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新年庆贺,仅仅为上层社会的一种点缀而已,并没有为民间多数民众接受:“新年何所见,三五国旗之飘荡而已;新年何所闻,官场具文道贺而已;民国改行阳历于今已届六年,而堂堂正正度新年之时于接近首善之通都大邑所见所闻,乃仅有此,呜呼,何国民之难于更始也。”《大公报》认为,“本国国民不知奉本国之正朔,其为国耻尤大也。”[20]将民众不奉阳历正朔视为“国耻”,尽管是过激之论,但无疑表达了一种要求以阳历代替阴历的强烈愿望。
1918年的阳历新年,仍旧是官府热闹,民众冷淡的情况:“新年庆祝为年年例行盛典,元旦日总统府觐贺,今年独较往年为盛。……新年各机关均放假休息,各机关门前多悬灯结彩。总统府前灯彩尤盛。此外如中华门前门外均结灯彩牌楼,东西两车站满缀电灯,夜间大放光明,如同白昼。中华门内甬道及长安门内马路两旁排列彩柱,悬挂红灯,薄暮短腊齐燃,至远观之,万点红星密布。此外,大小胡同尤多悬灯彩,凡热闹之场,游人如织,迄夜不绝。”[21]正因如此,有人评议说:“辛亥以还,改行新历,于是一国中过年景象,遂有官派与民俗之分,一岁过两年,相沿成习者,又六载于兹异。”[22]此处“官派与民俗之分”,赫然揭示了民国初期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的分立与对峙。
尽管民众对阳历新年多觉陌生而漠视,不仅作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北京社会上层庆贺阳历新年,而且一些大中城市,也同样出现了庆贺阳历新年的热闹景象。
地处东北的奉天(今沈阳),官府多用阳历,并在阳历新年举行庆贺。以1918年的阳历新年为例,奉天各军政机关团体极为忙碌,各官厅于门前均搭台松枝,牌楼点缀电灯花彩。工商各界在政府的号召下,城关各灯笼铺均忙制五色灯笼,以备各界新年购买,印刷所也均制月份牌日历表;而各商号均于门前粘贴对联。正因官府倡导推行,在奉天出现了“每日街巷熙熙攘攘,颇形热闹”的景象。[23]很显然,奉天阳历新年的热闹,与张作霖为首的军政当局的大力推行密不可分,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政府力图将阳历推广到民间社会的努力,尽管这种努力不一定是自觉的。
到1919年时,阳历在社会上也推行了八年。当人们回顾民国改用阳历的历史时,发现“官家之年”与“民间之年”已经泾渭分明。在采用阴阳历问题上,中国社会形成了比较明显的“二元社会”格局。这种格局,已经成为民国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对此,不妨对1919年北京的新旧年节作一考察。
当1919年阳历新年到来之时,北洋政府各机关一律放假,“政闻较为寂然,庆贺之事则极忙碌。”[24]北京各行政机关皆放假三日,惟警察厅则有值日员司,以备监时接洽。至各机关门首,如总统府,赶扎花墙,添装电灯;其余各院部花墙电灯或有或否,不能一致。到元月4日,各机关职员照例到署行团拜礼,长官发表新年演说。北京各学校,一律放假15天(自12月25日到1月8日)。“商场如新世界东安市场宴宾楼,新年中极为热闹,每日无不人山人海,男女老幼结队出游,虽一日之大风酷寒而游人绝不因之减少。”北京街面上,“各衙住户及商店均悬国旗。顺治门外,于各胡同口扎有松门,且沿街悬挂红灯,象坊桥以国会之故,则亦有花牌楼一座,连日施放爆竹者,则问有之。”[25]
这种情形,烘托出一个上层社会“官家之年”的热闹景象。也正因如此,“新历年者,官家之年也”,已经成为当时中国社会各界的共识:“其意以为机关放假,电彩高悬,皆属官家之事,即互寄贺年柬帖,亦以各官厅之职员居其最多数,称以‘官家之年’甚为切当。”[26]
民间对于这种阳历新年依旧冷淡:“我国改用阳历于兹八年,然一般社会对于阳历新年之观念不若旧历新年之觉有趣味,习俗难移”。[27] 但一般民众对于阴历新年“仍具有最浓厚之趣味,极盹挚之感情而不稍改变” [28],视之为自己真正的新年加以庆贺,从而为人们展现了一个与“官家之年”相对峙而更加热闹的“百姓之年”景象。
以1919年阴历新年的北京为例,据载:“新历年北京住户无一家换贴对联者,一至旧年,则大街小巷无不焕然一新。书春之帖,除夕以前到处皆有。更有一事为往年所罕闻者,则爆竹之声是也。……响声四起,通宵不绝,亦似北京市民含有无限快乐之情”。[29]至于商家,仍按旧习惯以旧历年底为结帐期,自元旦起休息半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机关学校采用阳历、一般民众沿用阴历的情景,并非仅仅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所独有,而是全国各地比较普遍的现象。据1919年刊印的安徽《芜湖县志》载:“民国改行阳历,一月一日各官厅公团挂旗通贺,停止办公,然商民则仍依阴历‘元旦’为新年,一切不减旧俗。至酬酢往还,虽官厅亦不能免也。”[30]甚至连地处偏僻的云南巧家县,也出现了“奉行者仅官府而已,民间则仍踵故习”现象。[31]
从“民国之新年”与“国民之新年”的分立,到“官派与民俗之分”,再到“官家之年”与“百姓之年”的对峙,清楚地为人们呈现出一幅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的奇特景象。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二元社会”的格局,也逐渐习以为常:“吾国自光复以来,首改正朔,无如社会习惯不易改变。名义上虽遵用阳历,而种种事实,仍依阴历行之。每值年头岁尾,学校都放假,报界且停刊,工商亦休业。”[32]有好事者署春联讥讽曰:“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33]
“自新旧历并行,政学农工商各界,各行其是,于是才过新年,又过旧年,年年如是,已变成特殊的惯例。”[34]这样的概括,已经明白地说明:在阳历推行后仅仅数年,在历法问题上出现了阴阳历并行、社会上层与下层分立的“二元社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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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2005-9-15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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