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民俗学者主要是以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在各种媒体和文化行政部门的座谈会上进行呼吁和动员,并没有深入到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之中,因此显得热情有余而智力投入不足。专业学术工作者一旦脱离了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热衷于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公共知识分子的优势,相反,学者对于现实生活的过多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妨碍公众的自由生活。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民俗学家;公共知识分子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14(2007)02-0095-02
随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2005年中国政府《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颁布,举国上下突然热热闹闹地掀起了一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风潮。“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舶来概念迅速成为学术界的时尚标签。
原有的“民间文化”、“民俗”等概念迅速让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照目前学者的理解,这些概念之间的内涵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概念之间的差别在于概念产生的背景和概念所关联的意识形态。在政府《意见》中,紧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之后的,是“保护工作的意见”。善于领会上意的官员和学者全都明白《意见》背后的潜台词:任何民俗现象,只要能贴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签,就意味着取得了“文化”的合法地位,紧接着而来的就是能够得到“保护”。
在“保护运动”的旗帜下,各种利益诉求得以纷纷登上舞台。学者、商人、地方官员,以及民俗主体,心照不宣地结成了暂时的利益共同体。为了取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获取持续的利益和资源,学者们正逐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神化”为民族精神的象征,并借助民族主义话语把自己操作成民族精神的守护者。但是,近年来大陆民俗学者在“保卫端午”、“保卫春节”等系列节目中风光而拙劣的表演,已经逐渐使“民俗学家”沦落为一个轻度贬义词。
“学术研究”与“学以致用”是两种不同进路的工作,前者是学者的工作,后者是公共知识分子的工作。所谓“研究”,也即细细研磨、仔细推究,其对象必须是曾经存在过的观念或实象。从这个角度说,人文学者只有言说过去的资格,所有的人文学者都是历史学家。而当民俗学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价值判断、对保护工作献言献策的时候,实际上他们是在以“公共知识分子”而不是以“学者”的身份说话。
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任何被冠以“运动”的学术历程,虽然热闹风光一时,但最终都是以学术水准的大幅倒退而收场的。“学”是“用”的前提。如果没有踏实的学术研究做后盾,根本就谈不上学以致用。民俗学界的人力资源是如此有限,当大家都热衷于“用”的时候,沉浸于“学”的人力资源必然大为削弱。既然没有“学”,那么,民俗学者的作用就丝毫不优于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在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民俗学者担任的主要角色是“造神者”,而不是“研究者”。民俗学家的头衔只是一个参与舞会的唬人面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就是民俗学家们的假面舞会。
学术与政治、与商业的合作必然以牺牲学术的独立思想为代价。“保护运动”本身并不存在任何学理的因素。学者一旦脱离自己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介入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普通知识分子的优势。最近各媒体风传所谓“一国两花”的建议已经得到了102名两院院士的签名支持,这与所谓10个博士联名抵制西方节日一样,大约与上述现象同属一类“学者的闹剧”。学者当然也有关心时世的权力,但针对时世发言的学者只是作为普通人在发言。学者的权威性只能限于学术领域,当学者不在自己专业领域发言的时候,拿出“院士”、“博士”的头衔来要挟舆论就不对了。当关公拎着青龙偃月刀走进厨房的时候,他的解牛技术恐怕还比不上无名庖丁,他有什么资格对着庖丁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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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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