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寡妇年”和“结婚大年”的趋避现象反映了民众趋吉避祸的心理,它没有虔诚的仪式,也没有严厉的制约后果,对社会或个人也没有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2}因此我们可以把它定位成民间俗信,一种存在于当代社会的俗信。
三
既然把“寡妇年”和“结婚大年”现象定位为一种存在于当代社会的俗信,并将之与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迷信区别开来,我们就不能继续用对待迷信的方式去对待俗信,而必须从俗信的时代特征出发去探讨对待它的途径。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民间俗信具有以下这样几个新特征:
1.理性因素不断增加
俗信是一种心理信仰,很多俗信的确存在有悖自然科学知识的一面,即使是一些有科学依据的俗信,也往往要包上一层非科学的神秘外衣。但是,民众在生活实践中却往往自觉地遵循一系列的俗信,不少俗信在民众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同。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和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对俗信背后的原理有了逐渐深入的认识。俗信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逐渐消失,民众的俗信信仰仅剩下心理层面的条件,因此,俗信开始一层层褪去其神秘的外衣,民众对俗信不再是深信不疑,对俗信的应对也显示出灵活性的特征,民间俗信中的理性因素不断增加。
以“结婚大年”和“寡妇年”现象为例,现在对这种说法背后的“奥妙”深信不疑的人恐怕为数不多,农历年有无立春日怎么能决定婚姻的质量呢?然而,人们从趋吉避祸的心理出发,希望为终身大事挑选一个吉利的日子,所以才有“结婚大年”和“寡妇年”现象的出现。但是在实践中,人们对这种俗信的遵从又不是完全盲目的。人们只是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选择“结婚大年”,避开“寡妇年”,如农历2005年是所谓的“寡妇年”,准备这一年结婚的人们适当地把婚期挪到头一年的岁尾或后一年的岁首,这样既满足了人们趋吉避祸的心理,又不会对实际生活造成影响。单纯为了赶上“结婚大年”而盲目“闪婚”{3}的人少之又少。另外,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必须在不吉的年份结婚,人们还会采取一种更加灵活的办法获得心理上的安慰,如在“寡妇年”领结婚证的人把婚礼放在“结婚大年”举行,或者在不是“寡妇年”的年份登记结婚而把婚礼放在“寡妇年”举行,这样的方法既兼顾了客观条件,又满足了人们美好的愿望。
2.逐渐与迷信分离,获得合法性地位
俗信之为“俗信”,就是在有关群体范围内几乎人人皆知、人人信奉的心理信仰信条,{4}俗信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与风俗习惯相融合,逐渐演变为民间风俗的一部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调剂与补充。而风俗习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这就使俗信在特定的时间和范围内的存在成为可能。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各种俗信现象等同于迷信,把它们视为愚昧落后应该革除的东西。在当代社会中,俗信正逐渐与带有贬义色彩的“迷信”分离开来,获得合法性的地位。如我们并没有把“结婚大年”和“寡妇年”现象视为迷信,而是将之视为具有一定存在合理性的俗信,认为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社会生活,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现象仍处于社会许可的范围内。
3.从民间隐性话语变为公众热门话题
俗信这种心理信仰经过风俗化的过程表现在民众生活实践的各个方面,通过语言、节日、仪式、经济文化活动等载体在民众中传承。俗信往往蕴藏在日常的生活实践背后,作为一种隐性话语支配着具体的实践活动。而在当代社会,大众媒体的迅猛发展使俗信从后台走向前台,变为一个公众话题。“双春”适合结婚,“无春”不宜结婚这种俗信一直在汉族的一些地区流传,潜在地影响着人们对婚期的择定,直到进入21世纪以后,关于“寡妇年”、“结婚大年”的各种说法才开始在民间大面积流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大媒体展开了对这种现象的热烈讨论,各个领域的专家也就这一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1}支持派认为应该顺从民意,满足民众趋吉避祸的心态,对这种现象采取宽容的态度,并为之提供一定的便利;反对派则认为此种现象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应该明令禁止。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相当激烈,一时间,此种讨论从一种民间的隐性话语变为炙手可热的公众话题。
认识了俗信在当代社会的新特征,我们就可以合理地选择对待它的途径。既然俗信的理性因素不断增加,已经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我们就不能像对待迷信那样对其令行禁止,而应该对其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既然俗信已经从民间的隐性话语变为热门的公众话题,公众已经明确指出了其中潜在的不利影响,我们就不能毫无原则地、一味地顺从民意,而应该考虑到对不利影响的规避。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中立的态度,一方面,对俗信背后的原理和其产生的机制做出说明,使人们对俗信的本质有更明晰的认识;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俗信在民众生活中的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对其采取宽容的态度,在此基础上静观其变,随时根据新的情况采取新的措施。这不仅是媒体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也是民俗学者的责任。
(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3期,文中涉及的图表、公式、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内容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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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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