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形成于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但其有史可考的先世则很久远,可上溯到金、元、明代的女真,隋、唐之际的靺鞨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秦、汉时期的挹娄人,商、周时期的肃慎人。本文仅对满族萨满教的简史、基本信仰与主要崇拜、祭祷仪式等,略作论说。
一 满族萨满教风俗的悠久历史
萨满教曾广泛流传于中国东北到西北边疆地区操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蒙古语族、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因为满——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故此得名。12世纪中叶,中国南宋人徐梦莘著《三朝北盟会编》中,已用“珊蛮”一词,记述了女真人信奉的萨满教。
满族先世信奉萨满教的历史,最早可上溯到三千年前的肃慎人。《晋书》记载,肃慎人死时,当日“即葬之于野,交木作小椁,杀猪积其上,以为死者之粮”。“其国东北,有山出石,其利入铁,将取之,必先祈神”。①说明肃慎人认为人有灵魂。灵魂不灭,死后依然要吃东西;并且山有山神,石有石神,万物有灵。这是肃慎人信奉萨满教的佐证。
肃慎人的后裔,先后有挹娄、勿吉、靺鞨族称。靺鞨中的黑水靺鞨,更是满族的直系祖先。《旧唐书》记载,靺鞨人“死者穿地埋之,以土衬身,无棺敛之具,杀所乘马于尸前设祭”。②《新唐书》讲黑水靺鞨。“死者埋之,无棺椁,杀所乘马以祭”。③这些葬俗。也是他们信奉萨满教的佐证。
后来,黑水靺鞨改称女真。宋朝人对女真人信奉萨满教,已有明确的记载。《三朝北盟会编》载:“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以其通变如神。”珊蛮即萨满。《金史》则记为“撒卯”、“撒牟”。音都近似,只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译法罢了。《金史国语解》将其注释为“巫”。当时,女真人治病,“尚巫祝。病,则巫者杀猪狗以禳之,或车载病人之深山大谷以避之。其死亡,则以刀嫠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所有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④这是宋代女真的巫俗。
明代女真继承了宋代女真的巫俗。对此,《朝鲜王朝实录》也有所记载,兹举一例,朝鲜成宗十四年(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时,建州女真赵伊时哈等到朝鲜,都承旨李世佐与他们对话,李问:“有祭祀之礼乎?”答曰:“祭天则前后斋戒。杀牛以祭。又于月望祭七星。然此非常行之事,若有疾病,祈祷则有之耳。亲死则殡于家,亦杀牛以祭,三日后择向阳处葬之。其葬之日,常时所服之物并葬之。且杀所乘之马,去其肉而葬其皮”。⑤有病祭天、祭星,人死杀马致祭,这些巫俗,都是信奉萨满教的证据。到明代末期,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政权之时,这种习俗仍在继续。朝鲜人李民寏到后金地区的见闻是:“疾病,则绝无医药针砭之术,只使巫觋祷祝,杀猪裂纸以祈神”故胡中以猪纸为活人之物,其价极贵云。⑥
但是,自清太祖努尔哈赤时代起,萨满教在女真——满族中已不再享有独尊的地位。努尔哈赤接触汉族文化后,深受影响,“向前明索神佛像。使还,得奉关帝、观音、土地三像而归。愚按家家所供者,应是奉来神像,当日即与祖先供奉一龛,后世因之,不敢易也”。⑦自此,满族中出现了祖先崇拜、萨满教、佛教并存的局面。
清太宗皇太极时,鉴于萨满教的活动往往宰杀大牲畜,对生产和军需造成不利影响,在崇德元年(1636年)曾下令:“凡人祭神、还愿、娶亲、死人、上坟、杀死货卖、宰杀牛、马、骡、驴、永革不许”,如违令,被“家下人或部下人举首,赔牲畜与举首者”。又鉴于萨满用巫术治病,往往致人死命,因此,同时还命令:“永不许与人家跳神拿邪,妄言祸福,蛊惑人心,若不遵者,杀之”。⑧皇太极贯彻这些命令是极为严格的,崇德七年(1642年),多罗平安贝勒杜度有疾,其家属违背禁令,招巫人荆古达至家祈祷。荆古达“剪纸作九人,同太监捧至北斗(星)下,半焚半瘗之”,结果杜度还是死了。此事被人举首后,皇太极将杜度的三个儿子统统“革去公爵,黜宗室籍,”,“巫人荆古达,照议正法”。⑨经过这些打击,满族中原来极为盛行的萨满教,失去了合法性,从此大大衰落。但一纸命令是不能彻底改变人们的信仰的,萨满教在满族民间,特别是在偏远地区,一直有流传。康熙年间的记载表明,在黑龙江地区,满族人有病,“亦请萨玛跳神,而请札林一人为之相。札林,唱神歌者也。祭以羊鲤用腥,萨玛降神亦击鼓,神来则萨玛无本色,如:老虎神来狰狞,妈妈神来噢咻,姑娘神来腼腆,各因所凭而肖之。然而札林跽陈祈神救命意,萨玛啜羊血嚼鲤,执刀枪白梃,即病者腹上指画,而默诵之,病可小愈,然不能必其不死”。⑩直至本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满族民间仍有不多的萨满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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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长白恒端的金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