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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舜典》载帝舜日:“夔,命汝典乐教青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段记载虽不能肯定就是三代时舜的话,但至少可以说它反映了较古时人们对乐歌的要求和看法。其中所说的“诗一歌一声一律”系列,是统属于“乐”的概念的。既然是“乐”,故诗虽有“言”,却完全没有象后世那样强调诗的语言内容和意义,所谓“直而温、宽而栗“二”以及“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云云,句句强调的是它的曲调。春秋时虽已发生诗乐分离的现象,然正统保守的人听唱诗,还是只注重乐谱,季札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生年稍晚于季札的孔子对于《诗》的观念,也一直保持着古代重曲调的音乐观念,这与他所谓“行夏之时,乘殷之格,服周之冕,乐则韶舞”的复古倾向是一致的。《论语》中提到《诗》的地方有几处,其中除了有些是受当时“赋诗言志”风习的影响,借引诗句加以触类旁通的引申以外,从本体上、亦即从《诗》本身的角度来进行评论的,只有关于《关唯》的两条,一条是《论语·八份》:“子曰:《关眼》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郑樵《通志》七五:“此言声之和也”);一条是《论语·泰伯》:“子日:师挚之始,《关准》之乱,洋洋乎盈耳战”,而这两条都是从乐调上来着眼的。在他看来,雅、颂这些诗一失去乐调,尽管歌词还在,其所以成为雅、颂的根本已经失掉,直到把乐调找回来,才算是恢复了真正的雅项,此所谓“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因此,孔子对《诗》的观念,正是古代的“乐”的观念。战国以后,虽然《诗》的曲调和大部分古典乐章皆已亡佚,但以乐来看诗的习惯却在人们头脑中有潜在的影响,《荀子·劝学》:“诗者,中声所止也”,还是以“声”来说诗,甚至直到汉代,儒生所作的《毛诗序》,仍是这样来谈诗的特质: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暖叹之,哇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研究中国古文论的,往往把这篇著作视为我国的第一篇系统的诗文学理论,实际上,因为它所说的“诗”就是“音”,故说它是文学理论,倒不如说它是音乐理论。而这段的每一句话,也确确实实就是从《礼记·乐记》中不折不扣地搬来的。盖汉儒论诗,以祖述古代儒家为宗旨,而在古代濡家中,实在找不出真正从文学角度上来论诗的例子,因为那时只有音乐观,尚无文学观。
前代学者中,有的人虽然明明知道古代的《诗经》是乐歌,但从当时的文学观念出发,往往把文字的歌词当成了古乐歌的主干,如《文心雕龙·乐府》云:“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瞥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刘韶所谓“诗”,指歌词而言,“诗为乐心”,是说歌词是乐的核心与灵魂。既然歌词为核心,在历史生成过程上也就是先有词而后有曲。朱熹《晦庵文集》三七《答刘体仁》:“诗之作本为言志也,方其诗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乐也,以声依永,以律和声,则乐乃为诗而作,非诗为乐而作也。“二故愚意窃以为:诗,出乎志者也;乐,出乎诗者也”。
其实,从诗、乐在历史上实际产生的过程来看,朱熹恰恰是把顺序弄颠倒了。美国现代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通过对众多的原始民族乐歌的考察,发现古老的爱斯基摩族人所唱的歌,从头到尾只是一连串的咏叹而无歌词。其它的一些原始部落,其歌曲虽有歌词,却异常简单,“只有在旋律转折时一才换上一个字,而每句歌词只有一个字,这个字又往往是所歌颂的神的名字”,从而令人信服地得出:“有词的歌曲是从有音无词的歌曲逐渐发展衍化而来的”这一结论(《原始艺术》)。中国的史籍也证明了这一点,《路史》:“东户氏,其歌有乐而无谣”,从这个传说中,似乎可窥出邀远蛮荒时代的歌光有乐调而无歌词的情况。《吕览》所载的“侯人兮猜”,作为有实义的歌词也只有短短的“侯人”两个字。到了《诗·国风》的某些歌中,虽歌词增多,但也是几句简单的话随着固定的乐章格式而往返重复,每阙的歌词在重新吟唱时只是改一些字而已。这些都说明,歌中的词,确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而曲调比词产生得更早。不错,歌词作为有意义的语言,确实象朱熹所说的那样是“言志”的,但朱熹不知道,人类对“志”的表达,并非仅有语言之一途;他更不知道历史上在“以诗言志”以前,还有一个“以乐言志”的时期。周代有“乐语”一词,《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所谓“乐语”,就是音乐语言,亦即以乐曲代替言说来表情达志。朱自清先生在《诗言志辨》中曾列举一些先秦人对“乐语”的传说,如《礼记·乐记》载子夏曰:“古乐,“二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是说古时的音乐是用来当语言使的;《礼记·仲尼燕居》叙大餐礼时有这样的话:“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是说音乐的演奏本身即可示情、示德、示事,而不必用言语去说。《荀子·乐论》有一句话:“君子以钟鼓道志”,“志”‘就是言志,钟鼓之声即能言志,也是以乐为语的情况。《论语·阳货》篇载有孔子的一段轶事:“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闻之”,面对来请的使者,孔子说自己病了,这是因他不愿见孺悲而讲的托辞,既是托辞,就不是心里话,也许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太诚实,而当面说心里话又实在不好意思,所以他才在使者前脚刚出门时,把心里的话用琴弹给他听,这恐怕也就是古时乐语习惯的遗留。春秋时上层社会交流意见、相互酬醉,盛行一种叫作“赋诗言志”的办法,就是不直接说出白己想说的话,而是从《诗经》中断章取义地挖取有关章句,把自己的意思暗示出来。如《左传·哀公二十七年》载,赵孟到郑国去,子大叔背诵《诗经》中《野有蔓草》来表示欢迎。《野有蔓草》原本是咏唱男女私情的歌,而诵诗人却不管诗句的原义,只取其中有“邂逅相遇,适我愿兮”的句子,以表达自己与赵孟会见的欣喜。在这种对诗的用法中,诗被掏空了原义,而变成一种抽象的、广义的、无处不可运用的成语。相对于“乐语”。它可以说是一种“诗语”。而这种“诗语”的风习,当出现在诗与乐开始分家,人们只能背诵《诗经》的歌词,而对它的乐谱已不大谙熟的时候。在赋诗以为“诗语”之前,应有一个唱诗以为“歌语”的阶段,《左传·哀公十六年》载晋侯与诸大夫饮燕,齐高厚唱诗以献,荀惬从中听出他有“异志”,当反映先前诗乐未分时,人们以唱诗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方式来表达己意的情况。而再往遥远的以前追溯,在歌还只有调而无词的时代,人们表达情意就只能用乐曲,也就是传说中的以乐相示的“乐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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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艺学网 2007-12-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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