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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是一种符号财产权
符号是对象的人工指称物,也就是说,是人所创造的用来指称、标志或代表某一对象的东西。[9]它包括语言符号、文字符号、盲文、手语、旗语、电码等等。符号依照其存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符号元素、符号系统和符号组合。符号元素是最小的意义单位,包括色彩、线条、字母、字符、词素等;符号系统系由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符号元素,按照一定秩序和内部联系结合而成的体系,包括语言符号系统、文字符号系统等等,不同的符号系统存在着不同的符号元素和编码规则;符号组合是个体将符号元素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符号串或符号链。[10]其中,符号元素和符号系统是社会约定的结果,对单个主体来说具有强制性,属于一种公共产品,不能成为个体支配的对象;而符号组合则是个体创造的产物,体现其主观能动性。本文中所使用的符号概念指的就是这种符号组合。符号与知识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符号在人类获得、储存和传递知识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知识则构成符号的意义内容,是符号中的核心要素。下文分别予以论述。
(一)知识的本质是符号
首先,符号是人类获取知识的唯一通道。认知的过程就是一个把认知客体符号化的过程,认知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完成客体的符号化表征,使得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关系以符号的方式为人所把握。美国心理学家霍斯顿等人认为,认知作为一种符号行为,是人们获取知识的符号操作,是心理上的符号运算。[11]正是以符号为建筑材料,人类才有效地界定此物与彼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才能对外部世界有一个比较完整、清晰的认识。“没有符号的帮助,我们就没法清楚地、坚实地区分两个观念。”[12]外部世界对人类而言只是混沌的一团,人就不能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任何知识,更不用说探究外部世界的发展规律了。
其次,符号是人类储存知识的唯一载体。符号包括“能指”和“所指”两个要素,其中,“能指”又被称为“符号形式” 或“符形”,“所指”又被称为“符号内容”或“符释”,“能指”和“所指”在逻辑上相互依存。而符号之所以能够储存知识,主要就是因为符号中有着约定俗成的“能指”与“所指”、“符形”与“符释”之间的对应关系,能够以“形似”、“指索”或“象征”等方式储存知识。而除了符号以外,其他任何人造物上或许凝结了人类的智慧,但也仅仅是人类认识的对象,必须通过符号化的过程才能够为人类所认识和把握,它们自身均无法直接储存知识。
最后,符号也是人类传递知识的唯一工具。在一切人造物以及自然物中,只有符号才具有传递知识的功能。符号之所以能够传递知识,主要原因在于符号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作为系统而存在,不同的符号系统具有不同的编码方式和符号元素。正是因为形成了一个个符号系统,符号的编码者和解码者处于同一个符号系统之中,对符号所传达的意义形成一定的共识,符号所承载的知识才能够被他人以及后世所解读,符号才能够超越时空,把作为人类认知结果的知识一代代传递下去,形成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积淀。
(二)符号的本质是知识
首先,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人的生存使之在面对客观世界的时候,必须使客观世界成为可以理解的世界,成为有秩序、有规律的世界,也就是说,人必须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体系。“原始文化的天空是神灵的。中国文化的天空是青白虎朱雀玄武。西方文化的天空又有另一种理解方式,就是在西方,各个时代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6]尽管有如此大的差别,毕竟人类的知识体系由此建立起来。自从有了符号以后,人就开始不再把世界看成是互无关系的、零乱的,而看成是相互关联的、整体的、统一的世界。因而不管是作为公共产品的符号元素、符号系统,还是各种各样的符号组合,其存在和发展的唯一理由就在于获取、储存和传递知识,就是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体系,从人与世界关系意义上讲,符号的本质是知识。
其次,这一点也是由符号本身所决定的。从符号学的角度看,根据反映世界的方式不同,符号大致可以分为现实符号和艺术符号两种。[13]前者属于实用性符号,处理的对象是日常经验,从功用上讲它解决的是人的生存的现实性矛盾和发展的某些需求。人们通过现实符号直接获得各种理性信息,这些信息或是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或是帮助我们搜寻产品和服务,或是帮我们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或是帮助我们获得交易机会,有效地降低了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性,直接构成了知识的内容。而艺术符号属于非实用性符号,处理的是审美经验,从功用上讲它解决的是人的生存的理想性矛盾和发展的某些需求,主要通过情节、形象构成的各种具象给人以审美享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情感体验,并进而获得针对外部世界的理性信息。与通过现实符号直接获得理性信息的方式不同,人们在接触艺术符号时先是经历情感体验,形成一定的具象信息,继而才能够获得外部世界的理性信息,这种间接形成的理性信息往往因人而异,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现实符号的感知直接产生理性信息,而对艺术符号的感知直接产生具象信息,继而才产生理性信息。但不管是现实符号还是艺术符号,二者中包含的理性信息或具象信息最终均能促进人的认知能力,降低或减少外部世界的不确定性,极大地增强了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能力,从而均为各种各样的知识。因此,知识就是符号中蕴涵的各种理性信息和具象信息,就是一种符号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符号的意义内容,是符号中的核心要素。从这个角度上看,符号的本质也是知识。
总之,一方面,符号是人类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是人类储存知识的唯一载体,也是人类传递知识的唯一工具。“人类的知识按其本性而言就是符号化的知识”,[7](P72)知识离开符号就无法形成,无法表达,无法存在,无法传播,因而知识的本质就是符号。另一方面,知识是一种符号信息,是符号的意义内容,符号中的具象信息和理性信息构成了知识的实质内容。离开知识,符号就将失去意义,失去价值,失去效用,因此,符号的本质是知识。符号产权就是知识产权的同义语,知识产权就是符号产权,就是“基于智力创造成果、工商业标记等符号化知识所依法享有的独占其利益的权利。”[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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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语文新课程资源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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