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新的观点重新探究中华文明之根的学术热潮,正在升温。但是,不难看出许多不同角度的着眼点往往却不约而同地关注了中国古文化史的精英文化。学者们从儒家、法家、道家、阴阳家的早期贡献论述到他们在中国文化发展中的深刻影响,不少真知灼见突破了旧学经院教条的框框,阐发了颇有价值的理论,相对地却对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基缺乏探索。甚至按民族区分研究文化史论时,也很少从实证上抓住中国各民族原产食文化的萌芽、发展、分野的具体特征进行辨证。我注意到,很久以来的汉族文化研究,在宏观上偏于笼而统之,在微观上极少文化质(素)的比较,致使汉族文化的研究,始终在模糊概念和范畴中“摸象”,流行了许多形而上学的不得要领的说法。事实上,中国如果以黄河、长江两大河流为轴;以地处北南不同的生态环境为分野;以北方旱田、南方水田的农耕产食文化为内容:不难看出汉族文化起码可以有北方的麦黍文化和南方的稻米文化的鲜明区分。如果不从这两大农耕产食的文化体系去认识汉族文化,汉民族的文化类型及特征是无从概括或把握的。本文正是为了从中华文明的根基去探索汉文化的特色,才选择了以黄河流域为主轴的麦黍产食农耕文化为对象,对汉文化以及它与北方诸民族文化的关系做一些粗线条的论证,以期使中华民族文化的学术焦点再微微升起些热度。
(一)从中国古代产食分布看麦黍文化
当代文化人类学关于人类产食传播的学说,不论有哪些局限,其所依据的产食文化类型却是十分实在的。产食文化在世界几个大河流域的发展,推进了社会的变迁,兴起了古代都城生产与消费方式,形成了新石器文明的产食活动模式和古俗惯制。原始采集经济经过野生种籽的发现及耕作种植方法的发明与农具的创造,发展了农耕产食文化丛;原始狩猎经济经过对剩余存活猎物的驯养,发展了畜牧产食文化丛;同时也经过网具的发明,使猎鱼走上捕捞渔业的产食文化发展道路。产食活动的大分野,在全球所有的陆地与海洋形成了不同的产食传播环境。其中,利用大河流域的自然水系和灌溉系统,推动了农耕文化的优先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构成了比较合理的产食文化分布。
其中,中国北部以黄河流域为主体的定居产食活动,早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时期便进入了杂粮种植型的农耕时代。当时栽培的作物至少包括:稷、黍、粟、稗、菽(豆)类及麻籽,以及当时做为杂粮复合体的麦与稻。后来,麦类作物在北部中国有了大发展,逐渐把其它杂粮排挤到次级位置;而南部中国又突出发展了多品种的水稻作物。统率了其它作物,形成了中国两大农耕文化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北部中国杂粮种植型的文化有其突出的特色。那就是以黍、稷为先导的古代五谷栽培文化丛的农业根基。从所周知,中国最早的五谷是黍、稷、麦、菽、麻(籽)。黍、稷的地位十分显要。在麦类食物尚未普遍进入寻常百姓家的漫长历史中,黍米、稷米是中国北部的日常主食。在《诗经·小雅·楚茨》中有“自昔何为?我艺黍稷,我黍与与,我稷翼翼。”在不少古代典籍中更称稷是“百谷之主”、“五谷之长”。尽管那时麦类在杂粮中也显有位置,在《诗经》的《 风》、《魏风》中都有名句吟麦,但比起黍稷,还稍有逊色。从现代黄河中上游及其支系渭河、汾河流域的作物分布和民间日常食物取向看,以吃稷子米(糜子米)、黍米(粘黄米)、粟米(小米)这三种黄色米类为主食的民众远比吃燕麦、小麦粉的为多;或者平均每户吃上述黄色米类的顿数远超过了吃麦食的次数。小米粥、稷子饭,黄米粘糕成为民俗美食伴随亿万农家流传了不只五千年。
在全世界旧大陆农耕文化中,中国北方独树一帜,它与地中海种麦文化和东南亚根栽文化以及东印度、中国南部发展湿地杂粮——水稻文化都大为不同,在广阔的黄土地带发展了黍、稷等杂粮的旱田种植文化,并拥有很高的精耕程度,直到近现代发展成为以种麦为主的大农业文化。这种农耕文化模式普遍采用了黄牛、马、驴等畜力耕作,与中国南部的水牛相对应;用大片土地的垅作和种子直播法与中国南部的小块水田和插秧法相对应;用利用天雨与南中国固定水塘相对应;用畜力拉车与中国南部人力撑船的运载工具相对应。同时,形成了以黍米、稷米、麦粉、杂豆为食物的形形色色的米面食品与中国南部以大米、糯米为主食物的饮食文化的两大分野,直至今日。
(二)从古代俗制的某些创立看麦黍文化
人类文明的标志有很多,其中人类社会较早地以度、量、衡制度为准绳进行公平的有秩序的交换和交易,是古代文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中国的度、量、衡制度的产生虽然无法确定时日,但是却可以准确地断定来自种植业占农耕统治优势的古老年代首先是中国最早的度制:度,是测定物体长短的俗制。中国古代测长短的用具叫做“度尺”,同时又称“黍尺”。标定这种尺的依据是以黍粒为准,每一个纵黍籽粒为1分长度;10黍纵粒为1寸;1百个黍纵粒为1尺,所谓黍尺。以此类推,千黍为丈。
其次是中国最早的量制:量,是测定器物容量的。古代中国制定了合、升、斗、石的容量器具,也同样是以黍的中等籽粒为准的。每1千2百粒黍为1合;1万2千粒黍定为1升;12万粒黍为1斗。以此类推。
再其次是中国最早的衡制:衡,测定物体重量的制度。古代中国标定最轻的重单位是絫(同累),以上又有“铢”、“龠”、“两”之分,以后有了斤。中国古代的衡制单位不论怎样说法不一,但大都是以黍粒的单位为准的,也有以粟粒为准的说法(如《淮南子·天文》)。通常的标定是10黍为1絫;百黍为1铢;12铢为1龠,即1千2百黍;24铢为1两,即2龠为两,或称12铢的两倍重量,叫做“两”,这正是“两”这个重单位的由来;以此类推。又有以粟为依据的衡制,则确定144粟粒为1铢重,即12粟为1分重,12分当1铢重,12铢当半两重。
由重量单位的铢和两导致了汉代币制,流通了半两钱、五铢钱。汉武帝以前的半两钱在流通中出了不足量弊害,武帝元狩五年罢半两钱,铸五铢钱;魏、晋、南北朝相继流通五铢钱为通用币。甚至在古代神仙传说中把仙衣的重量都颂之曰“五铢衣”,以言其极轻。所有这些,一概源于黍、粟的种植。
某些古代文明的俗制,只要认真追踪探索,就不难找到和中国北方的麦黍种植文化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黍的籽粒在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上不仅仅是中国人众赖以生存的食物,当然这一点是首要的;但是黍粒做为中国北方特有的文化元素,却能实实在在发挥它创造文明俗制的功能。当古中国的农民用百粒纵黍排成相连的直线,并把它称做尺的时候,一种公众认可而人人遵守的制度便形成了约定俗成的文明秩序。古中国度量衡制及部分汉币制的创建和世代沿袭,全然来自于种黍这一原文化,从而奠定了古代中国货物交流、买卖交易、互市交换的公平秩序,广泛促进了古中国的社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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