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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刘三姐为歌圩风俗之女儿
前人,乃至某些近人,谓刘三姐为至今尚广泛流行之壮族民族艺术节日歌坛之创始人,或“第一领袖”。其实恰好相反,彼女乃此艺术节日之女儿。彼之哀丽传说,乃此种民族风俗活动之倒影。歌圩产生之时代及其原因,前人与近人,已有种种说法(部分亦见上文所提及)。此种问题本身相当复杂,关联之处又颇多,须作比较深入之探索,方能充分阐明,此处暂不详论,仅拟简单一触及之。此种风俗之产生时代,恐当在较遥远之部落生活时期,并非如过去一般记录者所说,始于唐代或明代。至其产生原因,现在民间所说,除刘三姐故事外,尚有种种说法,如娱神说、择偶说、老歌手选女婿说、纪念殉情者说……此种种说法中,颇有值得注意研究者(如前两说)。总之,从一般社会学、文化史之观点看,社会风俗、习惯之形成,必由于特定社会生活之需要,其发展与衰颓,亦必与其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如歌圩此种源远流长、且广泛扩布之民族节日,其起源甚古,当时无疑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机能而存在者。在流播过程中当有增益、修改,产生一定之变化状态。不管如何,歌圩在产生与流传过程中,必然与当地群众生活、文化及集体思想有极其密切之关系,并不断起各种现实作用(实际的或心理的)。此种风俗具有一定强度之生命力,从远古到现代,仍兀立于其地民众社会生活之原野中,如一株常绿不调之大树。
此种具有坚强之生命力之民间风俗,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必然将产生许多杰出之民间诗人、歌手,彼等之诗才、歌艺及种种逸事,必然要广受群众注意,因而在民间流传。当流传过程中,不断被喜爱诗才歌艺之群众,尤其是民间艺人,当作创作素材,加以剪裁、熔铸,逐渐使之成为一种传说,一种民间散文艺术作品。此种过程,往往跨越时代,江河长流。同时作品亦不断受到增益、改变。一般说,愈至后来,情节愈丰富,当然亦可能有情节脱落,甚至性质改变者。传至今日,形态繁复、流布广阔之刘三姐传说,极可能依据此种文化条件与创造过程所产生与发展者。传说中若干显著之景况、情节,如男女对唱、唱歌时之背景(山野间)、对唱往往连亘数昼夜、观者之众多以及上层阶级之敌视等,皆明显从现实唱歌风俗中所取材者也。在现代中国南部流行之民间传说中,如刘三姐一类之女歌唱家并不少见。仅就以盛产山歌著名之广东东江一带,其所传之民间女诗人、女歌手,除刘三姐(妹)外尚有山歌仙子张六满、捷才歌手黄小妹等[13]。彼等大抵皆沿如此途径中所产生传说中之女诗人与歌手也。在刘三姐传说流行之主要地区广西,亦不少此种传说,现在试举流传该自治区南部横县之四仙女赛歌传说为例,其故事略云:
“横县陶圩一带壮人极喜唱歌,因而以此著名。一日,天公想授彼等以唱歌本领,因 使四仙女下凡。仙女至其地后,发见彼等之唱歌才能。四个壮族青年即与彼女等对唱于山上。经四昼夜仙女等渐感不支。天公知之,即令返回天上。奈彼女等不甘服输,仍继续对唱,唱至第五夜,其歌声遂断绝。盖已化为四块石头矣。其山,后称四仙岭,至今尚有四仙女所化之石头在焉。”[14]
此传说情节,有与刘三姐故事差异之处,如女歌手共四人且为天公所派来人间者,又化石者仅为女歌手(刘三姐传说中间亦有如此说者)等;但基本情节,却极相似。倘非同一传说之歧传,即同一社会文化土壤上所生长之花卉也。彼表明在同一唱歌风俗中,必然会产生此类歌手故事。
总之,歌圩风俗与刘三姐及传说之关系依据传统之说法,后者(刘三姐)为母亲,前者(歌圩风俗)为女儿。但事实正相反,后者乃女儿,而前者却为母亲也。然则,前代学者之记载及现代某些学者所肯定者,实为倒果为因之说法。而此种说法,乃一种“前科学”之理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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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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