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方人类学家而言,特纳代表学科史上的一个阶段,而对我来说,他对于仪式所作的考察,如同讽刺剧一样刺激着我们。
我们的近代“革命”,颠覆了古代礼仪制度,向来没有想象到,这种制度里,居然可能包含着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性”。
我们能否用特纳的观点来研究中国礼仪,并说其中也有“反结构”因素?
维持等级之间的“差序”,显然是礼仪制度宣明的目的。因而,中国礼仪更像是彻头彻尾的“结构”。然而,难道礼仪制度主张的道德、感情、交换这些东西,对于约束地位在上的人,对于激励地位在下的人,不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了吗?
中国礼仪作为表演,时常也包含着在什么地位的人该怎么做人的道德说教。这种说教不正也有“反结构”的因素吗?它不也在“体制内”提供一个批判与地位相关的不道德行为的平台吗?
西方社会科学中,重视礼仪研究的,也不只是英国人类学派。在美国,这类研究也相当蓬勃。著名人类学家格尔兹就是一例。与特纳不同,格尔兹描绘仪式时,不将它单列为一个有“社会效果”的子体系,而是将之等同于不可分割的“文化”。相比英国学派,格尔兹的解释,更没有那么关系机械地处理社会某一方面与社会另一方面的功能关系。通过“文化”来看社会,或者说,将“文化”看承是社会生活的逻辑本身,是格尔兹人类学的特点。具体在仪式的分析方面,格尔兹认为,将仪式之类的表演视作一台戏,就是在区分表演者与观众,而仪式与剧场之间单位不同,恰在于仪式的表演者同时又是观众及社会中的行动者。仪式确是一种“浓缩的形式”,但它的意义世界,却没有分离于社会生活整体之外。要理解仪式,像特纳那样区分日常时间与超常时间是没有必要的,关键在于要看这二者的合一。他那篇关于巴厘人的斗鸡的著名论文,意在超脱英国人类学的社会结构说,内容重点在于试图表明,特纳的“社会剧场”一词,也可以用来理解被人在日常时间里的社会,仪式内外,都是“戏”,是社会中不同的人的角色定义与展演。15
格尔兹的这一说,接近于“作为社会构成方式的文化”。理解礼仪,不应将之派在“社会”之外,再考察其对于“社会”的作用。从一个意义上说,礼仪就是社会的构成方式,就是美国人类学家所谓的“文化”。我以为,这恰是过去60多年来西方人类学礼仪研究的核心成果。
拉德克利夫-布朗、格拉克曼、特纳、格尔兹这些西方人类学家,都是基于无国家社会提炼出他们的社会理论的。我们理解的礼仪,在他们那里用“仪式”(ritual)来形容,之所以用“仪式”一词,乃是因为这东西没有明确的阶级属性,而更像是能反映“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如仪式的集体性)。从某个角度看,采纳“仪式”一词,的确能使我们充分估价礼仪的原型与社会的形式之间的关系。
观点很多样,但综合起来,构成几个对于我们理解“礼仪”及相类的社会现象有颇大助益的要点:
1. 仪式这种社会现象,等于是社会生活,而这一生活体系,可以理解为古人所谓的“仁”。“仁”不仅要理解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而且还要理解为自我与他者的混融。这个意义上的“仁”即为表演化的公共生活,也就是礼仪或仪式。如此说来,仪式研究,也就是公共生活的研究。公共生活是社会性的核心内涵。
2. 仪式包含人与人共融性及人与人的区分。特纳为我们强调了仪式的共融性,但是,格尔兹等的研究则表明,在仪式过程中,社会等级和角色的呈现,也是仪式活动的重要主旨。仪式过程的“和气一团”,时常与人物角色的区分同时出现,在“和气”状态里隐藏等级主义的奥妙。因而,研究仪式,要大胆面对文化中的等级主义,不要轻易地把文化描述成一个内在的平衡机制。
3. 仪式研究,实为社会研究,它能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规矩、制度、法律这些东西,在人类历史中,向来没有与社会生活整体相割裂。
4. 从特纳那里,我们得到另外一个启示,即,仪式是所有文艺形态的汇合,而所有的文艺形态也都源自仪式。将文艺形态汇合于仪式中,可以造就“礼乐文明”,但其原型恰社会生活的总体呈现。仪式研究告诉我们,文艺形态离不开公共生活,其价值在当下被误认为源于个人创造,但文艺的个性,恰依附于社会的集体性价值之上。
5. 作为社会生活的“浓缩形式”,仪式固然可以用象征人类学的观点来研究,但无论象征(symbolic)人类学,还是符号(semiotic)人类学,都源于语言学,易于使研究者将一切社会生活的公共性归结为话语的力量。而仪式的研究,却是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研究,活动的人身,固然可以被当作语言的“单词”来理解,但语言学的范式,不能解释表演、剧场这些活动的丰富内涵,更无法解释这些活动作为对于他人或神的奉献(对他人的“奉献”称为“prestation”,对神的奉献称为“sacrifice”)出现时带着的社会交换伦理与依赖感。
为了使用统一的概念,人类学家在研究宗教式行为时,均已采纳“仪式”一词。而我以上引述他们的观点时,为了尊重拉德克利夫-布朗的遗产,模仿他交互使用“ritual”、“ceremonies”、“rites”的方式,交互使用“礼仪”、“仪式”等不同的词汇。
不能说人类学的仪式研究之理念,都来自古代中国的礼学思想。不过,可以确认的是,这类研究在其摈弃西方神学的“宗教”观中,寻找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远方之镜”,借重了包括部落仪式和中国礼仪在内对于仪式行为(宗教式实践)之论述,反观了西方神学的神圣论。在一定程度上,如同古代中国的儒家,这些西方人类学家将“礼仪”当作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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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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