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现有节假日制度的反思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国家的法定假日大大地增加了。这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增加节假日是对的,而主要往现代节日体系里增加的思路值得检讨。“五一”和“十一”的休假变长了,可是国家在这个时间只有很简单的仪式活动,大多数民众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情。民众有非常重要的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需要休假时间去开展活动,可是国家并不把假日安排在这些时间。国家在春节也放长假,似乎也照顾了民俗的需要。其实不然。国家春节假日的安排并没有充分考虑民俗活动的需要。例如,假期从初一开始,不便于人们开展传统的节俗活动。不为大年三十的节俗提供时间保证,就说明不是在传统的立场考虑过年的问题。显而易见,节假日的增加没有充分顾及传统节日体系的要求。
国家增加法定假日主要是为了适应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的转变。在处于短缺经济的时期,国家需要尽量增加劳动时间来提高总产值,降低物资短缺的程度。当我们迈进生产过剩(或局部过剩)的经济发展阶段的时候,国家的问题由供给不足突变为消费需求不足。经济学家呼吁利用增加假日拉动消费。
我们认为增加的假日发挥了作用,但是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如果把增加的假日分配在传统的节日里,它们除了发挥现有的对于物质再生产的作用之外,还可以发挥对于社会文化再生产的作用。
古典的社会理论把生产和消费看作对立的范畴,相信限制消费有利于增加生产。后来的理论认为增加消费有利于增加生产。新的理论主张,休闲与消费不仅产生需求以推动物质再生产,而且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使特定的观念得以体现,使特定的社会关系得以建立、巩固,进而使特定的社会文化得以延续和加强。简而言之,休闲与消费不仅产生了物质再生产的需要,而且是社会文化再生产的机会和机制。把假日全部分配给没有民俗基础的日子,不如把它们分配给民俗节日更有社会意义。“五一”和“十一”各有一天的假就足够我们举行应有的仪式与其他活动了,多给的假日相比之下都是意义空泛的日子。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作为假日,一方面可能比那些空泛的日子更能够实现刺激消费的目的,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若干重要的价值有更好的机会在生活中传承并发扬光大。
英国、美国和欧洲大陆的发达国家都是把绝大多数全民性的法定假日分配给具有悠久的宗教、民俗和历史传统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圣诞节、新年、复活节、国庆节(女王诞辰)、各种烈士(老战士、英雄)纪念日(胜利日)。它们给我们的启示有两点。一是兼顾现代国家观念和文化历史的连续性,一方面重视国庆节,并设立专门的假日让国人有时间纪念为国牺牲的人,另一方面重视文化根源、文化认同和历史连续性,尽量把认同的历史拉长,于是有宗教性纪念日、皇室纪念日的地位。一是按照传统节日和现代纪念日的实际需要分配假期,基本上没有造成政府的现代纪念日有多余的假日而重要的传统节日没有假日供民众开展活动的问题。
中国的一些传统节日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也很受重视。春节在韩国、越南、新加坡都是最主要的假日,韩国甚至把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日本本来一直使用和中国相同的阴历,隆重地过春节,还过端午节,明治政府在1872年宣布改用西历,把春节的习俗和仪式挪到西历的元旦来过,从1873年开始,春节和元旦就合而为一了,避免了中国现代以来节日体系二元分立的情况{12}。日本现在还把三月三(女儿节)、五月五(端午节、儿童节)列为节日。我们得到的启发是,别人在尊重来源于我们的传统,我们自己更要给自己有群众基础的传统以适当的地位。
香港和台湾现在都把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列为有假的节日。这是我们可以正面对待的事实。大陆和港澳台在现代化道路和现代文化上有意识形态的差别,但是两岸四地的民众在传统节日文化上是相互认同的。中国共产党在一段时间把自己定位于现代的代表,未来的代表,甚至为此不惜与传统决裂。虽然这是激进的,造成了文化上的严重问题,但是从总体上看,这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对于领导人民加速国家的现代化是有助益的。然而,我们要看到,我们当前面临的首要的紧迫问题是国家的统一,其次是政府统治的合法性。现代化已经是上了轨道的过程。从本课题所关心的节日文化来说,我们可以如此回应这两大问题:通过以节日为标志的同质性更大的时间框架来加强对于以领土为标志的空间框架的认同,以服务于国家统一的目标;通过选择性地承认民众的文化并加以积极的引导,使政府成为民族、民间优秀传统的代表,从而被民众认可为自己的代表,也就是说,政府通过承认传统节日在制度内的地位而让自己获得代表一个原来被忽视的部分的合法性。曾经,主张代表传统的是守旧派,主张反对传统的具有正当性;今天,已经是今非昔比,当政之道是善待传统,尤其是民间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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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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