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裕祖:
以毛相 刀美兰 杨丽萍为例
看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
傣族是一个热爱和平、热爱自由、性情敦厚、能歌善舞的民族,具有悠久的乐舞文化历史传统。从公元前1世纪起至清代,在汉文史籍中就有许多与傣族乐舞文化相关的重要记载。经历了几千年的凝练洗礼,傣族舞蹈从内容、形式、种类套路、教材教法等若干方面,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极其宝贵的舞蹈文化财富。傣族传统舞蹈作为民族文化的显性表征,在民族识别和民族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意义。本文试图对傣族舞蹈体系、种类、风格特征及其发展过程的考察、解读,以求探寻傣族舞蹈当前与未来,传承、发展与创新的走向。
经普查,傣族现存的民间舞蹈有:嘎光舞、象脚鼓舞、孔雀舞等30余种。孔雀舞是傣族众多传统舞蹈中最具代表性的舞种。傣族人认为孔雀象征幸福、吉祥,每逢宗教或民族节庆,都要云集一堂,观看由民间艺人表演的根据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以及佛经故事等编成的孔雀舞及表现孔雀习性的舞蹈。孔雀舞属于广场寺庙的表演性、祭祀性舞蹈。古代的孔雀舞多由男子表演,分别有男子单人舞、双人舞或3人至4人的表演形式。时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傣族民间舞蹈已经形成较为规范化的表演程序、动作、套路,并形成了若干各具风格特色的舞蹈流派。新中国成立后,孔雀舞亦成为女子进行表演的舞蹈。
20世纪初,诞生于瑞丽江畔的孔雀舞表演大师——毛相,应该是大众熟知的第一位孔雀舞者,他在传统孔雀舞基础上开创了徒手孔雀舞,并形成了一套由简至繁、章法清晰的舞蹈教材及教学体系。据说,为了揣摩孔雀富有灵性的神态,毛相每天都会到孔雀栖息之地,观察孔雀的生活习性和动态,并坚持在水滴下苦练不眨眼的功夫。正是这种厚积薄发的积累,使他具备了超常的功力和精深的技巧,更使他成为了傣乡金孔雀的化身和审美的对象,成为人们追捧的“撒拉弄勐卯”(瑞丽大师傅)。1956年,他在传统孔雀舞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改编,创作了《双人孔雀舞》。毛相是一位在傣家泥土中成长起来的乡土艺术家,由于受傣族民间艺术的熏陶,由于他特有的勤奋和悟性,使他成为传统孔雀舞的集大成者。
任何民族的文化都在经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孔雀舞作为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文化现象,也在顺应时代的改变,并突破孔雀舞中以男性为表演者的传统,开始有女性装扮孔雀。突出肢体语言的柔软、自由与舒展,凸显孔雀妩媚的灵性,使孔雀舞成为舞姿丰富而且优美的,超越于民间层面的艺术制品。从而逐渐把祭祀性的文化范式提炼升华为“具有宗教主题的世俗舞蹈”作品,并在现代语境中进行传承与传播,由此完成了由民间向舞台艺术的升华。刀美兰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孔雀舞传人。她以自己独特的艺术创造成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心中的孔雀公主。
刀美兰是毛相的学生,她在继承传统傣族舞蹈的基础上,做了新的尝试和探索。刀美兰的代表作《金色的孔雀》,就是在继承傣族人民喜爱的传统孔雀舞蹈语汇的基础上,吸取其他民族舞蹈的语汇,从而赋予了孔雀舞一种新的表现:典雅、传情,具有更高的审美格调和文化内涵,具有艺术表现的开拓意义。欣赏刀美兰的表演,犹如巡游在傣乡的竹林深处,同纯朴的傣族乡民共处,分享着她对傣乡的一往情深……
如果说, 毛相的孔雀舞主要是对传统傣族舞蹈的继承,刀美兰的孔雀舞是在对传统的继承、提炼、创作基础上的发展,那么杨丽萍的孔雀舞则是舞蹈艺术家的一种个体创造。
杨丽萍的《雀之灵》是从艺术的生命价值中寻找到了人性之根, 使其达到性灵的升华和艺术的涅槃,成为当代民族舞蹈的典范之作。杨丽萍创作《雀之灵》的灵感源于傣家文化。她说:“之所以有创新孔雀舞的欲望, 是一种信仰的驱使。”《雀之灵》的表演与其说是一种傣族舞蹈风格的呈现,不如说是一种心象的反映。舞者借孔雀之形,传达着自身对生命的体悟和感受。作为新时期孔雀舞的代表,杨丽萍既代表个体,又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群体。
近年来,舞蹈界对如何发展傣族舞蹈,如何评价毛相、刀美兰、杨丽萍等傣族民间舞蹈的创作表演展开了热烈讨论。概而言之有:原创型的毛相的男子孔雀舞;发展型的金明的《孔雀舞》;叙事型的《孔雀公主》;嫁接型的《孔雀舞者》;奠基型的刀美兰的《金色的孔雀》;技巧型的《孔雀飞来》;唯美型的杨丽萍的《雀之灵》……笔者对此不便妄论孰对孰错、孰高孰低。但通过梳理这些年傣族舞蹈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傣族舞蹈发展从整体上呈现出“两类三层”的特点。两类指自娱性与表演性这两类。三层中的第一层是自娱性的传统舞蹈;第二层是在传统基础之上,进行编创、加工的民间舞蹈,但仍旧保持传统舞蹈的特色。它既可以在广场表演,也适用于学院派的舞蹈教学、旅游舞蹈;第三层是纯属艺术家个人的创作,用某一民间舞蹈素材表现个人理念,多在舞台上呈现。这种发生在傣族舞蹈中的“两类三层”现象,同样适用于当下我国民间舞蹈的发展状态。这三种不同取向的民间舞蹈形态,在现实生活中都拥有各自特定的审美观众群体。
面对民间舞蹈的不同形态,探讨民间舞蹈的继承与发展,如何对待传统?首先必须注意的有三方面:
一、在对传统民间舞蹈进行加工、整理或舞台创作时,必须高度重视传统民间舞蹈的挖掘、保护、传承与提高,高度重视能够充分体现傣族传统民间舞蹈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基本要素。绝对不能赶时髦、追功利,而损害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这个基石。
二、在强调保护、传承与发展传统民间舞蹈文化的同时,也有一个创新与发展的问题。严格意义上的保护与传承,也必须体现创新精神才能够真正保存和发扬传统民族舞蹈文化,才能够真正理解和领会传统艺术精神的实质。真正保存、传承和发扬传统民族舞蹈文化,既有保留传统文化的精神意义,又有在充分尊重本民族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创新的必要,即在保存、传承优秀传统傣族舞蹈文化中创作出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具时代精神的舞蹈精品。
三、只有科学处理民间舞蹈文化与旅游经济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的关系,才能将民间舞蹈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的优势,进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民族进步、文化繁荣,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目标,真正在发展、创新和合理利用中实现对民间舞蹈文化的最大化的保护、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进入21世纪,人们的日常生活、价值观念正在发生变化。这些在给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传统民间舞蹈文化的有效保存、传承与发展创新带来了一些影响。民族舞蹈文化传承中所受的负面影响大多来自外部,但直接构成的威胁主要来自内部。民族舞蹈文化资源的有效保存、传承与民族旅游舞蹈开发如何互补双赢和谐发展,反映了若干宏观与微观层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必须从不同民族的实际出发,建立科学决策、切实可行的规划与具有可操作性发展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超过了基础设施落后、经费短缺和专门舞蹈人才匮乏等客观因素。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
总之,民间舞蹈文化资源的有效保存、传承、创新与开发,关键是我们的决策与发展机制要遵循经济、文化及舞蹈艺术的基本规律,要借鉴国内外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只要我们悉心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民间舞蹈文化、民族艺术与民族旅游舞蹈开发,将呈现多层次、多渠道、互补双赢、多元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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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09-04-1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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