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疑之间
我们已经看到,秦史中的这三则仅见于司马迁《史记》记载的故事,都有“四十六日”的重要情节。这正与《史记·天官书》中总结秦史说到的几个关键性历史事实“秦并吞三晋”,“项羽救钜鹿”,“遂屠咸阳”大致对应。
班固《汉书》的相关记述,不取司马迁“四十六日”之说。如《高帝纪上》、《项籍传》、《黥布传》说项羽杀宋义事,《高帝纪上》、《天文志》、《张良传》、《元后传》说子婴降轵道旁事,都不言“四十六日”。这是不是体现了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一五《史记辨惑》所谓“迁记事疏略而剩语甚多,固记事详备而删削得当”呢?班固的“删削”,似表现出对司马迁“四十六日”记述不予取信的态度。
对于《史记》记录的秦史中的这三个“四十六日”,后来的多数学者却信而不疑。即使遭受“疑所不当疑”的批评的梁玉绳《史记志疑》一书也没有提出疑问。有就此发表史论者。如杨慎《丹铅余录》卷一一写道:“计始皇之余分闰位仅十二年,胡亥仅二年,子婴仅四十六日。不啻石火之一敲,电光之一瞥,吹剑之一吷,左蜗之一战,南槐之一梦也。须臾之在亿千,稊米之于大块,实似之,是虽得犹不得也。孔子曰:‘虽得之,必失之。’秦之谓矣。”
一些较著名的史学论著多采用司马迁的记载。杨宽《战国史》关于长平之战取《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之说,有“赵军被困了四十六天,饥饿乏食……”语。[1](P413)林剑鸣《秦史稿》也写道:“赵军四十六日无粮,因饥饿以至人相食。”关于宋义安阳停军,也沿用《史记·项羽本纪》“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的说法:“一直拖延四十六日还不前进。”子婴当政时间,也取《史记·秦始皇本纪》“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之说,写道:“刚刚当了四十六日秦王的子婴……。”[2](P265,P433,P436)全面采纳《史记》三种“四十六日”记录的研究论著还有田昌五、安作璋主编《秦汉史》[3](P31,P82,P85),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中的先秦秦汉部分[4](上册P525)[5](上册P268,P274)等。
《剑桥中国秦汉史》对于子婴降刘邦,采用了“子婴即位后46天”的说法。然而对于长平之战,不取“四十六日日”之说,而且对于赵军被歼人数的记录表示怀疑,以为“数字不合理”。[6](卜德:《秦国和秦帝国》,P101,P118)王云度、张文立主编《秦帝国史》叙述长平之战时,亦不言“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事,对于宋义、子婴故事,则采用了“四十六日”的说法。[7](P257,P259)李开元《复活的历史——秦帝国的崩溃》总结子婴的执政生涯:“末代秦王嬴婴,总共在位四十六天。”然而就宋义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事,却并不简单信从司马迁关于“四十六日”的具体记录,只是写道:“宋义领军停留于安阳期间,是在二世三年十月到十一月之间。隆冬季节,安阳一带大雨连绵,气候寒冷,道路泥泞,楚军的后勤转运受到影响,防雨防寒的服装、粮食、燃料都出现了供应不足。”[8](P215,P160)对于其具体的写叙方式似乎还可以讨论,但是不盲目沿用“留四十六日不进”的成说,我们认为是一种清醒的处理方式。钱穆《秦汉史》对于三种“四十六日”之说全然不予取纳[9],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论述不至于具体事件的缘故。
秦始皇焚书,“史官非《秦记》皆烧之”。[10]卷6《秦始皇本纪》正如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中所说:
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有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
孙德谦《太史公书义法·详近》说,“《秦记》一书,子长必亲睹之,故所作列传,不详于他国,而独详于秦。今观商君鞅后,若张仪、樗里子、甘茂、甘罗、穰侯、白起、范雎、蔡泽、吕不韦、李斯、蒙恬诸人,惟秦为多。迁岂有私于秦哉!据《秦记》为本,此所以传秦人特详乎!”《太史公书义法·综观》还辑录了《史记·六国年表》中“有本纪、世家不载,而于《年表》见之者”前后四十四年中凡五十三件史事,以为“此皆秦事只录于《年表》者”。金德建据此推定:“《史记》的《六国年表》纯然是以《秦记》的史料做骨干写成的。秦国的事迹,只见纪于《六国年表》里而不见于别篇,也正可以说明司马迁照录了《秦记》中原有的文字。”[11]《〈秦记〉考征》(P415-423)司马迁痛惜诸侯史记之不存,“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秦记》可能除了时间记录不很详尽以及文字“略不具”而外,又存在记录“奇怪”和叙事“不经”的特点。 《太平御览》卷六八○引挚虞《决疑录要》注说到《秦记》:“世祖武皇帝因会问侍臣曰:‘旄头之义何谓耶?’侍中彭权对曰:‘《秦记》云:国有奇怪,触山截水,无不崩溃,唯畏旄头。故使虎士服之,卫至尊也。’中书令张华言:‘有是言而事不经。臣以为壮士之怒,发踊冲冠,义取于此也。’”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看到《秦记》的原貌,从挚虞《决疑录要》注的这段内容可以推知,这部秦人撰著的史书中,可能确有言“奇怪”而语颇“不经”的记载。
《秦记》不免“奇怪”“不经”的撰述风格,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马迁对于秦史的记录。秦史记录中“四十六日”的重复出现,给人以神秘印象,是否也是这种影响的表现呢?关于长平之战的记录当据《秦记》。宋义事及子婴事很可能是司马迁根据其他资料亲自写述。秦史中的这三次重大事件,竟然都明确以“四十六日”的时间标号相重复,如果说完全是巧合,恐怕难以令人信服。这种叙事特点,或许存在某种较深层的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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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象牙塔 2008-10-20 02:34:08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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