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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建议把American Folklore Society名称改成Folkloristics Society of America。相反地,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确切地说是为什么民俗学、民俗学术研究这一成为每一个主要大学和学院所提供的课程一部分的学科,处在如此明显的衰落中。另一个令人遗憾的相关迹象是《南方民俗》杂志转换成了《南方民俗季刊》。这曾是美国主流民俗杂志,我希望我们南方众多的学院或者大学中某个有魄力的民俗学者能将这个杂志复兴。我认为衰落有其原因,我也同样认为衰落的一些责任要由美国民俗学会的全体成员(包括我在内)来承担。我猜想你们中的一些可能会认为我也许赞同发表于《通用语》(Lingua Franca)1997年10月号的那篇预言“民俗作为自治的学科可能注定消失”的令人极度沮丧的论文(Dorfman,1997:8)。这篇宣布民俗学学科如同一个垂死的人的论文,因为其通俗文化标题“那就是所有的俗民!”借用《疯狂曲调》和《快乐旋律》中邦尼兔的惯语而更加令人觉得受侮辱。口吃的猪小弟说的这些话,意味着卡通的普及。但是,本质上将民俗领域与生动的卡通等同起来的这一时髦用语作为文章标题的用法那是很普遍的。我还不知道有哪位民俗学者写过表示反对或反驳的文字,尽管我努力地去寻找。我很抱歉地答复,《民俗学复活》没有在《通用语》上发表,尽管它确实公布于杂志的网站www.temple.edu/isllc/newfolk/dundes2.html上。在我的答复的最后一段写着:“当美国历史步入了多文化差异被歌颂的时刻,正好是文明的大学管理者鼓励这一可以一直追溯到赫德约翰与格林兄弟的国际学科的从业人员的时候。在认识民俗对于促进种族自豪的重要性方面,以及为发现世界观和价值的本土认知种类和模式提供宝贵的资料方面,这是一个先于其时代的学科。”《通用语》的确发表过一些表示反对的简短文字,这其中包括来自印第安纳大学的一篇标题为《民俗结束了吗》的文章,但是署名的是莉斯·洛克(Liz Locke)和其他80位研究生,而非印第安纳大学全体教员。无论是印第安纳大学机构还是美国民俗学会,都没有表示反对的文字。很显然,在我看来,当我们的学科受到侵犯时,学院和公共部门的民俗学者都不愿站出来进行捍卫。在这个时候,美国民俗学会的领导阶层到哪儿去了?这是不是正如谚语所说的“沉默即同意”?美国民俗学会是不是曾经认为或者现在仍认为作为学科的民俗是无生命力的?我可以顺便补充一下,《通用语》1991年创刊,2001年结束,但它的早夭毕竟只是《通用语》杂志的早夭,而非民俗的夭折。我很乐观地说,民俗研究已经成功地经受住了悲观的预言,并将继续走下去。
在我看来,大学中民俗学科衰落的首要理由是,被我们称为“宏大理论”创新的持续缺乏。按照《通用语》的说法,“民俗被认为是在理论化之内的”。艾利奥特·奥里恩,我们少数几个民俗理论家之一,在他的文章《关于美国民俗研究的未来:一个回答》中简洁地将其作为插入语:“民俗正好是阈限,因为它既没有理论也没有方法论来控制它的前景。”(1991:80)任何一个理论学科所具有的犀利必须建立在理论概念和方法概念上。民俗学固然已有一些,但是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在19世纪或20世纪初期创立的,直到现在既没有被取代也没有被补充。极为有意思的是,关于民俗的大多数宏大理论是由扶手椅子民俗学者或图书馆民俗学者而非田野工作者所提出。我想起詹姆斯·弗雷泽爵士交感巫术原理的形成或者麦克斯·缪勒对于太阳神话学的思索。甚至在20世纪,宏大理论也的确是来自于不具有田野工作者资格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相反,大多数田野工作者,在涉及当地的社区时,并不总是关心他们所搜集的材料的理论意义。
从历史的观点来说,民俗学学科来源于古物研究,或者是我所称为的对奇异的或者是古怪的东西的寻求。我在本国和海外的民俗中心访问时,时常会看到我命名为“蝴蝶收集”(butterfly collecting)的东西。民俗事象被看做是罕见的新奇事物,好比一个钉子钉住了它们并将之安放在用来展览的档案袋中,因此很难想象民俗事象永远是鲜活的(即,被表演的)。语境被忽视,只有文本被当地的收集者所珍视。因为这些本应该具有理论或方法观念的当地收集者并没有这样做,该领域的这一空缺留给了那些书斋式学者如弗雷泽来填补。而在美国,正是因为脱离实际的或是书斋式的学者的缺乏扩大了非理论空间。尽管我们图书馆资源丰富,信息技术处理大量数据库的能力无限,美国的民俗学者却没有对民俗理论和方法做出宝贵的贡献。几乎每一个应用于民俗学的可行的理论和方法概念都来自于欧洲。但是,我认为好的概念来自于哪儿这并不要紧。民俗学是一门并将永远是一门国际性学科。因此,我们很乐意使用法国民俗学者范·哲乃普(Arnold Van Gennep)的“过渡礼仪”(rites of passage)的概念,芬兰民俗学者卡尔·科隆(Kaarle Krohn)的“历史-地理方法”,或者瑞典的民俗学者卡尔·威廉·冯·赛多(Carl Wilhelm von Sydow)的“积极的传承者”和“地方类型”概念。但是所有这些概念都形成于19世纪末或者20世纪初。关于民俗的新的假定和推论又在哪儿呢?
现在,我可以想象你们中的一些民俗学者,特别是那些浸透着相当多的国家主义与自豪感的民俗学者正在对你们自己说:“等一下。美国人曾对理论民俗学做出过贡献。不是有女权主义吗?不是有表演理论吗?不是有口头程式理论吗?”尽管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艾尔伯特·洛德(Albert Lord)因为发展了口头程式理论而受到赞扬,但约翰·弗里(John Foley)揭示了该理论来自于他们之前的欧洲学者(1988:7-15)。这种情况类似于弗朗西斯·查尔德(Francis Child)对于英格兰和苏格兰民歌的权威收集,毋庸置疑是效仿丹麦民俗学者斯文德·格朗德维格(Svend Grundtvig)的丹麦民歌的大规模处理或者斯蒂斯·汤普森(Stith Thompson)对于芬兰民俗学者安蒂·阿尔纳的故事类型索引的修订。美国民俗学者,很大程度上是追随者,而非引导者。我不得不承认我所陷入的这种范畴,是从俄国民俗学者弗拉基米尔·普罗普的《民间故事类型学》(1968)和奥地利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那儿得到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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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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