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过仪式。节日里总是比平日多了一些仪式,或者说,正因为有了仪式,才有节日的内容。缺乏仪式的节日是不可能有感召力和生命力的,离开了仪式的节日是空洞乏味的。
即以春节来说,贴春联、吃年饭、包饺子、守岁、拜年、燃放烟花爆竹等等,都是仪式。同样是吃饭,吃年饭跟平时吃饭是很不一样的,年饭有很多菜式,其中不少菜式隐喻着美好的愿望,蕴含着祈福的涵义,吃饭时要缅怀祖宗,一家人必须团聚……所有这些其实都是仪式。正是这些仪式决定了春节之为春节。
对仪式的任何加减都不是一件简单、随意的事情。比如说春晚之所以有一定的生命力,是因为春晚从1983年至今年已办了28届,已成为了一种新的仪式,因为它在总体上符合一家人在除夕之夜团聚守岁的传统。你可以不喜欢它的节目,但你真的也难以找出替代它的形式,即仪式。又比如燃放烟花爆竹,一些城市在禁止之后,又有条件地解禁,让人们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这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仪式,这种仪式根植于老百姓的内心深处,只能因势利导,扬长避短,事实上也很难一刀切地一禁了之。
在目前的环境下,我们要更多地强调仪式的传承。这是因为,有太多的仪式被人们遗忘了。很多年以来,人们误会了“文化”与“文明”这两个概念,把很多文化的东西当作是落后的文明加以革除,造成了事实上的文化断裂和文化遗忘,这是很不应该的。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一是强化或改进已有的仪式,二是补课,重新找回那些被遗忘的仪式,重新点燃传统文化的香火。
我们也必须看到,仪式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今天的年轻一代之所以对西方的一些节日有浓厚兴趣,跟那些节日特有的强烈的仪式感很有关系,跟那些仪式的浓厚的现代感也很有关系。因此,我们不应该食古不化,在准确地把握了节日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大胆地推陈出新,创造一些新的节日仪式。比如在春节,大人喜欢对孩子说,过了农历新年你就大了一岁,这当中包含着重要的成长的提醒。那么,我们能否利用春节长假,为那些年满十八岁的孩子举行成人礼?如果能在国家法律层面的规定下,通过这种成人礼把传统节日跟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结合起来,将为他们制造一种难忘的成长记忆。
再比如说,元宵节是一个“灯节”,张灯结彩是这个节日的主要仪式。我们能否在元宵节中灌注狂欢的色彩,如花车巡游等等,以形成中国特色的狂欢节?之所以有这样的倡议,是因为,任何一个节日必须吸引足够多的年轻人的喜爱和参与,才能得到真正的、永续的传承。(来源:深圳特区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02-17 12:54:00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