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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里·航柯等对印度西里人的史诗研究,拓展了人们关于史诗的观念。首先,歌手戈帕拉·奈克(Gopala Naika)连续6天表演了15683行史诗, 这个事件以足够的证据打破了长篇史诗必须借助于书写的技艺这样的神话。其次,西里人的史诗是关于女性的故事,以女神为中心,它的主题是关于和平、社会习俗和仪礼的。第三,史诗的表演模式是多样的。史诗的演述并非由歌手一人完成的独角戏,并非单一渠道的叙事。第四,作为传统的艺术,该史诗已经达到了惊人的成就。洛德曾经研究过演唱文本(sung text)和口述记录文本(dictated text)的联系和区别,他认为,口述记录文本具有特别的优点,它能够在诗歌的长度和质量这两个方面优越于其他类型的文本。但是,劳里·航柯对印度史诗的研究表明,歌手演唱文本更胜一筹,而且,口头演述可以产生长篇的、具有很高质量的史诗。这无疑也打破了普洛普(V. J. Propp)曾经做过的断言,即长篇史诗并非以口传形式出现的断言。但是,问题并不就此而完结。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这一问题作为一个过程,从歌手的大脑文本就已经开始了,它涉及史诗的创编、口头演述,一直到搜集、整理、归档、誊录、移译和出版,这些正是当下的民俗学的热点问题。
世界上已知的史诗传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形态:口传的、半口传的(或曰半书面的、以传统为导向的)和书面的(文人的,其形式并不受传统的约束)。世界上有大量的上述第二种类型的史诗,如芬兰的《卡莱瓦拉》。这一史诗被整理者搜集和整理,它是半口传的,是基于传统的。与上述情形相互对应,民俗学关于文本的概念经历了三个阶段。芬兰的历史-地理方法倾向于文本研究。第二阶段以美国人类学家鲍亚士、萨皮尔和英国的马林诺斯基为代表,将文化对象化为文本。第三阶段,表演被提到中心的位置,这包括口头程式理论,民族志诗学、言语民族志。中国的三大史诗篇幅宏大,但是,长篇史诗之谜却是国际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由于希腊为代表的西方史诗成文较早,经过书面的编辑过程,因此,长篇史诗是书写文化的产物,这一观点被许多人接受。普洛普从另外一个侧面提出在口传史诗之中并不存在长篇史诗。由这类问题所引起的学术研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广阔的意义上,史诗的文本化问题可以从歌手的大脑文本开始研究,它还涉及史诗的创编和口头演述,最后是口传史诗的材料归档、书面誊写、移译和出版等一系列问题。[14]
世界各民族因为文明史的渊源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所以表现在语言艺术层面上的史诗,它们在类型上是不可能千篇一律的。就史诗而言,不仅具有文明史的不同,同一个文明中的史诗还有历史时代的不同,同一个时代里也有各个族群之间的史诗传统的不同,同一个族群之内的史诗也还有历史时代和地域特点的不同。若从类型学的意义上来看待世界各个民族历史发展中创造的史诗,我们会发现异常丰富的史诗传统和异常丰富的史诗类型,它们在文体、主题、语篇结构、仪式语境和传播方式上有着类型上的可比性或者不可比性。若将荷马史诗与印度史诗相互比较,会出现许多问题,希腊史诗与英雄有关的主题,它们不同于印度史诗中与神有关的主题;而与神相关联的一些主题,又是南斯拉夫史诗所缺少的。荷马史诗关于奥林匹斯山上的诸多神祇的观念已经超越了地方性的神祇膜拜的局限,成为城邦的、泛希腊的神的观念。希腊史诗经过了泛希腊化而趋于一个统一的史诗传统,经过文本化的过程而最终定型。而印度的两大史诗形成时代为公元前400年和公元后400年,成文以后仍然在民间口头传播,而且与地方性的仪式相互关联,与地方性的人们共同体的文化认同和实际生活紧密相关。[15]中国少数民族的史诗属于口头传统的范畴,把史诗作为口头传统来研究是中国史诗学学科建设的生长点。因此,以下问题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点:史诗创作、表演、流布与一个特定史诗传统演化模式研究;比较口头传统视野下的史诗类型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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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尹虎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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