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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生观对村民的影响
村落中许多仪式的效力需要通过放生来强化。村民都知道放生功德无量。放生的解释权和执行权控制在僧人那里,每次放生都是神圣对世俗的训示。多年的放生实践已培养出村民的放生共识。放生以鱼为主,笔者观察到,在村里很少有人吃鱼。
大寺院专门为放生制订了《放生指导文》,这些文字掌握在村落僧人手中,帮助他们完成使命。在僧人的言传身教下,《放生指导文》也影响着村民的日常生活,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几年前,村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2003年夏末秋初,森格从工作了30多年的民族贸易公司退休。森格在与人下棋、打牌、闲聊之余,还剩下许多时间没处打发,开始与邻居嘎让聊起从前在单位时上山打猎、下河钓鱼的往事。森格说他好久没吃野味了,嘴馋得很。嘎让说,地里的小白菜已经成熟,把它和鱼混在一起煮,味道一定很好。嘎让还提起,每逢这个季节,单位上的人都会到河边来捕鱼。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最终决定去河边捕鱼。
晚上,他们在嘎让家用小白菜煮鱼吃,其中有鲫鱼和草鱼,这两种鱼都不是本地所产,可能是河中的放生鱼。由于鱼多,吃不完,他俩就邀请两个年轻人参加。第二天,这俩人用炸石头剩下的雷管在河里炸鱼,这下让全村都知道有人捕鱼了。人们还了解到,捕鱼的都是本村人,而带头捕鱼的就是森格、嘎让这两个老头子。
登古寺的老住持扎西喇嘛听了这件事,让人带话给嘎让,让他务必到登古寺一趟。他去了。扎西也让到登古寺送例行供养的森格儿媳转告森格,不要忘了他的父亲当年就因打猎遭到报应,并说此次“史无前例”的罪行要归咎于他这个在单位上“养野了心”的人。
扎西喇嘛的话得到森格妻子的热烈响应。她的愿望是让他到扎西面前把打猎杀生的恶习彻底戒了。他则提出到春节后再戒,因为冬季是狩猎的最佳时节,他想看看在山上下的套索能不能捕到那头已经出现脚印的麂子。
《放生指导文》指出:自己戒杀放生,也劝别人戒杀放生。又说:在放生的时候,要观察是否有人再度捕杀。若有人再度捕杀,则会造成极大罪恶。森格和嘎让的行为违反了杀生戒条,捕杀的是放生鱼,罪恶更大。
《放生指导文》还明确指出:“不从事与杀生有关的行业。”因此,同捕鱼一样,从事“与杀生有关的行业”也会触犯戒条。所谓“与杀生有关的行业”,其范围很广,包括直接的杀生,如屠夫或市场卖鸡鱼的小贩,也包括间接的杀生,如贩卖牦牛或经营餐馆。这一戒条束缚着村民经济活动的“手脚”。
若村有个人叫沙尔,算是村中的能人。20世纪80年代,他在村中最早学会开车,带头搞起运输业,还教会村中其他一些人开车。20世纪90年代,沙尔下海经商。10多年来,他先后在县城经营过茶馆、餐馆和卡拉OK厅,但始终没赚到多少钱。之后的半年时间,他在村里主持修建了一座巨大的佛塔。
沙尔家以虔诚著称。家中供养两个僧人,这种情况为全村少有。沙尔是当家人,很早就挑起家里的经济重担。“包产到户”后,家里还算安稳,叔父就离家学喇嘛去了。随后,弟弟也选择做了黄教僧侣。于是,除沙尔外,家中就剩下妇孺老弱。接着,沙尔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先后去世。为四老治病和办理丧葬花去沙尔的不少积蓄。
沙尔的女儿在成都打工。她说,爸爸这一辈子真倒霉,好不容易把叔祖父供出来,成了喇嘛,叔祖父身体又出了问题,天天在家养病。她还说,家里的经济状况不好,叔父又从黄教寺院辍学,没有成为格西;现在又供她和弟弟上了高中,如果他们再不成器,爸爸就太可怜了。沙尔曾半玩笑地对笔者说,他养两个小孩是一种投资,他们将来要有相应的回报。玩笑中有几分认真,高筑的债台使他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宗教可以转化为权力和经济资本,供养家中的两个僧人大概也是一种投资,但叔父生病、弟弟辍学使他的希望落空,这即是女儿说他“可怜”的真正含义。供养两个僧人为沙尔赢得虔诚、心善的美名,提高了他的地位,但他们的存在也束缚着沙尔实现世俗梦想的手脚。餐馆的关闭就是一个例子。
能说会道、头脑灵活的沙尔在县城开了家餐馆,并把它挂靠到一个政府机构,单位上来这里公款吃喝的人很多,生意兴隆。在县城,汉族的饮食文化是餐饮业的主流,吃什么、怎样吃,都要依城里的习惯。食客们不可能吃素或只吃猪肉。这样,在钱与神之间,他只能选择前者。有时,他甚至不得不亲自下厨。于是,村里开始盛传沙尔开餐馆杀生。家里的两个僧人感到不能坐视亲人的罪行,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劝沙尔放弃这行当。沙尔一方面淡化这件事的严重性,一方面也透露了家里经济的窘境。僧人坚持自己的立场,并向登古寺的住持扎西喇嘛汇报了此事。不久,餐馆就关闭了。
即便没有僧人监督,对自己的行为,沙尔的内心也在斗争。这种斗争,一个汉族餐馆老板可能永远不会有,也难以理解。沙尔说,自己也动了侧隐之心。他反复提到一个细节,为做泡酒,从汉地买来许多蛇,活生生地放入酒中,看着它们痛苦挣扎的样子,他的心中充满恐惧和不安。他想,将来自己会不会落得同样下场。按照《放生指导文》,杀生时动物痛苦越大,杀生罪孽越大。对蛇的这种宰杀方式肯定比常规的“一刀切”给蛇带来的痛苦更多。与菜市场的鸡贩、鱼贩相比,开餐馆的罪孽有过之而无不及。
后来,沙尔又开了家卡拉0K厅,但因亏本也关闭了。闲在家中的他和几个表弟一起修了若村最大的一座佛塔,以纪念不久前病逝的表弟。地点在村西河流拐弯处,那里几年前发生过一起重大车难,死了不少人,扎西喇嘛说在那里修塔可以除祟。全村人都参与到修塔的工作中。沙尔的能力和虔诚使村民们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三、当事人的想法
在很多村民看来,沙尔从开餐馆到修佛塔,其人生可谓渐渐步入正轨,但也有人认为沙尔的经济头脑在衰退。这种差异反映出经济理性与宗教理性的不同,也与汉藏文化的不同取向以及现代性与传统的矛盾有关。也许沙尔想在经济上趋向汉族,而在精神上又不放弃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宗教避难所”,但这似乎很难做到。
森格和嘎让还对扎西喇嘛所代表的宗教解释权表示怀疑。森格认为,僧人们的放生违背了自然规律。他说,放生的鱼和泥鳅到秋天就活不了了,河坝的水面上经常可见浮起的死鱼,它们都是因为不能适应放生的环境而死的。确实如此。笔者曾与僧人们在河坝里放了2000多元钱的鱼和泥鳅。放生前,有些鱼就因途中颠簸缺氧而死了,放生后河面又泛起鱼肚白。嘎让则认为,杀鱼不能被算为夺命债。他说,在甘肃人中,喇嘛是杀生的,他们还用滚烫的油浇蚂蚁洞。嘎让并非嗜血成性之人,在村中从未听说他有什么恶行。在森格看来,不理智的“放而不生”仅仅是一种形式主义。嘎让则用推理和类比来为杀生辩护。森格和嘎让的说法源于从汉族那里接受的实用主义。他们的行动可以看做对宗教压抑的象征表达。对此,他们可能并无意识。
那么,当地人为什么还要放生呢?僧人们说,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总比死在案板上和屠刀下好,自然死亡总比被人杀掉好,这就是《放生指导文》所说“使它们远离死亡的恐惧”的意思。无论如何,“放”总比“杀”好。捕鱼虽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却违背了《放生指导文》的规定和村落已经形成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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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研究》2008年第6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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