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今天的眼光看,神话之为神话,主要是在于“神话”与“真实”之间存在着一段若即若离的距离。这种距离出自一种认知上的落差。表面看来,神话叙述的内容是荒诞不经的,是对于客观事实或科学常识的扭曲,悖离我们对于一般生活常态的认识。但是,“神话”和“真实”之间的这种距离,有时候却又似乎呈现出一种深层的内涵与精神,反映出某些已知的历史实况或未知的生活想象。就思维方式的角度而言,“真实”可以是对具体物象的反映,能够用实证的手段予以检验;“真实”也可以是心象的虚构呈现,只能以理解、领悟的感知来寻求答案。而神话学者所扮演的角色,是为存在于神话和真实之间的这段距离找出填补、系联的可能性。
现代学术的中国神话研究,已历百年之久,名家辈出,成果丰硕。许多研究成果都提供给我们若干“合理”而“可能”的神话诠释。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这些“合理”而“可能”的说法,可能仅仅只是说法,或者只是假设,并不意味着历史确实曾经如此“发生”。中国现代神话学研究的原始动机,原本就是源于中国历史建构的需要。中国神话研究,一直以来也确实与中国古史研究有着难分难舍的关系。直到今天,大部分学者仍然是把神话研究当作一种追求真理、复原历史的学术操作。我们在面对前辈学者的各种结论时,出于特定的目的而接受并采用这些结论,甚至据此而构筑出中国上古史的“真实”。对此,我们所必须抱持的态度应该是:神话学者所提出的各种诠释、说法,都是一种求索文化记忆的结果;“记忆”中的事情未必是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但是“记忆”本身却可以是“真实”的,足以影响到人们对于现实的认知。比如说,关于中国人是“炎黄子孙”、“黄帝子孙”这样的说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炎帝”、“黄帝”,是战国时期才出现的词汇,应该都是神话中的人物。《国语·周语下》称鲧、禹、共工、四岳、杞、鄫、申、吕、齐、许等“皆黄、炎之后也”,是第一次出现炎黄子孙概念的说法。《国语·晋语》还另有黄帝有二十五子、十二姓的记载。到了西汉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纪》开始以黄帝为民族共祖,唐尧、虞舜、夏、商、周、以及后来统一称帝的秦,都是黄帝的后裔;即便是各诸侯国——吴、鲁、燕、宋、晋、楚、越、郑、赵、魏、韩等,也几乎都可算是黄帝子孙。就目前的资料分析,其实很难确定真有炎帝、黄帝其人;若论始祖,《左传》称炎帝、黄帝都是“少典”之子,自然应该说是“少典子孙”,而非“炎黄子孙”。但是司马迁在面对汉帝国大一统时代的来临,而做出共祖黄帝的叙述,是有其深刻意义的:一方面是史家对于时间与世系的本能需要,另一方面也为了破除诸侯分割、民族对立的现象,宣示汉民族的同一性。汉民族本来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甚至不是一个基于共同的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族群,而这正是中国历史上所一贯的以文化作为夷夏之防的原因所在。于是,司马迁的炎黄共祖之说,就化神话为历史,成为我们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
从这个例子可以清楚地察觉到:文化记忆的真实性是可以被建立、可以被修改的。如果说,神话的最初是以口传的方式进行传播与流传的,那么神话的内容原本就是透过人们的记忆来加以传承,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发生变化。神话传承的基本脉络可以归纳如下:
创说(或是最初的文化记忆)→讲述,传播→建立记忆(或重新记忆)→自觉或不自觉的再创说(遗忘或增添)→再讲述,再传播→被记录为书写文本(记忆的另一型态)或保留于语境阶段(再记忆,再讲述,再传播)。
问题的症结在于:只要是一种“传播”,内容都可能会发生变动。更何况是没有书写为“定本”的口头传播。依照我们对于中国神话发展的理解,神话可能的传播和变易途径至少可以区分出如下几种情况,这些都是产生记忆修改和流变的可能原因:
一、弱势文化族类攀附、因袭强势文化,或因强势文化的刺激而产生的文化反省;
二、由于民族的迁移而导致的传播和变易,比如说不同民族神话传说的掺杂融合;
三、政治强权自上而下的灌输和宣传;
四、学术论争、融合与交流,导致神话的跨区域的活动与交换;
五、文人通过文学作品对神话的再创作和改写;
六、历史溯源上的需要与记载;
七、被宗教所借取或流入民间传说并随之流传。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阅读到的神话,都只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空里被传述下来或采集记录下来,之后还可以继续再创说、再传播,甚至可能出现更新的语境内容与文本记录。所以,当我们进行神话研究工作、或是进行神话内容的对比研究时,很容易发现相同的结构单元、相同的讲述模式,并据此开展相关的研究主题。主题性、类型性的归纳与创造性、艺术性的思考在中国神话的研究范畴中固然要紧,但更重要的是:对于同一主题、同一类型的神话在不同的时代、区域所产生的不同内容或差异性内容的比较研究,并对于这种差异加以诠释。换言之,如果神话确实是一种集体性的创作或族群性的认同的话,那么神话对于整体生活的思维反映就要更为直接而且广泛,与历史的认知和发展之间的关联也就更为密切。所有神话的内容都脱离不了“生活经验”的背景:即使我们强调“想象”的重要与“先验”思考的可能,也难以将“生活经验”的部分完全撇开。
总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神话所表现的内容,是一种文化记忆中的“真实”。这样的真实,反映着某一个特定的时空下的集体认同。因为是集体的认同,所以反映着此一时空下的生活经验,也等于表现着此一背景下的特定文化。非处于此一特定文化氛围之中者,面对神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认知上的落差。
第二,现存的神话,都是经过文化记忆筛选后的结果。所以我们透过文本阅读,或是田野采集,会发现神话传播中的“沉默现象”。“沉默现象”指的是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非口传的文献记载出现断层,使得神话叙述的还原往往必须借助后来的其他文献记载,这固然是神话流变现象之一,但是由于文献的时间差距过大,如果缺乏共时性数据,很难做到真正准确的地步。第二部分是口传的民间文学,在被文字记录前有各种被修改、演绎、附会的因素存在,这段“沉默”而没有被记录的时间长短与内容,难以估计。换言之,单纯以现代田野采集数据要还原上古神话,是有其困难度的。
第三,神话产生的时空,不必是绝对的“上古”或“原始”。凡是未开化的社群,或是思想素朴单纯的集体,都可能孕生出神话。如果以知识的成分来看,神话可能是最初的知识、最初的科学,但是因为层次的差距,而成为伪知识或非科学。知识层次较低的“民间”,会集体性的不自觉产生神话,自然相信神话、传播神话;而知识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或所谓已开化的社群,也仍会不自觉的产生神话,例如对于外星人的想象,就如同现代神话。但是知识分子或已开化的社群往往操弄神话,出于一定的现实目的而编造神话或诠释神话。而这样的编造与诠释,也会形成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成为我们文化记忆的一部分。
学术研究工作,是对于“真实”的求索。对于中国神话的研究,也许不必陷入像传统西方神话学那样“历史的”或是“寓意的”动机决定论的思考窠臼。神话是集体心灵的产物,集体凝聚出一种外在的叙述形式。这样的集体性,代表着“创造”,也代表着“接受”,或者与动机有关,或者与理解有关,或者与目的有关,但是都脱离不了那个时空下的整体文化。毕竟神话不是个人呓语或“私人写作”。
反省过去百年,中国神话研究一直都在进行类似拼图般的文化复原工作。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在每个时空里,都有过去文化记忆的留存,也都有产生新的文化记忆的可能。每一则神话,都代表着一个文化记忆的片段;哪怕是被我们归类为同一主题、同一类型的某些神话组合,都可能有着新旧记忆掺杂的痕迹。而每个时空下对于神话也会有不同的诠释与理解。诚然,“神话”像是一片片散失的拼图,与现在我们认知的“真实”有着一段距离,所以神话学者应该求索记忆的“原型”出处,为这段距离找出填补、系联的可能性。但是,那一片片拼图的拼接互凑,亦即新旧文化记忆掺杂痕迹的辨识,或者才是这种文化拼图工作所应该致力关注的,惟其如此,方能复原每个时空里的文化记忆。
(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2期,文中涉及的图表、公式、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内容请参见纸媒原刊)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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