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山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该图为伦敦佛光山举办爱与和谐浴佛活动。 资料图片
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在其著作《世俗时代》中区分了“世俗化”的3种含义:政治世俗化,指国家相对于宗教的中立;社会世俗化,指宗教性的信仰和实践的衰落;文化世俗化,指信仰条件的变化,使得宗教性的信仰只是众多选择中的一种。这一知识框架尽管不是完全适用于台湾社会,但有助于揭示处于政治和宗教转换时代的台湾所面对的独特状况。
世俗政府的宗教政策
“二战”后,国民党来到台湾,同时也带来了世俗化的体制和政策。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在需要获得政治合法性的情境下,加大力度使人们相信它是中华文明的真正继承者,在公共教育中宣传儒家价值,尤其强调儒家传统中的权威主义部分。同时,它原先否定地方神灵信仰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转换,开放地方寺庙,台湾的地方民间宗教因此很繁荣。村一级的民间宗教活动大多数是对自己的地方神灵的,这些崇拜活动抑制了可能转化成政治威胁的普遍的群体事件的发生,因此,它们的兴盛并不会威胁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台湾宗教的现代化使一些神灵信仰从地方教派中脱离出来,更大规模的宗教机构表达了对普世宗教的偏好。但这种类型正是政府试图制止的,因为统治者担心这种宗教会有对其统治政权不利。
“二战”后的前30年,台湾政府实行了由国民党领导、组织实施的对宗教机构的监督和控制。台湾的中华佛协会(BAROC)及那些不太容易适应这种自上而下的控制体系的宗教团体,比如一贯道,都被强制镇压。通过这些监督和控制机构,政府试图不让宗教变得成熟,不与现代生活有关联,但它对基督教的政策则是例外。基督新教和天主教被允许成立了一流的大学——著名的基督教东海大学和天主教辅仁大学,也被允许甚至被鼓励发展精良的医院和社会服务组织。许多最强硬的国民党政权的拥护者就是这些以前的基督教传教士。通过支持基督教,肯定儒家价值的理想化成分,再加上对民间宗教的容忍,台湾政府试图表明自己追随美式自由的立场,那就是既与宗教保持距离,但又给所有宗教自由并推崇其民众的神圣德行。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台湾政府逐步向民主化转型,宗教控制被完全解除。政府的合法性也转而更依赖在管理和发展台湾本地经济的能力上,更多的本土台湾人进入政府。在上世纪70年代“回归真实的一代”的知识分子中,许多人致力于回归台湾的民间文化。与此相联系,出现了当地宗教活动的新热潮。在此期间,台湾工业化社会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导致对新的社会福利形式的需要。政府由于缺乏国家基金的经济安全网,因此需要鼓励寺庙提供此类服务。1976年,政府命令所有宗教场所从事社会福利工作,而且对做得特别好的予以奖励。当时突出的地方宗教组织是佛教团体,例如慈济功德会和佛光山。这些组织虽然以僧侣为基础,但联合了大量的信众,更像美国宗教会所的自愿组织,而不像基于亲属关系的地方民间宗教团体。台湾的世俗政府从对宗教活动密切监控的政策逐渐转向与其主动合作的政策。
1971年,联合国投票将台湾逐出联合国。由此开始,台湾政府对内面对着一个越来越难以控制的、对抗性的社会;对外则更易遭到人权组织的批评。1987年,台湾“解禁”。公民社会的春天由此开启,宗教图景变得比以往更生动、更多样。
上世纪90年代,台湾社会是世俗的——台湾政府并不通过宗教政策自证其正当性,也不偏向任何宗教。但其世俗性又有所不同,它不再试图压制地方宗教,不再将自己视为民间宗教信仰和活动的替代物。遵循自由民主的原则,政府允许所有类型的宗教活动(可能导致身体伤害和欺诈犯罪的受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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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20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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