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俗学的学科危机
近几年来,恐怕没有其他什么学科比民俗学更深切地感到危机。不到短短的百年时间,这门年轻的学问仿佛走到了它的末路:研究领域散漫无归,似乎无所不包,但又没有一个独有的研究对象;学术思考无法获得应有的深度,既不能和历史学、社会学这些学坛宿将比肩,也无法和人类学、文化研究这些后来之秀匹敌。这样,最终导致其学科身份暧昧不明,就是可以理解的了。总之,无论各人的体察、态度有何差异,“民俗学向何处去?”作为同一份焦虑困扰着这个学科的从业者。
中国现代民俗学产生的根蒂之一在于“民”的确认这样一个持续的现代性话题。虽然“民”本身并不是有着不变的内涵界定,但是,恰恰是在不断的群体确认(认同)中,民俗学持续地辨认、拥有着它的学术领地。[ii]由此即可一窥民俗学与现代性话语的寄生关系,因此,伴随着20世纪下半期开始的对现代性的反思思潮,民俗学遭遇理论图景的尴尬就是必然的情形。可以发现,近来的民俗学写作一方面回避民间的界定而“蒙混过关”,一方面,“民”的内涵逐渐空泛化为群体、群众等一般用法,甚至是“任何一个人”或“全民”等更加无法指认的群体。[iii]
由于“民”不仅是范围性的,而且是价值性的限定,丧失明确的研究对象群体,就意味着整个研究对象与问题意识都可能悬空。因此,学科定义的重心从“民”转向“俗”,就是现代性宏大叙事解体、“民”的内涵空泛化的必然之计,也只能是权宜之计。这正是高丙中的《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等系统性反思出场的语境,[iv]也是阿兰·邓迪斯的民俗定义被译介出场的语境。
先思考一下邓迪斯。令人觉得可疑的是,邓迪斯真的拯救了民俗学吗?实际上,邓迪斯的貌似通脱,恰恰更深地暴露了问题。“俗”的概念由于缺乏严谨的内涵制约,使得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列举一连串的例子——这只能指认本学科习惯的研究对象,却无法限定本领域的同一性,[v]更遑论为这门学科的基本精神立法了。这从深受邓迪斯影响的王娟编著的《民俗学概论》中即可看出。
因此,从“俗”出发定义民俗学,同样无法行得通。
于是,留下的问题还是:民俗学向何处去?实际上,有些学者以为,不必太在意“学科”这样的学术管理机制,而着力于思考现实问题,倒也不失为一种深思,[vi]却显示了某种意义上的盲目:如何研究、何谓深刻研究的大方向问题并没有解决。
二、民俗学的精神
那么,还能不能想象一种民俗学,能不能在其学术史中钩沉、建筑出一种尚不必舍弃的传统?如果真有这样一种传统,那么该从什么基点上建构?
一般的看法,学科的形成,有赖于其独特的研究对象。譬如物理学之对象乃物理世界,历史学之对象是人类的历史活动,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社会学关注社会领域,如此等等,一目了然。但真是这样吗?困怕更显明的经验是,人的生活世界根本上是统一的,个人不可能在日常生活里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某一项活动是单属于社会的、历史的、经济的,或者物理的。因此,这些学科的所谓“实在”领域,倒是一种真正的虚构与抽象。而这种抽象的形成,端赖一种外在的视界、工具的介入,使得某一特定领域成形,这个道理,卡西尔早说清楚了。[vii]韦伯同样有清晰的分析。[viii]因此,在那些貌似实在的生活“领域”背后,其实恰恰需要形式的塑造,特定的形式与视野型塑出了不同的学科“对象”。而新学科的兴起,同样不是新领域的发现,正是新的理论视野的提出。“文化研究”能在众多“对文化研究”的学科中异军突起,就是这个道理。[ix]
从这样的思路来理解学科的划分,对民俗学的理解便有可能开出一条路来。就民俗学的学科危机而言,首要的问题便不是学科还有无特殊的对象和领域,相反地是民俗学还有没有它独特的视界。危机不在于社会学、人类学等等占有了民俗学的领域,因而民俗学已没有存在的必要,相反地是民俗学还能不能补充一种视野,使得我们完善对纷繁复杂的人和世界的领悟。因此,全部问题归结为,民俗学还能否提出一种必要的观察世界的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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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2009-2-1 21:3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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