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与分析单元上的“区域”一致的是,研究方式上的“田野”往往成为另一个容易被误解的关键词。已有很多历史学者谈到了做田野工作的意义,无论是做商业史还是人口史的学者,都谈到过利用田野资料的价值,更不用说研究环境史了。在我看来,研究历史绝非必须做田野,传统的书斋研究同样可以创造伟大的成果。傅斯年虽然很推崇陈寅恪的学问,而且也鼓励“动手动脚找东西”,但后者却不做什么田野,即使张国刚等: 如何研究中国社会·经济·观念史(下)· 8 ·视力良好也未必。其实宽泛点理解,不一定到乡村才叫做田野,在城市,甚至到图书馆也可以叫做田野,就好像我们也可以把到庙里或祠堂里叫去图书馆一样。其实,把田野和图书馆对立起来并不是现在的发明,过去人类学界把老一代学者泰勒等称之为“扶手椅上的人类学者”,就是说他们不靠做田野进行研究,但那是19 世纪欧洲靠研究档案吃饭的学者和靠下乡吃饭的学者强化出来的学科界限,在希罗多德的时代并不如此,在提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中国也不如此。今天学者的学术理念依托的不过是19 世纪中叶到20 世纪中叶这一百年的“科学”传统而已,忘了这并不是学术史的全部,也不是唯一正确的部分。
历史学者做田野通常被视为不务正业,因为这似乎是人类学者的“正业”。但人们通常忘了,人类学者或人类学者的先驱们最初是想了解那些“高贵的野蛮人”的历史,只不过发现他们通常没有留下文字的记录,只好通过访谈的方式记录他们的口述传统,于是歪打正着地发展起了田野工作的方法和民族志写作。
历史学和人类学本来就具有共同的学术兴趣和学术研究的出发点。但后来二者的渐行渐远,倒也使人认识到不同的文本传统以及文类的重要性,这也许是田野工作比文献工作更容易告诉我们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呢? 虽然我们可以把文字记载、口述传统、实物、图像、音律、体态等等都视为文本,但它们却是不同的文本传统。长期以来,历史学者用力甚勤的文字文本,或即文献,具有这样的特点,即可以把与文字传统不同的文本转化为文字传统,譬如,当司马迁把他访谈听来的故事传说写成文字、变成《史记》的一部分以后,口述文本就转变为文字文本;再譬如,很多档案里包括案件审判的记录,也就是说有很多供词,它们本来也是口述的文本,最后经过别人的手变成了文字。我的意思是,我们所阅读的文字文本可能遮蔽了不同文本之间的区别,也就遮蔽了这些文本自身的特点或局限性。当然,有些被遮蔽或改变的内容比较容易被识别,譬如,文献里记载有一类人叫“有巢氏”,另有一类人叫“燧人氏”,或记载了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家都不会太相信,知道这是记载的传说、故事,但还有更多的内容就不那么容易辨别了,虽然在“想象”和“发明”的意义上这些内容与前述神话差不多。
即便在文献传统之内也还有不同的文类。“文类”这个概念来源于文学,亦译为“文体”等,指涉比较含混而宽泛,比如诗歌、小说、散文等。这个概念之所以被赋予新的意义,在于人们认识到它并非纯自然、纯客观的划分,而是因特殊的意义而产生、存在,被人维持和使用,因而是具有强烈主观性的分类概念。对于人类的历史记忆载体而言,也有所谓“历史文类”,即专门用于记载历史的文类,譬如史诗、正史、地方志等,传统四部之史部下十三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官、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即当时之历史文类区分,这里其实已包括了我们今天很重视的族谱、文书档案,但没有包括金石、简牍、文集、笔记、宗教科仪书、宝卷善书等,这与史观的变化有很大关系,因为我们现在可以把“四部”各类都视为不同的历史文类。
在某种情况下,正史编纂比较容易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文类迷信”,即比较相信、也比较有意地维护某些历史文类的权威性,比如比较相信官方保留的材料,这当然与正史的内容主要是官方的历史有关,也与它和官方意识形态一致有关。19 世纪以后文书档案比较受宠,因为这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其实这也是因为研究的内容是国家史。任一历史文类都有其优长,也有其局限,看它对什么内容而言。同样是文书档案,假如是州县一级的,那就不一定是国家史了,但仅仅依据这些地方档案,又不一定真的能了解地方。第一,档案里的内容往往是特定的,老百姓不是什么事都愿意告诉衙门,没有大事也不愿意往衙门里跑;第二,档案里面有很多当时耳熟能详的东西一带而过,今天的人看起来,没有别的材料的帮助很难理解。现在能利用大宗地方档案进行研究已很难得,但还是要看你是研究什么,要理解地方,就还是要借助其他地方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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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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