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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与“司岗里”神话相关的一整套祭祀系统(拉木鼓、猎头、剽牛、砍牛尾巴等)都以木鼓为中心,张子建、郭慧中《“司岗里”与佤族木鼓文化价值研究》提出,佤族木鼓文化具有原始艺术起源、社会学、宗教起源、民族学等多方面价值。就“司岗里”及佤族木鼓文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张泽洪《佤族宗教的特质及其文化意义》探讨了与司岗里神话相联的宗教现象。作者认为:佤族社会流行的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说明佤族原始宗教具有古朴的特质,在西南少数民族诸族群中自成体系,是佤族民族精神及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佤族传统宗教没有经书科本,但佤族“司岗里”神话关于牛图腾崇拜的传说,反映出佤族先民图腾崇拜的集体记忆。“司岗里”神话将佤族先民的宗教活动与思想感情,以神话传说的形式予以想象、虚构、叙事和重组,曲折而隐晦地反映着佤族先民宗教活动的历史真实。佤族社会的原始宗教活动,是佤族先民的一种生存方式。佤族宗教祭司“巴猜”用神话传说的方式,和以民俗节日交融一体的仪式活动,得以将佤族原始宗教文化世代传承至今。佤族传统宗教具有原生宗教的特点,是独具地域文化特质的原始宗教。在佤族传统宗教的祭祀活动中,佤族的木鼓被视为神圣的祭器。在佤族的宗教观念中,木鼓是可以通天的神器,佤人敲击木鼓可与天上神灵通话,木鼓成为佤族凝聚力的象征。木鼓作为佤人崇拜的神圣之物,与西南地区诸族群铜鼓有着一定联系。佤族传统的宗教祭祀活动,是构成民族节日的主要内容。随着佤族社会历史的变迁,佤族传统宗教的习俗也在发生变异。在佤族古朴原始的宗教习俗中,有利于当今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值得挖掘。对佤族传统宗教的生存现状,如佤族传统宗教法师的传承、宗教仪式活动的类型与功能,应该开展系统的田野调查。对佤族传统宗教的深入研究,还应该与西南地区诸族群宗教进行比较,在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大视野下,进行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文化分析。
田开政《司岗里与佤族文化传承场》探讨了司岗里与佤族文化主要传承场地、传承载体和条件、传承人等。
司岗里神话的传承、传播离不开佤族“魔巴”,几位学者的论文涉及到“魔巴”。李娅玲《游走于神圣与世俗之间——西盟佤族魔巴流变述论》认为,在传统社会中,“魔巴”处于佤族社会的中心,是社会生活的灵魂,具有重要的社会职能和文化功能。新中国成立后,“魔巴”逐渐边缘化,社会职能减弱,成为佤族传统文化的守护者和传承者,佤族同胞心灵的慰籍者。杨洪、丁春荣《秘之衣平凡之人走下神坛的魔巴——西盟佤族魔巴现状调查》指出,“魔巴”曾经是西盟佤族的一个特殊群体,在佤族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曾经产生过重大作用,有着较高的地位。新中国建立以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文明的进步,“魔巴”的生活情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其经济收入、政治状况、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等都发生了变化,在某种程度上,“魔巴”已经成为佤族社会中的一个普通群体了。
左永平《“魔巴制度”——佤族传统文化体系的核心支柱》认为,魔巴制度是佤族千百年来形成的基本社会制度,是一种佤族特有的宗教文化现象,具有极强的文化适应性。魔巴制度包含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内容。李莲《全球背景下佤族社会文化的变迁——魔巴与佤族传统文化》则集中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变迁情况,揭示了魔巴文化变迁的基本特征。
学者的探讨还涉及到佤族其他神话。陈建宪认为,佤族神话中洪水神话非常典型。在这些神话中动物角色占了重要的位置,其中的代表有青蛙、母牛、马鬃蛇等。佤族的风俗,也有许多关于动物的崇拜(如砍牛尾巴、剽牛等)。从这些洪水神话中,显然可以看出鲜明的原始宗教与原始思维特点,这在其他民族中是不多见的。由于佤族的洪水神话数量不多,却存在着好几种不同类型,其中既有东亚洪水神话圈的影响,又有基督教的传播。但无论这些故事来自何方,都明显受到了佤族传统文化的改造,打上了佤族文化的深深烙印。佤族民间叙事中的动物形象,展现了一个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世界,既是难得的原始文化遗留,又为解决今天日益恶化的世界生态危机提供了重要启发。高宏慧《漫谈佤族棉神崇拜》探讨了佤族的棉神神话及其崇拜。
2008年10月,中国创世神话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其中一些参会论文涉及到少数民族神话。陈建宪《台湾原住民洪水再植型神话的母题分析》[65]认为,台湾原住民洪水再植型故事与大陆相比较,有明显的原始性特征。表现为:一、没有关于遗民品德的说明;二、没有对兄妹婚的开脱说明;三、大量与人祭相关的细节。鹿忆鹿《文化起源神话——试论台湾原住民的火种神话》指出,台湾原住民火种神话与其它南岛民族不同,很少见到火种藏于身体的情节,常见鸟类取火的母题,而取火又与洪水神话结合,并非人类起源或宇宙起源神话的一部分。那木吉拉《阿尔泰语系诸民族与日本不死水神话比较研究》梳理了阿尔泰语系的蒙古、哈萨克等民族和日本民族不死水神话并进行比较,探讨其异同,追寻其产生发展变异的轨迹。王宪昭《中国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分类问题探析》分别按创世主体、创世过程和形式、创世结果几个定位对中国少数民族创世神话进行了分类。
一些民族地区院校的研究机构也成为民族民间文学研究的中坚。云南楚雄师范学院地方民族文化研究所从2006年起每年组稿出版一辑《楚雄民族文化论坛》,至2008年已是第三辑。此辑有几篇论文探讨神话。蒋星梅《彝族神话中的女性形象析论》[66]探讨了《查姆》、《三女找太阳》等神话中女性形象及其叙事的意蕴,认为其反映了母系氏族的时代背景、生殖崇拜的文化内涵、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过程。朱元富《彝族神话〈天神的哑水〉及其思想内涵》、李明《九隆神话的文化内涵探析》等篇也都有一些独到的见解。
在刊物发表的关于少数民族神话研究的文章中,汉文古籍所记载的相关神话的探讨占了一定比例。那木吉拉《犬戎北狄古族犬狼崇拜及神话传说考辨》[67]提出,犬戎、北狄为古老的阿尔泰语系民族,是近现代蒙古、突厥语民族先民。犬戎之“犬”为犬戎语词汇,意为“狼”,与后世鲜卑、蒙古语的“叱奴”、“赤那”(意为“狼”)一脉相承。犬戎为古代崇拜犬狼古族,有关神话传说称犬狼为他们的兽祖或图腾。“狄”与“翟”通,而“狄”或“翟”之称并非汉语意译,而是狄语音译,意即“犬”,是古突厥语词汇。代人为北狄之一支,也是一个崇犬古族,同样以犬为兽祖,在相关的神话传说中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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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尹虎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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