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映成趣的是,自清代以来,清明节的文化意义常常被错误地理解为一个悲情的扫墓节,而在具体的实践中,人们却兴高采烈“借墓游春”,并没有把“悲”的要求落到实处。
周作人在《山头的花木》中说到:在旧时代里,上坟时节顶高兴的是女人,其次是小孩。清明一到,妇女儿童欢天喜地,穿得漂漂亮亮去上坟,无形中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乡下儿歌有云:“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
读者已经习惯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凄清意象,突然从周作人的文章里冒出一批兴会飙举,乘风飘向春天的女姣姣,她们不像去哭坟,倒像去参加游园舞会,看着似乎有些别扭。
那么,清明时节,我们到底该“欲断魂”呢?还是去“看姣姣”?
扫墓是一种庄严的仪式,借以表达我们对先人的感谢和敬意。然而,清明时节,天气回暖,到处弥漫着勃勃生机,沐浴着和善的暖人春光,人们似乎更应该顺应天时,认真地享受这大自然的惠予。在春天的节日里做适合于春天的事,这才是清明时节各种户外活动最根本最原始的意义。人若不通此理,无异暴殄天物。白居易说得好,“风光烟火清明日,歌哭悲欢城市间”。清明扫墓,从礼宜悲,从天宜喜。也就是说,想哭就尽情地哭,想看姣姣就尽情地看。
唐德宗时,清明假期已经多至7日,堪称唐代清明黄金周。节日活动除了扫墓,还有大量的游艺活动,诸如沐浴、踏青、蹴鞠、拔河、斗鸡、画蛋、荡秋千、放风筝等等。大凡人们能够想出来的游艺节目,无一不在清明盛演。正所谓“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
清明的本质就是一个春天的节日。清明的和美欢乐景象从唐代一直沿续到明代。张岱《陶庵梦忆》说,清明这天,四面八方的居民和乡客,乃至曲中名妓,一切好事之徒,全都走向郊野走马放鹰,斗鸡蹴踘,劈阮弹筝。少年浪子竞逐相扑,孩子们追着风筝,老和尚忙着为人说因果,瞎子艺人立地说书。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那些平日紧闭闺门的宦门淑秀,这时也不避讳,把车上的幕帘掀开了,山花斜插,纷纷倦归,臻臻簇簇,竞相回城。
到了清代末世,清明节的繁荣盛状逐渐式微。清末《燕京岁时记》云:“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但儿童戴柳,祭扫坟茔而已。”许多古代的游艺习俗“自前明以来,此风久革,不复有半仙之戏矣”。1935年清明节,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国民党率各界民众公祭黄陵,发出了中华民族“复兴之大谊”的呼声,遂将清明节确立为“民族扫墓节”。
于是,文学家们舍弃了那些充满欢乐情调的清明诗词,单单拣出一首忧伤悲愤的“清明时节雨纷纷”反复咀嚼,要的恰恰是那种“欲断魂”的催情效果。杜牧的《清明》就这样被经典化了。
面对繁花似锦的春天,国人却只能跪在黄帝墓前垂泣祈佑,不由得我们不感叹清明之欢乐、昌盛与否,实乃折射着国道之盛衰。难怪施爱东在《中国节典》中叹道:“弱国无清明”,并且预言,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日渐崛起,春天的欢乐景象也必将重新成为清明文化的主流色彩。
时间的善恶全由文化赋予,节俗对策象由心生。节日观念与节日风俗的历史变迁,折射着几千年来中国文化心理的嬗变。
(吴真: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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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2008年06月06日15:49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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