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俗学家对非遗保护运动的学术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新概念的定义在UNESCO那里被前后修改过好几次,其复杂过程暂且不提,2003年之前,UNESCO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官方称谓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6]。
民俗学界最早对此作出学术反应的,是西北民族大学郝苏民教授,他在《UNESCO的新动议与我国口头/非物质遗产的抢救保护和申报——以西北人口较少又无文字的民族遗产为例》一文中,对“UNESCO 的号召、理念、操作、目的”[7]进行了辨析,并提供了国外的保护经验,以“花儿”为个案进行了说明。
部分敏锐的民俗学家抓住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中的“口头”二字,狠做了一批文章。2003年,尹虎彬、朝戈金、巴莫曲布嫫、刘宗迪在《读书》杂志发表了一组以“口头传统与非物质遗产”为主题的文章,在学界引起强烈反响。
朝戈金在《口头·无形·非物质遗产漫议》中强调: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一直是整个非物质文化中最重要的环节,“且由于口头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社会为研究对象的民俗学和人类学的课题,所以,既往的成果较多地集中在这些领域。”“口头传统的研究,究其实质,不仅是特定信息传播方式的研究,而且是知识哲学的思考。晚近在历史学界有了口述历史的学派,在文艺学领域出现了口头诗学的新枝,都是传统学术定制的突破。”[8]朝戈金是民俗学界的领袖人物之一,此文明显表现出要把“非物质遗产”与既有的民俗学学术结构相结合的意图,认为应该在口头传统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将民俗研究推向深入。
学术研究是一种沉潜持久、需要假以时日的慢工活,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却是一项由政府职能部门操持的,亟需拿出成绩来邀功请赏的急活。急活容不得细致讨论与论证,运动机器一旦开动,马上就得投入实践。所以,朝戈金们的理想只能是朝戈金们自己的理想,不大可能转化为政府的工作思路。
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理解,应该以最近的官方文件,也即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为准,该公约是这样限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a) 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b) 表演艺术;
(c)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考量以上诸项,几乎全在民俗学的研究范畴之内,(a)(c)两项更是民俗学研究的专门项目。只要是从上述领域出发寻找非遗专家,那么,过半专家将出自民俗学界。此外我们还知道,“许多国家的民俗学一开始就具有从急剧变化的现代生活中抢救过去文化遗留物的学术取向,民俗学家在自己学科领域所做的工作,本身就是对民俗传统资料的记录、保存或保护。”[9]这也是为什么文化部在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时候,吸纳了大批民俗学家理由[10]。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刘魁立、荣誉理事长乌丙安均被聘为该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旦升格为国家行为,必然衍生许多临时的机构和项目,同样,也必然衍生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职位与头衔。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推荐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非政府组织机构名录中,中国民俗学会名列其中。另外,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4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中,有3位是中国民俗学会的著名青年学者:朝戈金、高丙中、巴莫曲布嫫。此外,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这些机构的首席专家,也多为各地的知名民俗学家。
相应的头衔必然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各种各样的文件起草、没完没了的协商会议、无休无止的评估、评审与考察,让许多民俗学家疲于奔命(或者乐不思蜀)。广州中山大学叶春生教授坦率地承认,这几年广东省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评审工作非常频密,他现在的外出时间,比退休前还要多得多。比他更忙更累的,是受聘于文化部非物质文化专家委员会的民俗学家们。至少叶春生只是在广东转,而他们却在全国各地不停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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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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