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中国思想家,梁漱溟的原创性思想不仅体现在他的文化哲学上,而且体现在「乡村」建设理论上。在我看来,后者的重要性远大于前者。目前我们对梁漱溟思想的研究,对他的「乡村」建设理论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多少有所忽视。他的《乡村建设理论》一书谈及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涉略较广。本文并不打算讨论该书中的所有问题,只想就「乡村」概念做一些学理的讨论与阐释。我的基本立场是:我们不能因为它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实验而拒斥它。就当今中国的社会现状来看,「三农」问题(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和农业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改革进程的一个大问题和大课题。就此现实而言,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历史上一切有关「三农」问题的论述(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便是其中一例),以寻求可能的解决之道。
一 作为生活世界的「乡村」
梁漱溟是一个有着强烈「问题」意识的现代哲学家。他关注的常常是实践问题。经常萦绕在他脑海里的一个现实性问题是:中国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梁漱溟认为,中国的问题就在于几千年来的社会组织构造濒临崩溃。社会组织构造的中心部分是礼俗法制,是文化,因此,中国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文化失调」的问题。1这样,筹建新的组织形式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新的组织形式将会是甚么呢?梁漱溟的回答是「乡村组织」,如村学、乡学、合作社等等。广义地说,「乡村」也是一个「乡村组织」,是一个放大了的「乡村组织」。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把「乡村组织」和「乡村」合称为「乡村」。理想的「乡村」是一个甚么样的组织呢?建造「乡村」的实质意义是甚么?它将承担哪些功能呢?
我认为,不能把「乡村」仅仅理解成一个经济组织或政治团体,也不能把「乡村」仅仅理解成反对都市化的场所,更不能把「乡村」建设定义为乌托邦就将它束之高阁。从生活世界的视角来观察「乡村」,才能使我们更深层次地把握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实质。梁漱溟构想「乡村」实际上是构想一个新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是西方哲学的术语。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胡塞尔等当代西方哲学家对此概念都有自己的理解。我们综合不同哲学家的论述,大致可以描述「生活世界」的几个特征:第一,生活世界是人与人日常交往、工作的一个领域。顾名思义,生活世界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第二,生活世界是意义的发源处,具有本源性,科学知识的意义、客观事物的意义只有借助于生活世界才能理解。这是意义理解的一个原初场景。因此,它是前科学的,前概念的。第三,这是一个构成性的境域,它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空间,对象在它的视域内浮现出来。这个境域是集体性的,是包含了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在内的集体的视域,是历史地累积起来的。离开了人,也没有生活世界。第四,生活世界不是不变的实体,而是向着未来开放。它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正是未来维度的敞开,使得生活世界具有生产性和成长性。它不是认识对象,对象唯有通过它才获得真切的意义。
上面所说的「生活世界」的含义和梁漱溟设想的「乡村」有契合之处,尤其是在这一点上,即生活世界是一个意义的发源地。梁漱溟认为,中国的现代历史是一部「乡村破坏史」。2破坏的一个因素是我们总想学西方的现代化,走都市化的路子,结果弄巧成拙。梁漱溟所说的「破坏」可以从几个角度来了解,其中一个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儒家生活世界的「破坏」。儒家的「乡村」是个保存了大量传统习俗、价值观的地方,是一个意义的聚集地,有很多宝贵的伦理资源。对此加以创造性的改造,修补被「破坏」的成分,「乡村」就能成为现代中国人生存的意义源泉地,成为中国人的生活世界。这是一条与中国传统精神十分合拍的现代性道路。
「乡村」构造的实质是构造一种生活世界、一种社会秩序与意义秩序。「新社会、新生活、新礼俗、新组织构造,都是一回事,只是名词不同而已。」3在中国文化传统里,这种秩序常常是以礼俗而不是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和塑造的。在传统儒家,礼俗主要具有伦理性质,在现代中国,它还带有政治的性质。因此,作为生活世界的现代「乡村」相应地具有伦理和政治两个意义的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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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益 2008-11-23 14:13:35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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