈香,亦有就家启醮、酌水献花者。” 杭州的佑圣观有女性拈香祈福。
四月初八日,传说是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为纪念佛祖诞辰,佛寺举行浴佛、法会等活动,民间也有一定的节俗。浴佛方式为盆贮香水浴佛,浴佛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万历《湖广总志》说上津县“每年四月八日,各於寺观结立坛场,会集男女千百余人,罗跪於野,执经授受,谓之传经。”有的方志记载是信佛的女性“茹素者”赴寺,如天启浙江《平湖县志》:“四月八日,俗称浴佛之辰,男女茹素者咸会。”天启浙江《海盐县图经》:“四月八日,浮屠作浴佛会,男女茹素者各立会诵经。”也有方志泛称男女赴寺,嘉靖河南《真阳县志》:“男女趋之。”嘉靖云南《寻甸府志》:“男妇入寺为浴佛会。”其实在赴寺的妇女中,有一些人是为了乞子,如万历《扬州府志》说:“四月八日为浴佛节日,妇女有相约诣尼庵拜礼及求子息还愿者。” 百姓热心於浴佛活动除信仰或看佛事等因素外,还同佛寺举行的施舍活动有关。其施舍活动主要有两项:一是佛寺给结缘豆。《帝京景物略》有较详细记载,不过京师舍豆是祈福者作功德之举,我想民间的这一作法是向寺院学习的。请看其资料:“八日,舍豆儿,曰结缘,十八日亦舍。先是拈豆念佛,一豆,佛号一声,有念豆至石者。至日熟豆,人遍舍之,其人亦一念佛,啖一豆也。凡妇不见容於夫姑婉若者,婢妾摈於主及姥者,则自咎曰:身前世不舍豆儿,不结得人缘也。” 根据这样的道理,如果佛寺给人以豆,是表明与佛结缘,受佛保佑。一些在家庭里人际关系不顺的女性,希望通过“结缘”加以改善。二是施浴佛汤。正德海南《琼台志》也说:“盖妇女集尼庵饮浴水,余分送檀越未至者。”饮浴佛水,可使人更真切体会到佛佑,也是向寺院施供得到的一种交换。
夏至节气正值伏日,有一些习俗,嘉靖浙江《宁波府志》:“三伏,寺庙皆设醮,妇女走礼神佛。”人们把三伏作为特殊的日子看待,怀着祈求平安的心态度过这一段时间。
总之,明代女性在节日去寺观烧香拜佛者不少,有一些是宗教信徒,更多的为民俗信仰者。女性到寺观烧香拜佛也是她们接触社会或者说外出调剂生活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明代地方志的编撰者主要是当地的绅士,所反映出的地方风俗是绅士眼里的风俗。方志风俗志的记录是从习俗整体出发的,没有侧重女性的习俗,因此对于岁时节日中女性的活动,记录得很不充分。尽管如此,明代方志仍为我们提供了女性岁时节日生活基本面貌的记录。
明代属于男尊女卑农业社会,社会分工是男子主要从事农业以及外面的事物,女子主要在家内劳动,生育、女工以及家务是其职责,明代岁时节日生活呈现的仍然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习俗。不过传统习俗给予女子应有的活动空间,明代传承着这些习俗,如妇女观看迎春社伙、上元灯火,端午、重阳归宁,七夕乞巧,紫姑占卜,寺观烧香拜佛等等,均是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
明代岁时节日在传承中也发生着变异,随着社会的整体变迁,特别是明代农业的进一步开发与商品经济的活跃,岁时节日的巫术神秘色彩进一步削弱,人性的张扬和节日的娱乐性则在加强。女性节日习俗的审美价值与调节生活的作用表现得更加明显,闲暇娱乐的色彩更加突出。明代的大城市如两京、苏杭,女性的活动较之一般城镇和乡村更具有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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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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