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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话在其他对话篇中还多次出现。既然有理性的人一定不会相信苏格拉底的描述,又要求人们去坚持这种高尚且冒险的信仰。正是这种“非理性”恰好说明了柏拉图对灵魂不朽这样一种信仰所采取的理性态度,它绝不同于鬼怪迷信和宗教迷狂。
关于灵魂的命运问题,柏拉图不厌其烦地编撰故事,这些故事相差无几,苏格拉底自称这些故事有的来自祭司,有的来自宗教秘仪,有的甚至来自死而复活的人等等(也许这只是一种托辞)。凡此种种,无论如何,关于灵魂的命运的那么多的神话虚构,只有一个主题:灵魂不朽和末日审判。显然,柏拉图关于灵魂的理论受到了奥尔弗斯教和毕达哥拉派学说的影响。
自称“牛虻”的苏格拉底在各种场合不知疲倦地跟形形色色的雅典人交谈,希望通过自己的言行身教来影响他们,使之过上有德性的生活。与苏格拉底不同的是,柏拉图认为单个的个体不可能实现正义,个人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城邦共同体的建制。是故,《国家篇》中有关正义的讨论最终就归结为如何建立一个完美的城邦共同体。柏拉图认为,在国家里存在着的东西在每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且数目相同。这样,对灵魂的心理学和伦理学的划分也就成为建立理想国家的理论基础。柏拉图再次杜撰了一个“高贵的谎言”(414C),即神用三种不同的金属创造了城邦中三个不同阶层的人:金族——统治者、银族——卫国者、铜族和铁族——生产者。神把灵魂的三种本质分别赋予给这三个阶层,因此三个阶层居主流的德性分别为:智慧、勇敢、节制;其中节制为三个阶层所共同拥有。正如灵魂的三个部分,三个阶层各司其职,互不僭越,这样的城邦就是正义之邦。柏拉图所谓的正义,一言以蔽之,即城邦共同体中的每个人从事于一项最适合自己天性的职业。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正是柏拉图津津乐道的四枢德。
贯穿《国家篇》的主题是对“正义”的讨论。柏拉图首先批判了三种正义理论,其一是以凯发卢斯为代表的传统正义观,认为正义就是“待友以善、报敌以恶”;其二是以塞拉西马柯为代表的激进的正义观,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其三是以格老贡为代表的契约论正义观,认为正义是“弱者的必需”。如前所说,柏拉图自己则认为正义有赖于城邦共同体的建制。如果一个道德的人生活于一个不道德的共同体中,正义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苏格拉底之死就是典型例子。然而,或许是柏拉图意识到他的“理想国”过于完美以至于实现起来困难重重,讨论到最后,对于正义如何可能以及正义的人比不义的人更为幸福和有利的辩护,柏拉图不得不诉诸于灵魂不朽以及灵魂的末日审判,不得不诉诸一种超人的强制力量。《国家篇》的第十卷又在重复前面几篇对话中有关灵魂神话的老调,柏拉图许于正义者来世的永生和幸福。这样,一切现世的快乐在不朽的荣耀面前都显得黯然失色。这里有一个悖论[⑦]:从一开始,柏拉图就口口声声说要撇开正义给正义者带来的外在利益——无论是今世的还是来世的,而要论证正义本身内在地就值得人们所追求;但是到了最后,他还是为正义者许诺了“外在的利益”,即来世的幸福生活。正是由于此,巴克说《国家篇》的第十卷是一个“堂皇的附加品”。[⑧]只有把正义等诸伦理美德建立在宗教信仰之上,才能为它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后来康德实践理性公设的源头,康德在理论理性中把上帝、灵魂不朽、意志自由作为人类理性的形而上学倾向所追求的三个“辨证”(即虚幻)的理念总体,从而把三者从自然领域驱逐出去。但他却保留了三者在实践理性中功能,它们是实践理性(伦理道德)的必要保障。用康德的话问:我做了应当做的事,那么我可以期望什么?柏拉图的回答是:来世的幸福与不朽的荣耀。人是感性即有限的存在,如此,德与福的契合也只能诉诸于灵魂不朽了。只有在彼岸的世界,德、福才能一致;这也许是西方大多数道德学家最终都无法避免的一步。后来康德明确指出:伦理必然导致宗教。[⑨]我看不出柏拉图要求人们对灵魂不朽的信仰与康德对灵魂不朽的公设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康德挑明了灵魂不朽是人类理性所无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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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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