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尼根(1992)和特德洛克(Tedlock,1983)都反对把史诗看作纯口头文化特有的一个特征,并把它与旧大陆(the Old World)早期文字文化联系在一起。费尼根的工作主要在非洲,特德洛克在美洲。后者得出结论说,只有“那些具有较长韵律音程的史诗原文才来自大型文字文化的民间传统”(特德洛克1983∶8)。但是,在评述这些结论时,拉姆齐(Rumsey)声称,在新几内亚高地(the New Guinea Highlands)相邻的一群社群中发现的叙述的确构成了“一种口头史诗传统”。他举出的例子有明显的叙事内容,由帕里和洛德在分析南斯拉夫歌谣时注意到的那种程式化重复作为标志。他讨论了两种故事,即Kange和Temari,它们就相当于欧洲人们对“虚构”和“事实”的区分(勒鲁瓦Leroy, 1985:23-26),不过,另一些人认为它们和被讲述的事件世界同讲述它们的此时此地世界之间的区分有关(梅尔兰1995)。这其中的确包含着某种“真实价值”(truth Value)。Kange常常在屋里和夜晚吃过晚饭后被讲述;一个人独自讲到十到二十分钟, 有一种轮流规则来“认可讲述者”。有些故事由妇女讲述,但面对的是孩子而不是更大的世界。
拉姆齐把这些故事比作欧洲史诗。它们当然也是叙事,很多还有一个中心式的“英雄”人物,但它们的叙述都比较短,大部分故事的长度在300~700行之间。我无意否认口头文化中有虚构性叙事的存在,我只是说长篇叙事是罕见的,而且任何叙事出现的频率比我们一贯认为的要少,我将指出,其原因在于虚构本身就固有的种种问题。……
叙事和讲故事的其他形式又如何呢?传说常常和史诗联系在一起,只不过不采用韵律的形式。据说,传说与书写文字及书面圣人故事等有关,但是在口头文化中,在以宗族史形式出现的部落文化和以朝代史形式出现的酋邦(chiefdoms)中,仍然可以发现传说的存在。在后一种情况下,传说常常比我们想象的更加零散;……
神话大概是被研究得最多的文体,也常常被认为是普遍的。……它〔神话〕具有一些叙事因素。但其重要性却被神话(和神话集)的收集者们夸大了许多,他们向那些应答者询问故事,不关心叙述的哲学、神学和智慧的层面。这种错误在过去(有袖珍录音机之前)曾导致大量的误解。……我所说的在加纳北部的洛达基人中发现的“巴格里人的神话”将作为一个实例。它涉及严肃的超自然事物,属于“正确的言谈”范畴,与巴格里人社会的成员资格有关,还被赋予医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精神上的)上的益处。这一漫长的叙述若按人们通常接受的方式得花6-8个小时,每个段落(或者我的抄本中的“行”)都要被新手和成员(他们的指导者)的观众重复,其他说唱者要将这整个过程重复两遍。时间要因说唱者及其润色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也要因叙述时的仪式场地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它由白与黑两部分构成。前者叙述在数周内举行的各种不同的仪式,直到出现某种叙述顺序为止。另一方面,黑的部分仅仅是让那些首次通过成年仪式的男人们来听的(妇女被排除在外),叙述内容包括人类如何被创造(他如何学会创造自己),以及他怎样获得基本的文化成果,即耕作、狩猎、豢养家畜、造铁、酿造啤酒。……
至少在旧大陆,比较普遍的是民间故事。我们到处都可以见到它们,而且其形式也常常惊人地相似——短故事,有时会加上一个狗尾续貂式的尾巴或结尾,主人公有人、动物和神灵。……这些故事被一些研究者看作“原始思维”的表征。人们常常想象这些故事是围绕在夜晚的篝火旁讲给一些固定的听众们听的。我本人在西非的经验并非如此。这些故事,就像格林兄弟书中的故事一样,主要是面向儿童的,并不代表口头文化中的成人思维。……实际上,虚构一般是为年轻人的,成年人需要更严肃的事情,不是有关今生和来世的虚构“故事”,而是真实或接近真实的叙述。……
最后,我们回到个人叙事。在精神分析学中,“谈疗法”要求分析者和被分析者从片断的谈话中构建出“一种病史”(a case history),即类似于弗洛伊德的多拉(Dora)和狼人(the Wolfman)的“历史”。这些病史从来不是自动出现的,而是被引出和被创造的;它是文字社会的一种创造,也是遵循文字程序的一种创造;大概正像美索不达米亚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或当代芒戈人(Mungo)的史诗一样,它是由片断拼凑而成的一种连续的叙事……自然,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一个概要的叙述,以写进个人简历,以呈现给分析者,以完成日记或自传中的润色。但是,这种叙事离纯粹的口头文化的要求有多远呢?我几乎无法想起这种叙事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正是作为人类学家、心理学家或历史学家的我在试图从到手的片断或者通过艰苦的问询来建构生活史(其他史也一样),我让被问者为我回答和表述指定情境督促他或她去做的事情。生活史不是自动出现的;它们很大程度上是被建构起来的。刘易斯(Filbert Lewis)在其《治疗的失败》(AFailure ofTreatment,2000)一书中已经对病史的建构性质做了极好的阐释。历史并不诋毁“事实”,但是它将叙事的形态让位给经验的碎片,从而以全然不同的方式呈现自身。……
我认为,叙事性、叙事,尤其是虚构性叙事并非多数口头文化的主要特征。叙事(无论多长的故事)的兴起是和书面文化联系在一起的。的确,我们发现像巴格里人似的一些叙述,分布很不平衡,但得到其宗教“真实”的确证。如果《新约》和《旧约》在某种意义上被看成虚构的,那么,叙事也只能在这样的意义上才被当作不真实的东西。
叙事的缺乏不仅是很多虚构更适合少年或者是它与“真实”的想象关系问题。长篇叙述的一部分问题在于人们要求注意的重心不在这里。在我看来,听众围坐在一旁静静地聆听任何一种漫长的叙述的情景是很少发生的。多数话语都是对话性的;听者会对他听到的东西做出反应,会打断比较长的叙述顺序。……当一种独白(由于那是叙事的特点)被其超自然的人物或情境确认为合法有效之时,情况就会出现例外。人们倾听的不是凡物琐事,而是有关“神的工作”。因此,这种“神话的”叙述往往在仪式情境中被讲述,其注意力是为了满足巫术——宗教的需求。叙述的焦点是仪式、礼仪,而不是叙事本身,何况纯粹讲故事的活动要比“叙事”这一术语所指称的那种活动还要少得多——这更像我们在《圣经》中发现的话语多样性一样。无论如何,对听众来说,它都不是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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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2007-11-26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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