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清明节,作为新中国首个国家法定假日,留给我们崭新印象,自然也引发对于传统文化的诸多思考。历经千百年岁月沧桑的传统节日,是一个民族文明的缩影,既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又反映着现实的人与人的联系,可以说,它保存着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因,也是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之一。
正如对待传统节日一样,我以为,保持传统文化基因必须与时俱进。
文化的本质不是既成的事物而是流变的过程。《易经》上说:“生生之谓易。”大千世界,大到空间环境、世界格局,小到生命机体、细胞组织,每时每刻都在发展变化。生生不息的变化,绵延不绝的变动,就是“易”的最基本的含义。可惜,许多自称具有“革命精神和科学思想”的人,总是无视“发展”与“变化”,他们诋毁《易经》的一个理由无非就是认为《易经》宣扬的是消极的宿命论。这个看法是不完整的,今天我们说“与时俱进”,某种程度上正是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精神的现代阐释,而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就充满了这种生生不息、革故鼎新的创新活力和精神传承,正是这种生命活力和创造冲动,才使五千年的古国文明,不断冲破黑暗,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传统文化,犹如一条浩瀚的大河,曲折蜿蜒地日夜流淌,时至今日,对我国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音乐、化学、医药、民俗等各个领域,还在发生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和作用。然而江河浩荡奔流万里,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难免良莠并存,精华与糟粕同在。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能因为今天重视传统文化,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把传统文化打扮成一个清丽无瑕的美人,完美无缺。传统不是这样的,它有鲜活的美丽,也有现实的丑陋,甚至丑陋之中还带有狰狞。我们要保持和保护的,应该是有利于中华民族子孙进一步开拓未来、成就伟大的民族复兴的美好基因,而对于其丑陋的一面,则要修复、改造乃至毫不留情地剪除。
这样看来,保持传统文化的基因,其实不是对于传统的全盘继承和照单全收,而是要对历史上的传统文化进行分析和甄别,就拿清明节举例吧,其缘起与传承,就一直处于继承与变易的对立统一发展之中,其中扫墓祭祖,缅怀先人,是这个节俗文化中的基因,今天,我们传承这个基因,而且还发扬光大,“祭先烈、敬先贤、忆先人”就是追思先人、感恩思源基因的新的扩布和传播。而清明节的前身,曾经有过“寒食节”,因其“冷食”,有损于人们的肠胃,三国时期的政治家曹操就曾多次下令,禁绝“寒食断炊”的做法。不利于民生的习俗,为什么要传承呢?所以,“寒食节”逐渐淡出历史,并且逐渐地被清明节融合了。这就是历史上的先人对于节日习俗所采取的“与时俱进”的态度。清明节对于逝者亡人的追思和怀念,历史上也曾经上演过许多“请神降仙”、“驱鬼治病”、“相面揣骨”、“测字算命”之类的巫术闹剧,但这些并不是传统文化中应该传承的基因,是应该通过不断地移风易俗加以剔除的糟粕。
传统文化也好,传统习俗也罢,它们一直处于这样的过程:旧的形式不断被新的形式所代替,但在新的形式中又包含着持久恒常的民族精神,取舍的标准只能是有利于民生的进步、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复兴,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近世以降,中国社会变革的步步深入,不断向传统文化提出新的挑战;保存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基因和剔除其不利于时代发展要求的糟粕,成为一个问题的两面。“五四”新文化运动,也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保持传统文化基因的一次伟大的“与时俱进”;现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在经济、政治、思想等各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这个变化也理所当然地提出了保持传统文化基因必须与时俱进的深刻命题。
当代科技革命突飞猛进,传媒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使得世界逐渐成为一个“地球村”,人类的生活方式、组织形式乃至文化意识的巨大变化,使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世易俗移”。现代商业社会,实行的是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原则,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对利益的追求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建立在农业社会和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文化,当然与市场经济的运行原则会产生尖锐的冲突,冲突之下,传统文化遭遇一些尴尬成为无可避免的现象。
但是,传统文化应对市场经济的挑战,也不是完全被动和无所作为的,面对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多元性、多样性的世界,保持传统文化基因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与时俱进:继续弘扬中国文化精神中优良的文化基因;继续以开放的胸襟,不断地创造出适应新的时代的文化样式;继续荡涤和扬弃传统文化中不适应现代社会的“糟粕”,弘扬传统文化中优秀的“精气神” 。
现在,在文化领域,特别需要呼唤“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突破”并不是整体抛弃和全盘西化;“继承”则是保护传统文化的优良基因,扬弃过时的陈旧形式。面对多元化和多样性文化,以及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应该追求传统文化与社会发展相对平衡、和谐统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任何用对立的、绝对的倾向和僵死的态度来对待传统文化,都是有害的,不可取的。(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新民周刊》2008年第15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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