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文学最典型的特点是:以口耳相传为其主要传播方式,
以集体创作为其主要创作特征,以仪式讲诵为其主要生存形态,
而在我们看来随意性很大的“杂选”的抄本也比较集中地体现着这种仪式文学的意义。
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文学的自觉是一个免不了的问题。中国文学自觉的时代,除了比较通行的“魏晋说”外,还有“先秦说”和“汉代说”、“六朝说”等。文学自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文学体裁自觉的时代并不相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学创造者和接受者对文学的自觉也不相同。对唐五代的敦煌民众来说,文学仅是某种社会文化活动的一种形式,或者说是某种社会文化仪式的组成部分。
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我们认为,敦煌民众心目中的文学和文人心目中的文学并不完全相同。比如,敦煌遗书中保存且见于传世文献的文学,像《诗经》、《文选》、《玉台新咏》及部分唐代诗人的作品,以及独赖敦煌遗书保存下来的一部分文人作品,如韦庄的《秦妇吟》等,是文人心目中最正宗的文学,但它们是不是敦煌民众心目中的文学,还要做具体分析。
敦煌文学是社会文化仪式的一部分
敦煌民众心中的文学是某种社会文化仪式的一部分,敦煌民众并不把文学作为案头欣赏的东西看待。所以,中原文人的作品只能是敦煌文学的哺育者,是敦煌民众学习文学、创造文学的样板,其本身并不是他们心中的文学。然而,这当中还有一种情况要区分。从中原传来的文人文学,当敦煌人把它们运用到自己生活的各种仪式中的时候,敦煌民众已赋予他们另一种含义,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已经变成敦煌文学了。敦煌文学写卷中有诸多民间歌赋和文人作品混淆杂抄在一起,其原因也在于此。
因此,敦煌文学最典型的特点是:以口耳相传为其主要传播方式,以集体创作为其主要创作特征,以仪式讲诵为其主要生存形态,而在我们看来随意性很大的“杂选”的抄本也比较集中地体现着这种仪式文学的意义。
文学的口耳相传主要通过各种仪式进行。仪式是人类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体现形式。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劳动中,创造了各种各样的仪式。这些高度凝炼的礼仪,是人类告别野蛮、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所以,仪式是文化的贮存器,是文化(文学)产生的模式,也是文化(文学)存在的模式。从文学角度看,仪式的一次展演过程就是一个“文学事件”。
敦煌民间仪式,大致可分为世俗仪式和宗教仪式。世俗仪式主要包括人生里程仪式,如冠礼、婚礼、丧礼等;岁时礼俗仪式,如辞旧迎新的驱傩仪式、元日敬亲仪式、三月三日禊洁仪式、七月七日乞巧仪式、九月九日登高避邪御寒仪式、腊祭仪式;还包括其他仪式,如各种祭祖仪式、求神乞福仪式、民间娱乐仪式等。民间宗教仪式主要指世俗化的佛教仪式,如俗讲仪式、转变仪式、化缘仪式等。在这些仪式中,唱诵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唱诵的内容除了少量的佛经、道经外,大都是民间歌诀。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敦煌文学可作如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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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3-3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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