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诗经》中的歌与谣
如果如顾颉刚所言“《诗经》所录全为乐歌”,那么,作为历史上“谣”的徒歌呢,它在《诗经》中踪影何在?古史辨派以歌谣释《诗经》的初衷,在考据的终点何以荡然无存?如此一来,“谣”对“歌”而言,难道仅仅是一个非官方的参照,一片自生自灭的“民间语言”野草?即当它从自身节奏、语式中分立出“歌”之后,就在“歌”的成长和日益壮大中消失了?
《诗经》中《魏风·园有桃》云:“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朱熹注:“诗人忧其国小而无政,故作是诗。”由诗人的忧患可知,这位且歌且谣的忧心者,不可能是“里巷间妇人女子贩夫走卒”,而是关注国政社体的士大夫。这个于忧心时且歌且谣的士人,无意中把唱与说糅合在一起,既浅吟短唱,又念诵道白。此处“歌”与“谣”的并列,一方面说明“歌”与“谣”的区别早已存在,而且二者在当时同样风行,只是“歌”是正式的、体制化的,在上层社会流行,“谣”是个人的、非范式的,流散于民间;同时还说明,“谣”的民间性、口传性使它无处不在,“风出口谣”,它既在民间流传,也渗入士大夫阶层的个人生活情景和见识中,才可能在《园有桃》作者忧虑时,悄然溜出来,与“歌”相混,参与作者的心思抒发。
因此,“徒歌是没有一天间断的”。那么,这种不曾间断的民间创作,这样“风”行般的传播脚力,会只囿于自生自灭的民间社会吗?《诗经》中许多诗作带有明显的民歌痕迹,如《郑风·褰裳》,用通牒式的语气,把男女恋情中的怨怼捎带出来。诗中两章,除了“涉溱”与“涉洧”、“他人”与“他士”的似是类举,其他语气句式全都一样,只是用“溱”和“洧”、“人”和“士”的变化,将其点缀得丰富一些,把回环复沓的诗歌各章唱得稍有区别,让原本就爽利无比的詈辞,不至于刚出口就骂完了,连听“骂”者都未及听清,回环复沓在此造成了萦绕的效果,使詈辞所含之骂义也有了萦绕于怀的诗意。
为了说明乐歌的回环复沓特点,顾颉刚将春秋时期载于《左传》、《国语》、《论语》、《庄子》、《孟子》等典籍中的徒歌一一列出,其中《左传·昭公十二年》中的“南蒯乡人歌”云:
我有圆,生之杞乎。
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
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
像这样的徒歌,到了乐工手里,经过回环复沓的敷衍、延宕,便可能成为一首乐歌。顾颉刚的臆测如下:
我有圃,生之杞乎。
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
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
我有圃,生之榛乎。
从我者贤乎。去我者广乎。倍其邻者颠乎。
已乎,已乎,非吾党之人乎!
我有圃,生之桑乎。
从我者臧乎。去我者狂乎。倍其邻者亡乎。
已乎,已乎,非吾党之良乎!
显然,这一首比起原始的“南蒯乡人歌”,要从容、雍容得多,而这种诗性的获得,是将原始徒歌放入乐歌制式的结果。又如明代杨慎编纂的《古今风谣》所录《诗纬》中,有《中侯稷起谣》一首:“苍耀稷,生感迹。”这首《中侯稷起谣》跟《生民》之间有着明显的互通痕迹,按“谣”先出于“歌”的次序看,或者应该反过来说,《生民》中有《中侯稷起谣》的影子。《中侯稷起谣》全谣只有二句,这种直接与简促,没有任何过渡和敷衍,一看就是《断竹》式的初古简朴之风谣,这种三言谣体,应属二言古谣向四言诗过渡的演变体。再如《昌握契谣》:“元鸟翔水,遗卵流,简狄吞之生契封。”这显然与《商颂·玄鸟》的颂歌异曲同工,而《诗纬》与《诗经》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很难将《诗纬》之谣于《诗经》之歌互相渗入对方的丝丝缕缕剥离干净。对于诗而言,内容固然是一首诗的生命,但是,如果没有特定的形式来呈现,不置于一定的艺术形式中,内容便得不到从容的展开,其叙述或抒情的生命要么显得逼仄,要么在简陋的形态中仓促完结,缺乏充分绽开的过程。因此,对于歌诗来说,在很多情况下,形式所包含的音乐、格式、节律、演绎方式、音律规则,比内容本身所试图呈达的“话”本身更重要。否则,它就不是诗,不是在表达意思之外还需要用能打动人心的形制所呈现之物,不是一种与人的内心愉悦、忧伤或恬静、愤慨一拍即合之物,而仅仅是“话”自身。因此,在诗中,形式大于内容,它覆盖并携带着内容,已经是被几千年的诗歌演变史确证了的定律。顾颉刚在这里演绎了“谣”由徒歌向乐歌转换的奥秘:乐工制乐,回环复沓。回环复沓是将徒歌“放入”乐歌形制的模具,而乐工则是完成“放人”过程的执行者。没有乐工对乐歌形制的熟练运用和训练有素的艺术处理,“谣”永远只能是村夫野老、农夫农妇口中的徒歌说词,成就不了经典化的文学文本。这里,乐人的原创或再创,是至关重要的。
“谣”作为一种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民间口传艺术,作为“前乐歌”时代——徒歌时期的主要体式,在乐歌唱本成为主流诗性思维成品时,它的隐退以两条渠道进行:(1)以融人乐歌形制的方式,加入到主流诗歌的合唱中;(2)有限地吸取乐歌的某些元素,继续在民间生存和流传。因而,“谣”对“歌”的归隐,不仅体现了诗歌体式的推进,而且是随着社会演进和分工细化之后专业乐人出现的结果。“我歌且谣”,不仅是“歌”以更加悦耳动听的演绎方式,逐渐取代初民社会“谣”的流传地位的过程,也是诗从民间口头创作步入乐师文人创作的历史进程。乐师与乐工的出现,使“谣”的流传变成了“歌”的主唱,因此,诗歌发展由“谣”到“歌”的演进,不仅源于时代和条件的变化,而且由于创作主体的变更,即新的创作力量的形成和产生,是诗歌演变的主要原因,正是这个原因的砥柱作用,偕同其他因素一同推动了诗歌朝着与文明建制一致的方向滚动。
这种由“谣”到“歌”的作者更换所引发的诗歌嬗变,在以后的文学史程中多次发生,而类似“歌”的文人化和贵族化对“谣”之民间性式的背离,也将继续发生,只是其延续总是以意想不到的形式进行,如来自民间酒肆茶坊勾栏的词,在唐宋演化为贵族文人的浅吟低唱便有着类似的痕迹。像这样不断从民间向主流社会汇聚的文学现象,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仅只诗家,小说从“小道”到蔚为大观也属此例,这便使文学史的蜿蜒有了一声匆匆前行和不断变身的慨叹。
(本文刊于《民族文学研究》 2009年第01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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