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扫墓是清明节俗的中心。一到清明,人们就忙着上坟祭扫,湖北民谚有“三月清明雨纷纷,家家户户上祖坟。”无论城郊还是乡村,清明祭祖扫墓都显得出奇的热闹,古代帝王宫廷祭扫陵墓的声势与排场自不必说,就是一般百姓也是提篮担盒、携纸将烛,竞上墓地。祭扫的时间并不限定在清明当天,在前三天,后四天的范围内均可。民间有“清明朝祖,前三后四”之说。这样的习俗规定显然为人们提供了时间选择上的便利,特别对城市居民来说,不必拥挤在清明当日的出城人流之中。
上坟祭扫,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挂纸烧钱;一是培修坟墓。唐代以前已有烧钱祭亡的习俗,但因寒食期间禁火,墓祭亦不能火化纸钱,人们将钱纸插、挂在墓地或墓树之上,有的压在坟头,表示后辈给先人送来了费用。这种因禁火而改变的祭祀习俗在当时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唐·王建《寒食行》),但民间习惯一经形成,就往往成为一种特定的民俗传统,它在后世已不禁火的环境下仍然流传,挂钱成为清明墓祭的特色之一。随着寒食禁火习俗的松懈,清明祭墓的流行,在清明墓祭中,人们不再忌讳烧纸钱,再说清明本来就是钻取新火的日子,“神前新火一炉香”,自然有它的灵应。烧纸钱与挂纸钱的习俗并存。修整坟墓,培添新土,清除杂草,是清明扫墓的又一活动。在雨水到来前的春季,人们借清明祭祀的时机,对坟墓进行清整,既保全了先人,又尽了孝心。唐人就很在意这种习俗行为,“但有陇土无新土,此中白骨应无主”(王建《寒食行》),由墓上有无新土可判断墓主有无子孙的存在。现在某些乡村仍以清明祭墓活动的有无作为家族是否绵延的标识,民间有“有后人,挂清明,无后人,一光坟”的说法。清明祭扫在传统的宗法社会里的确不能等闲视之。民间也有一套自发形成的习俗压力,“清明不祭祖,死了变猪狗”的俗谚,正是对试图不履行祭祖义务的人的告诫。
清明祭祖除扫墓的“山头祭”外,后世还有祠堂祭,称为“庙祭”,庙祭跟古代春礿之祭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虽然在时间上相距遥远,血脉确实相通。庙祭是宗族的共同聚会,有的地方径直称为“清明会”、或“吃清明”。在祭祖仪式结束后,族长主持共商族内大事,申诫族法家规,最后会聚饮食。以同食共饮的形式分享祖宗福分,团聚宗族,是古已有之的传统,所谓“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如《诗经·公刘》所记“执豕于牢,酌之用匏,饮之食之,君之宗之”。后世祭祖费用一般由专门祭田田租开支,祭田为祖业族产。
清明处在生气旺盛的时节,也是阴气衰退的时节,人们一方面感念祖先亲人的恩惠,同时以培土、展墓、挂青的形式显示后代的兴旺。祖先在坟墓里安住,关系到子孙的繁荣,子孙的发旺又能保证祖先的安宁与香火的延续,这是一种“互惠关系”。这样,祖先墓地不仅是生命之根,同时也是情感之结,在传统社会里,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牵挂着乡里庐墓。
踏青是清明的又一重要节俗。清明时节,杨柳青青,自然界生机一片,人们借祭墓踏青郊游。祭墓与踏青原来分属寒食与清明,唐代以前寒食与清明是两个主题不同的节日,一为怀旧悼亡,一为求新护生。寒食禁火冷食祭墓,清明取新火踏青出游。一阴一阳,一息一生,二者有着密切的配合关系;禁火为了出火,祭亡意在佑生,这就是后来清明兼并寒食的内在文化依据。清明时节的户外运动,其原始的意义在于顺应时气,是月生气方盛,阳气发泄,万物萌生,人们以主动的姿态顺应、进而促进时气的流行。踏青、蹴鞠、秋千、拔河、放风筝、斗蛋等大都是有助于阳气发散的活动。
宋代是生活日趋都市化的时代,也是民俗向娱乐方向发展的时代。宋代为了让人能在清明扫墓、踏青,特地规定太学放假三日,武学一日。此时的寒食不仅收容在清明节下,清明踏青习俗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兴盛。史称“四野如市”,“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东京梦华录》卷7)《清明上河图》就更直观形象地为我们展示了清明时节宋代都市居民出行的生活图景。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