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仰民俗与女性
首先看节日的一些传承巫术民俗与女性。
正月初五有送五穷的风俗,即初三以前不扫除,除四或初五始做卫生,而於初五天未亮将尘土拉圾以及纸作妇人倒出。这一风俗主要流行北方,正德陕西《朝邑县志》说:“五日以故彩纸为妇人,戊夜乃出妇人,送穷。”嘉靖河北《广平府志》记载:“至五日五更,初扫堂地之土,送於大门外,谓之送五穷。”从后代民俗可以证明,这些活动应当是由女性进行的。
正月七日为人日。笔者著文认为,中国古代人日节的主题为造人,是由鸡人创世神话结合生殖崇拜形成的,人胜的主要意义在於祈求生殖。 人日的性质决定了女性在该节的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明代的人日节虽然已经基本失去上述原始意义,但人日的一些活动形式仍保留着。如人胜习俗,崇祯浙江《嘉兴县志》:“士女造华胜相遗,或戴於髮。”对于女性来说,戴胜只是处于沿袭民俗,这样的习俗已是表现欢乐。
自古以来,妇女有立春戴春幡、春胜,帖宜春帖活动,这些习俗在明代衰落了。不过仍然可以见到个别事例,如嘉靖河北《河间府志》就说立春“帖宜春字”。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立春时:“民间妇女,各以春幡春胜,镂金簇彩,为燕蝶之属,问遗亲戚,缀以钗头。” 我们从上述资料中,读出的是节日的欢乐喜庆,女子戴胜已是在表现对美的追求。
明人上巳流行头戴荠菜花。嘉靖河南《永城县志》记载:“男妇多出,采戴荠花插之终日,俗云避眼疾。”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说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复繁华。” 明人戴荠是用以表达“岁丰”和“避眼疾”的愿望,并无过多神秘巫术气氛,却是外出春游的点缀。
清明女子簪柳於首。明朝人一般认为柳可以避邪,说明此点的方志有,嘉靖安徽《池州府志》:“士女戴柳枝及插门之左右,俗云避邪。”崇祯浙江《乌程县志》:“是晚插柳簷上,男女亦戴之,谚云:‘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 正德海南《琼台志》:“清明插柳,妇女簪榴花,谓不害眼,以米易梅蛳咂之,谓得目明。”除了防止眼病、辟邪有些巫术民俗的痕迹外,还有女子祝福自己红颜永住的心愿,结合这一活动是在清明踏青春游中出现的,我认为它反映了女性对生活的热爱和她们节日的快乐。
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又称端五、端阳、重午、天中节。中国古代把五月特别是夏至节气视为不太吉祥。 古人认为‘夏至一阴生’。即阴恶从五而生,五月五日双五相逢,是最不吉利的恶时,而这恰恰是阳气运行到端点的端阳之时。积极对付恶月、恶日的办法是以药克毒。端午採药之俗直到明代仍十分兴盛,人们认为端午节所採的药格外灵验。还用菖蒲、雄黄酒避毒,饰物禳除灾祥。人们门上装饰禳毒之物,明代门饰艾人与艾虎,还饰菖蒲、贴符、饰道家张天师画像。人们在身上要佩带一些饰物,以五色丝繫臂盛行。南方人还有佩“健人”的,主要是女子。万历浙江《秀水县志》:“妇女制缯为人形佩之,曰健人”。艾虎、茧虎也是佩带之物,嘉靖浙江《萧山县志》说:“女子以茧作龙虎,少长皆佩之,欲如龙虎之健。”还有佩带香袋的,万历海南《儋州志》:“男妇繫香袋,儿女彩索缠臂。”端午戴符者也不少,如万历江苏《扬州府志》:“儿女佩丹符。”嘉靖江苏《太仓州志》:“若道士所送画符,必帖之墙壁;其丹书小符,儿女皆佩之,以为避邪恶。“弘治福建《将乐县志》:“其男女幼者戴赤灵符。”这些佩带符的,有的干脆将符缝在衣服上,如嘉靖《萧山县志》就说端午“绣符缀衣。”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衣饰避恶还有其图形,如《明宫史》火集说“宫眷内臣穿五毒艾虎补子蟒衣”。端午头饰也是一项习俗。《帝京景物略》说:“簪佩各小纸符,簪或五毒,五瑞花草。” 所记很有概括性,小纸符与佩带符属同一类型之物。所谓五毒,《宛署杂记》卷十七记载:“妇女画蜈蚣、蛇、蝎、虎、蟾,为五毒符,插钗头。” 至於瑞花草,往往是指石榴花。《太仓州志》中有簪茧虎记载,而《闽书》所引《漳州志》说:“以茧作虎子,贴额”看来茧虎在端午习俗中是一个重要的标志物。在节日饰物中,以端午节的巫术色彩最浓,从民间工艺的角度看,健人、艾虎、茧虎、香袋、五毒符具有审美情趣,透过巫术表现,我们看到的仍是女性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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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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