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中国的节日体系的二元结构
在传统社会,中国也有朝野之分、官民之分、雅俗之分、贫富之分、贵贱之分,但是在节假日所代表的时间框架上却是高度整合、统一的。官方的假日是顺应民间的节日的。可是,这种官与民在时间框架上的和谐关系在现代一分为二,衍生出或冲突(压制与抵抗)或兼容(并存与互补)的复杂关系。
辛亥革命之后,中华民国政府为了标榜自己的现代性,放弃作为王朝遗产的“夏历”的官方地位,改用“公历”(西历)。纪年以中华民国取代历来的帝号,但不是以夏历,而是以西历的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的开始。按照最初的法令{2},中华民国以西历为主,兼用传统的阴历。在中华民国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节假日体系之前,曾经乐于借用传统的节日作为国家法定的假日。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3}袁世凯批准了该呈文。阴历的1月1日要把自己原有的名称“元旦”、“新年”让给阳历的1月1日,自己则被称为“春节”。
现代国家一经诞生,就自信自己在开创历史,就把自己要纪念的重要日子作为全民的假日。1912年9月24日北京临时政府所拟“国庆日和纪念日案”被参议院通过:以10月10日为国庆日,1月1日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纪念日,2月12日为宣布共和、南北统一纪念日。到1929年,这种纪念日已经增加到28个。后来为了便于记忆和放假,纪念日又经合并与删减,数量变少了。大致说来,中华民国的主要节日有元旦、国庆、革命先烈纪念日、国耻纪念日、国父诞辰、国际妇女节、儿童节、国际劳动节、学生运动纪念日、教师节、植树节等。政府部门和国有部门按照公历建立了一个新的节日体系,并在这些日子举行自己的新式仪式。
而民众,尤其是城市私营部门的劳动者和农民,仍然按照夏历过自己的年和节。自然,那些过官方节日的人回到家里也还要参加传统的节庆活动。这是以西方文明为标准推动现代化而建立了自己的节日系列的民国政府所不能置之不理的。它下了很大决心要用官方时间框架整合民间节日。1928年5月7日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4}的社会工程,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余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一般民众之赛会、休沐,益复寻朔计望,蒙昧如故,于一国行政制度之下,百度维新之际,而政令与社会现状,如此悬殊,若不根本改革,早正新元,非惟贻笑列邦,抵牾国体,核与吾人革命之旨,亦属极端背驰。”{5}于是,“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6}其中,第二条办法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办法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办法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日期举行,例如将旧历年节元旦日应有之一切热闹娱乐举动移至国历新年元月内举行{7}。但是,一个幼稚的现代政府要强力改变几千年的文明所积淀的节日民俗自然会事与愿违。学者引山东《广饶县志》说,“民国改用阳历,提倡过阳历年节,始尚举行,后督促渐懈,仍然趋重阴历,旧习惯照旧存留”{8}。不得已,南京国民政府在1934年初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9}。
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内,一年要分开过成两个年;官方节日,作为一种严肃的国家制度,得不到民众普遍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性的重大节庆活动,却得不到官方在制度上的承认。中国自古以来家国一体、官民一体的节日体系就这样分化成了一种缺陷明显的二元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前政权的很多东西进行“革命”,但是继承了它的节假日体系的二元结构,并部分调整了那一套官方纪念日,订立的节日主要是元旦、植树节、妇女节、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儿童节、党的生日、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外加一个传统的春节。其中,全民假日安排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这项时间制度由政务院在1949年12月23日颁布。新政府具有大得多的社会动员能力,能够吸引、组织民众参加官方节日活动。但是,传统依然保持着它的惯性。由于私有经济继续存在,城市的私营部门的从业者和农村的家户劳动者可以灵活安排时间,他们在传统节日自己给自己放假,为节日活动的延续提供了时间保证。由于脱离了长期的战乱,社会安定,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人们能够更好地开展传统的节日活动。当然,也会有一些新社会所特有的活动出现在传统节日里。
传统节日民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里也是一波三折的遭遇。在起初的十多年,政府不断创设、积累按照自己的价值所设计的纪念日的活动仪式,并尽量影响传统节日习俗的内容朝向有利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方向变化,但还是容忍民间自发沿袭传统的节俗的。这其间贯串的在生活层次进行文化整合的意图,一俟条件成熟,就会被坚决地贯彻。
我们这里仅以境遇较好的春节为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之初,春节被列为全民节日,有三天的假期,比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10}、元旦(1天)的假期都长{11}。春节虽然纳入国家制度,全民年年在过,但是,其他假日都是按照政府的设计在举办仪式活动,与政府的理念具有天然的内在一致性,只有春节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法定假日,与时代话语具有先天的紧张关系。从历年的《人民日报》来看,春节期间的祭拜活动(迷信)、燃放鞭炮(危害)、大吃大喝(浪费)一直在受批判。“文化大革命”兴起不久,国务院在1967年1月30日发出通知,说是为了适应革命形势,根据群众要求,春节不再放假。第二天,全国的报纸发出一片响应之声。以后十来年的每年此时,报纸都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要求大家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也就是春节不休息,坚持“抓革命,促生产”。记得当年我们家的猪圈门上就写着“三十不停战,初一坚持干”的口号。到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以分别题为“为什么春节不放假?”、“让农民过个安定年”的两篇读者来信为信号,表明政府对春节休假制度的回归态度,几天之后,部分省区宣布恢复春节放假,次年全国恢复旧制。
人民共和国更有能力强化国家意识形态的文化整合。正常的过节要社会大众有共同的自由时间,要张扬,要有自豪感。经过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城市的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和农村的人民公社建设把人民大众的时间纳入到国家的管理范围,国家的宣传教育和文化革命使传统的风俗习惯成为反面的东西,人们没有共同的时间,也不敢大肆、公开地继续过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节日,最多只能私下里以简略的形式过一下节日仪式。从“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兴起之后,人民除了被组织起来参加国家的节庆活动和生产劳动,就没有机会过传统的节。二元结构中处于弱势的一元在这个特殊时期潜藏起来了,只有一部分民众仍然坚持以简略的形式过一过传统的大节。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以来,人们获得了越来越大的自主性,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时间,可以在私下和非正式的公开场合安排自己的活动。经过这么多年的自发选择,传统节日民俗在全国城乡得到了很大的复兴。节日民俗的二元结构由隐性又变为显性。国家面对民间节日体系恢复的事实,把春节作为法定假日,并对假日的时间有所延长。这种调整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调整远远没有到位。官民分立的基本格局没有得到改变。
在中国努力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两个共和国里,民间传统都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打击和破坏。政府要建立现代民族国家,引进西方文化,使之与传统文化整合,采用一些工程或者运动的手段,这在大方向上并没有错。问题一是出在政治人物急于求成,而结果适得其反;二是出在知识分子对于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提出了片面的思想。从西方引进的新文化要通吃或者消灭传统民间文化,从节日习俗的顽强生命力来看,是做不到的。压制遭遇的是抵抗,其结果是潜藏之后再复兴。这与同样是后发现代化的日本能够让传统民俗与现代文化结成正面关系的历史是不同的。日本的知识分子和当政者具有善待传统的明确观念,并找到了传统与现代通过妥协、互补达成融合的方法。而在我们这里,无论是在没有“人民”的共和国还是在有“人民”的共和国,知识分子都没有找到友好地连接国家意识形态与传统民俗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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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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