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凤凰县 ■本报美编田俊/摄
假如我们将村民的日常生活作为关注的领域,对一个村落做深入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村民之间关系的亲疏其实并不一定非要通过事件才能认识和把握。如果村落中的家族边界因为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已经明晰,那么透过他们的日常交往圈子已足可说明其间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村民对这样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所给出的解释。在这种解释的背后会是村落中的制度对村民的规范、限制与约束以及村民对这种规范、限制与约束的认知,当然也包括了他们根据现实社会环境对这种制度所做出的变通。
只要进入农村,就可以看见农民的日常生活。但这样一种每天周而复始、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是否应该成为研究者研究兴趣的聚焦点仍众说纷纭。就实践来说,我们还是坚持认为,农民的日常生活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学研究的重心,虽然它会要求研究者具有更强的对经验的感受力。
“日常生活”为何可以作为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切入点
孙立平在《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一文中阐述“实践社会学”的见解时曾谈到关注普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强调……不是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看作是一个完全自主的领域,而是看作普通人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我们……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视角的均衡和整合。”由此可以看出孙立平是在国家与民众关系的框架下来看待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意义的,因而其表述也与他的“过程—事件”分析具有一致性——民众的日常生活是他们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在这种日常生活中是有事情发生的。而“只有当有事情的时候,才能看出谁和谁远,谁和谁近”。
这与我们关注农村日常生活的出发点显然还是存在着差别——虽然我们也关注事情(事件)的发生和意义。从韦伯的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意义的这一前提出发,我们可以推论,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笔下的“生活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因为在生活世界中居于最核心地位的是彼此结成一定关系且处在互动过程中的人或社会行动者。而社会就是经由这样的意义显现出来的。
笔者曾在《近期中国农村家族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中把农民的日常时间区分为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事件’时间是指当生活中出现各类对家族生存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时家族成员在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它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在总量上则可长可短;日常生活时间通常是指家族成员为了生存和满足自己生理需要所耗费的时间,它的特点是具有重复性与稳定性,如做饭、吃饭、生产、交往、休息等。将‘事件’时间从日常生活时间中剥离出来,是因为在事件中能真正凸现家族成员内部的关系与家族和外界的社会关系的真实情况”。但是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又是相互联系的,因为家族成员之所以能被动员起来是因为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已经具有了家族意识,看到了自己的利益所在和在事件中应该扮演的角色。这样一种意识和对自己及他人关系的了解显然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出来的。
我们在宁夏Y市巴村的调查为上述判断做了一个很好的注脚。巴村七队的住房格局以一条东西走向的马路为界,马路的南边住的是孙姓、张姓、郭姓和其他杂姓的村民,马路北边住的是石姓和另一些小姓村民。我们发现,马路就是一个自然的边界,石家妇女的来往圈子基本上是在路北,如果我们去访问,她们送出门至多也是到马路边为止,平时也极少看到石家妇女在这一中心地带活动。而孙家妇女则都在路南:买东西、打牌、聊天或串门都不会轻易跨过马路。孙老大家在街道正中位置开了一家商店,商店门口是村民开会的地点。孙老大家的边上是孙老二家,因此可以说这个村的中心地带是孙家的地盘。而石家居住的位置在村庄的边缘。这样,路南和路北俨然分属不同家族的势力范围。假如我们将村民的日常生活作为关注的领域,对一个村落做深入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村民之间关系的亲疏其实并不一定非要通过事件才能认识和把握。如果村落中的家族边界因为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已经明晰,那么透过他们的日常交往圈子已足可说明其间的关系。换言之,进入我们视线的交往圈子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村民经过理性考虑作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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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8-6 10:59:2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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