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族神话常说,原初天很低,月亮比太阳炽热,只有白天没有黑夜,人类恐将灭绝,巫师射月或神将天举高,世界变得黑暗,人们燃烧器物照明,后来日升月落有其秩序。月亮比太阳炎热,由特别的人物如巫师或射月或是祭日等,是邹族较为独特的说法,其他各族太阳很低的神话中罕见类似的记载。邹族也有天空很低、太阳炽烈的射日神话,流传在南邹卡那布、沙阿鲁阿群:
由于太阳炽烈,使得青芋无法种植收成,因此众人派出两名男子去射太阳,这两名男子用麻绳拴在房子上,再拉着麻绳出门。他们躲在太阳出现的地方偷偷地张弓射太阳。太阳被射中了,流出血来,使地上的水变得滚烫,其一人掉入水中,被烫死了;另外一个人躲进洞窟内才保住性命。由于变成暗夜,幸存的人沿着所拉的麻绳回家。在一年中天空都是黑暗一片,人们只好烧杵臼照明。这时有人主张向太阳祭拜,众人便杀鸡宰猪献祭太阳,连兽类也同样祭祀,只有蚯蚓和鱼没有祭拜太阳。蚯蚓说:“我住在土里,黑暗没有关系。”鱼也说“我在水中,黑暗没有关系。”经过人兽一番祭拜后,太阳才升起来,人们又能种植青芋、甘蔗和粟。(浦忠成,1996:55-56)
射日后陷入了黑暗,经过祭祀才又有白天,昼夜能够正常轮替。射日英雄拉着麻绳前往射日,并沿着麻绳回来,类似于泰雅、布农、赛夏族种植橘子等作物的记号功用。
天空很低或是太阳很低,可能压得人只能弯腰做事,或是草木无法伸直,人的世界(我界)是挤压而窄迫的;当经过将天举高也把太阳升高后,人们即可直立身子,草木得以自由生长,人的世界相对地扩大而宽敞。天低的神话里,很直观地将我的世界与天的世界、太阳的世界,视为彼此接邻但非重叠的地方,有此消彼长的对应关系,呈现二分空间的观念。但因平常人物即可以碰触撞击太阳,这个二分概念只是一种邻近的概念,并非是绝地天通式的,不需有神奇的媒介如天梯、半神人物等等。
天低太阳低照的母题和原住民房屋普遍低矮的状况可能有关。如达悟族的坑穴式住屋,整个住家完全建于两三米深的地穴中,只露出一点屋脊。泰雅族的半坑穴式住居,其住居的下半截在地表下两米深。至于布农、排湾和鲁凯族的家屋,屋子的后面壁往往是掘深坡地而成,前庭有些比路面还低。邹族、赛夏和卑南族家屋地板前后均与地面齐。阿美族则已有高架式倾向,但有一个方向的屋顶特别低,距离地面仅有五十厘米左右。(中央研究院民族所,1980-1982:101)原住民的房屋建筑习惯可能反映在神话的叙事上。
四、日月神话的时空观
日月神话描述日出日落周而复始,日月昼夜交替,月亮朔望晦明,以及日蚀月蚀等现象,均在说明时间观念,射日前后是有白天黑夜分野的开始。
然而月亮出现在夜晚,太阳照耀于白昼,月亮有朔望变化、月色昏黄等现象,又与太阳极不相类。原始初民在解释日月起源时,注意到这些自然观察到的现象,于是神话里借由征伐的过程,让其中一个太阳受伤流血、吓得苍白等,解释月亮虽明亮但是无灼热感的特性,可能都是在解释有日夜变化的时间观。再者,月亮每天形状的变化较太阳更为丰富多样,如邹族说月亮每月圆一次,(佐山融吉,1994:306)月亮为镰刀形状,(浦忠成,1996:46) 赛夏族也说:“勇士们完成任务以后……他们注意到月亮每次出现的形状都不太一样,几天之后是一个半圆,又过几天是一个圆圈。”(金荣华,2004:13-14)月亮与太阳同样对人们有极重要的价值,月亮更依着时间的流逝产生周而复始的圆缺变化,成为先民计历的时间周期。
布农族、邹族神话里衍生出依月亮的指示祭祀的说法,凡事依月盈缺进行农耕狩猎,即指制作太阴历法,这也是日月神话有时间观的另一种表现。布农族在射日过程中,人和月亮谈判,月亮传授祭祀的事宜和禁忌:“不可吃甜食,否则会有荒年”、“新月时非祭不可,月盈时用孩童祭,若不如此孩童便会死”,(小川尚义、浅井惠伦,1994:119)并且说如果真有爱子之心,就早日回去祭祀表示报恩的诚意,如此,子孙就会繁荣。自此以后,每当满月之夜,人们从没中断对月的祭事。(佐山融吉、大西吉寿,1932:504-506)而今布农人每个月都要祭拜月亮,就是要安慰它,以免它再度发出光热。(佐山融吉,1994:121)祭祀的说法在各时期的采录中几乎处处可见,(佐山融吉,1994:122-123;小川尚义、浅井惠伦,1994:121-122;铃木作太郎,2003:22-23;佐山融吉、大西吉寿,1932:502-504,506-508)然细审之,有月亮教导按月行祭的故事,只言行祭,不言祭月,或亦有言祭月的不同说法。然而调查布农祭仪之报告并无祭月祭仪之记录,所以祭月之说可能为误译。(林衡立,1962:107)本文亦采行祭一词,而不言祭月。
1937年,学者在新高郡(今南投县境)卡尼多岸社头目塔鲁姆(属忙达湾氏族)家中发现一块木刻画历(如下图)。布农族历法,是以月亮圆缺定祭仪活动,他们将行事历刻画在木板上,符号内容是与农耕狩猎祭仪活动相关,并标示出时间轴,如活动进行的天数。如A段一至六日为“造地”、“整地”和“开垦”的祭典日,B段十五天为“播种粟米”的祭仪,C段两天为粟米收获祭,D段八天为除草祭仪,E段十二天为“打耳祭”,F段十六天为“丰收祭”,G段十天为“首饰祭仪”即“婴儿祭”,H段六天为“拔稗祭仪”。马渊东一认为,布农族的画历与其说是月历或年历,不如说是祭事历,所谓十二个月的每个月是指能够见到月亮的期间,那些暗月的日子是空档,而祭仪的最高目的就只有粟米的丰收。(鹿忆鹿,2005)可见,布农族虽有依月祭祀的时间观念,但是该族的时间观尚处于较为模糊的阶段,而月亮、祭祀与小米的耕种关联,即是农耕的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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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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