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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这种场景下,才可能真正理解兴国山歌区别于其他客家山歌的独特性。在跳觋的仪式表演过程中,郭京几乎小锣不离手。小锣称为觋锣,作为法器,发出刺耳、凌厉的声音,与秋冬季节暗夜的寒风相纠结,让人感到恐惧,其本身的功能在于驱鬼逐疫。清朝张尚瑗《潋水志林》风俗卷有载:“赣俗信巫。婚则用以押嫁,葬则用以押丧,有巫师角术之患。士君子以礼传家则不用。”角术,即吹画角以驱邪避疫。可以想象的是,枯燥的跳觋法事,以及觋公并不富有激情的表演,难以吸引围观的观众,在娱乐方式相对单调的传统社会,必须有让观众感到刺激和兴奋的表演。山歌,稍带色情成分的山歌便是跳觋仪式中娱乐活跃气氛的最好媒介。小锣,作为宗教仪式的法器跨越了严肃的宗教场合,自然而然地进入到具有调情、挑逗成分的山歌演唱之中,转换到另外一种场景之中。宗教仪式的法器摇身一变,成为山歌演唱的伴奏乐器,过门时根据演唱的内容敲击出不同的节奏和音色,富有一定的表演性。跨越神圣与狂欢氛围的小锣,暗示了兴国山歌与宗教仪式相伴生的特殊形态。可以这样说,宗教场合下的山歌表演,小锣伴奏的表演性等演唱形态,并不是兴国山歌的原初形态,只不过是兴国山歌演唱方式之一种,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兴国山歌具有广泛的文化生态。自然而然、随兴发挥的原生态山歌的逐渐消失,跳觋仪式中却保留了大量的传统兴国山歌,觋公师傅汇聚了大量传统的兴国山歌,逐渐成为兴国山歌的代言人,使山歌的表演在今天的兴国乡村社会依然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并愈加珍贵。在伍昆玉家中,笔者就见到好几张由赣州、梅州以及龙岩的音像公司录制出版的传统客家山歌、传统客家戏曲的VCD。看山歌以及传统的客家戏曲VCD,是牧田村老人看电视之外的主要娱乐方式。
在传统时期,“赣农皆山农也。力作倍于平原,虽隙地无旷。其以茶梓为业者,则有铲岭、摘子诸工,劳苦尤甚。朝夕果腹多包粟薯芋,或终岁不米炊,习以为常”(清·同治《赣州府志》卷二十)。人们在劳作期间,或者劳作之余,在层峦叠嶂之间,吼一声粗犷、高亢、底气十足的“哎呀叻”,穿越群山,山鸣谷应,回肠荡气,可抒发内心积郁的感慨。还可用它感叹生活的艰辛,“黄梅时节日正长,披蓑戴笠插禾秧;一餐番薯一餐粥,半碗菜根半碗汤”。或苦中作乐,“黄连树下来弹琴,唱歌不是快活人,有食有着(穿)懒得唱,没食没着唱开心”。或表达男女相悦之情,“天上起云横打横,又想落雨又想晴;哥哥田中要雨水,老妹砍柴要天晴;有日龙王自家做,夜晡落雨日笠晴”。或痛恨贫富不均,“放牛赖子苦难当,唔当(不如)东家狗婆香;东家狗食油拌饭,放牛赖子食菜汤”。随着生产方式的变迁,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大量的客家人外出打工,曾经伴随客家人生活劳作的山歌演唱,不再具有日常生活的意义,多样的现代化娱乐方式,促使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逐渐忘记曾经有过的娱乐方式,山歌更多地成为老年人内心世界中的记忆。
二○○五年岁末,兴国山歌以及梅州的客家山歌,一同进入文化部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许许多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处于濒危状态。表面看来,似乎是因为传统民间文化的传承人越来越少,但更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失去其生存的文化生态。在现代化面前,传统民间文化生存的文化空间日渐萎缩,这种非物质文化更容易被时间风化,现代化正在无情地荡涤传统民间文化。保护传统民间文化的生存空间,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似乎更为关键。有一种观点认为,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经过现代的技术化、商品化包装之后,便可以保护传承下来。其实,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是否具有生命力,并不是现代人的一厢情愿。失去了原有生存基础的,只好采取博物馆的形式,静态或动态地予以展示;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具有生命力,但日渐式微的一些传统文化,则更需要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身体力行,将传统文化看作是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保护传统文化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民族的文化基因,确保民族持续的文化创造力,对于各个地方的传统文化,最重要的传承,真正需要保护的是社会过程,而不是已经被制造出来的物品。
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涉及到一个学术伦理的问题。如何保护?为谁保护?政府或民间出资保护的民间文化,究竟是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还是为了满足观光客的需要,或借助传统文化发展地方经济?前者有可能会真实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持民间文化的“原汁原味”,凸显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差异,让传统永远停滞在现代社会的另一边;后者则有可能导致过度开发,成为政治经济的载体,极大地破坏民间文化的固有生态,丧失民间文化的主体。无论哪种方式,都让学者备受学术伦理的拷问。我们有理由让民间文化保持固有生存状态,但没有理由让现代生活抛弃传承传统民间文化的人们。
(刊于《读书》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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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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