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学术史反思
   理论与方法
   学科问题
   田野研究
   民族志/民俗志
   历史民俗学
   家乡民俗学
   民间信仰
萨满文化研究
   口头传统
   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
春节专题
清明节专题
端午节专题
中秋节专题
   二十四节气
   跨学科话题
人文学术
一带一路
口述史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濒危语言:受威胁的思想
列维-施特劳斯:遥远的目光
多样性,文化的同义词
历史记忆
乡关何处
跨境民族研究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首页民俗学专题跨学科话题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吕微]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中的“性质世界”、“意义世界”与“生活世界”
——重新解读《歌谣》周刊的“两个目的”
  作者:吕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3-16 | 点击数:19758
 
 
由于生活世界的个体主观性和个人相对性视阈是建立在先验自我之纯粹意识的客观性、绝对性存在的基础上的,因此,“原始生活世界”就是人作为自由存在的先验自我之纯粹意识的意义世界,就是回溯到先验自我的纯粹意识之存在状况的个体的主体(个人)所自由创造的“意向性相关项”。因此,从人的自由存在的意义世界的立场看,“原始生活世界”的提出体现了胡塞尔作为一名在西方文化传统内部对世界性、人类性问题进行思考的思想家的坚定信念及独到方式,即用严格的学术概念语言(海德格尔则用诗的文学语言,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所表达的对于人的存在意义——“自由”——这一人类超历史、超现实、超文化的永恒、普遍理想的信念。
“原始生活世界”作为人之建立在先验自我纯粹直观的绝对客观性存在基础上的主观相对性存在的意义世界,因而成为先验的、交互的主体之间自由相遇和平等对话的基地。这就是说,由于回溯到先于经验存在的“原始生活(意义)世界”,每一个在性质世界中生存的经验个体的人就从本源上拥有了不可剥夺、不可损害的自由的存在权利和存在尊严,从而成为了客观上绝对的“意义单子”。当然,也正是因为彻底摆脱了性质世界、经验世界中种种条件性、限制性关系的纠缠从而回溯到纯粹的、先验的意义世界,意义单子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绝对客观的存在者,进而打开了意义单子之间相互交往的窗口,意义单子之间也才有可能在已经相互熟悉的性质世界之上再搭建起一个由相互陌生(主观、相对)的意义世界转换生成的、在单子之间得以取得共识的(客观的、绝对的)意义世界。
从性质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双重立场看待民俗和民间文学,作为人类创造的文化(精神产品),民俗、民间文学既是占有内容的形式也是涵有意义的质料。从(经验)性质世界的角度看,民俗、民间文学是对人这一存在者性质的先天规定性即承载着特定内容的形式(逻辑)规定物,民俗、民间文学规定了人(“在俗之民”)“是什么”的性质问题。从(先验)意义世界的角度看,民俗、民间文学既是人借以表达其(从经验-性质世界中脱身出来的)自在存在并作为自在存在者主体与其他自在存在者主体之间自由(平等)相遇、交往和对话的存在意义的后天质料,同时也是主体借以指向存在意义本身的先验对象,作为后天质料和先验对象,民俗、民间文学表达了人“为何在”的意义问题。
单纯从意义世界的立场看待民俗、民间文学,民俗、民间文学就不仅仅是文化成果,同时也是人的有意义的实践行为。在实践的意义上,民俗、民间文学就是人生活于其中的观念世界、意义世界,就是人的生活本身。生活在纯粹观念的意义世界即“原始生活世界”中,人的自由存在的意义以意向性活动(意义指向)和意向性对象(意指对象)相互统一、相互同一的状态存在。而作为纯粹意向的先验自我也不是单一的自我主体,同时也是包括了“他我”主体的交互主体,即摆脱了经验世界纠缠的先验的、共识的交互主体。这就是民俗、民间文学生活以及生活于其中的民俗、民间文学主体和交互主体的存在状况。
 
 
民俗、民间文学主体和交互主体从经验的性质世界回溯到先验的意义世界、生活世界,就是服从主体和交互主体的“解放的兴趣”。生活世界、意义世界就是主体和交互主体在纯粹的主体兴趣、态度和目的的指引下主观建构的成就。对于民俗、民间文学的主体和交互主体来说,生活世界并不是一个在主体“周围”环绕的、被性质世界的种种关系所强加(给予)的、外在的、客观的、条件的、有限的空间,而就是民俗、民间文学主体内在的、主观的、无条件的、无限的“意义视界”、兴趣视界、态度视界、目的视界,也就是纯粹的“意见”的视界。就此而言,“生活世界”特别是“原始生活世界”的发现为性质世界的客观性知识的基础——意义世界的主观性、意见性“知识”恢复了在后现代的存在合法性。古希腊人认为,日常的生活世界中普通人的“意见”知识是不可靠的,只有非常的理念世界中专门家的理论知识才可信赖;但是,胡塞尔却坚持生活世界中的“意见”对于科学世界中的“知识”的奠基作用。
汪晖在《中国现代历史中的“五四”启蒙主义》一文中认为,“五四”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五四”仅仅建立在参与者“态度的同一性”的基础上,“五四”没有统一的(理性)方法论做基础,因此,随着“态度”的分化,“五四”也就解体了。但是,从意义(态度)世界对于性质(方法)世界的奠基关系的角度看,以(先验自我的)态度为前提的意义世界恰恰是以方法为条件的性质世界赖以产生的基地。没有“五四”浪漫的启蒙主义者对“人自身”的震惊的发现,也就不会有日后的“五四”学者在方法上分化的诸多可能性。正如民间文学-民俗学的文学“方法”和学术方法都建立在同一性的震惊态度之上,随着学科的发展,纯粹知识的兴趣、纯粹学术的目的才日渐独立于态度的同一性。
但是,每当我们回溯到学科发生的开端时,总可以发现,日后的所有分化都是以当初尚未分化的态度同一性即同一性的价值判断、意义判断为前提。“五四”民间文学-民俗学学者之所以能够做出对封建正统文化的否定性的价值判断,正是因为他们能够从封建正统文化的“合理化”制度安排中反思性地抽身出来,回溯到民间及异域的脱语境的“原始生活世界”本身,从中发现了反封建的主体性的觉醒。主体性并不在性质世界中,我们已经指出,在性质世界中没有具体的主体性(个人存在的自由意义)的位置,只有原始的生活世界才是主体性的绝对的策源地。但是如今,我们对于生活世界中的主体性已如此陌生,以至于我们竟然认为,在充满“意见”的生活世界中根本就没有主体性存在的余地。
十余年前,高丙中在向中国民俗学界引进19世纪美国民俗学家萨姆纳的民俗学理论时曾经指出:
 
民俗学研究普遍的东西,流行的东西,通常是注重森林,不注重树木,在重视集体共同性的时候,忽视了个体差异,如果我们循着他(萨姆纳)的启示,以个人为起点去讨论集体,民俗学有可能发展到既注重集体的共性,也留意个人的主体性。这样发展对研究现代民俗尤其有益,因为在现代生活中,个人的主体性已经发展得比较充分了,随着这一因素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民俗研究越来越有必要在着眼于群体,着眼于群体的一致性的同时,也顾及个体,顾及个体的选择机制。(高丙中,1994:100)
 
回顾民间文学-民俗学的学科历史,以往的民间文学-民俗学一直只是探求人的存在者性质的“(存在者)是什么”的学科,而不是追问人的存在意义的“(存在者)为何在”的学问,民间文学-民俗学从来只是回答了作为客体的“人是什么”(人是“劳动人民”、是“俗民”)的性质问题,还没有正面回答作为主体的个人“为何在”、“怎样在”的意义问题。从“是……”的民间文学-民俗学向“……在”的民间文学-民俗学的转换应是本学科在后现代的思考方向,而建立在“……在”的民间文学-民俗学基础上的后现代学科(包括了“是……”的学术于自身的“……在”的民间文学-民俗学)将不仅能够有助于人类及其文化的历史性和现实性的存在者性质的间接性认识及在此认识基础上的理论应用,而且能够直面人的永恒性、当下性亦即先于经验性存在的、直接性的主体自由的意义问题。笔者不揣冒昧,以为这正是民间文学-民俗学的生命力所在。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3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上一条: ·[艾米·加金-施瓦兹]考古学与民俗学中的物质文化、仪式和日常生活
下一条: ·[高丙中]日常生活的现代与后现代遭遇:中国民俗学发展的机遇与路向
   相关链接
·[祝赫]大文学史观下百鸟衣故事的诗学解读·[朱梁灏]家乡民俗学视角下“同乡同业”现象考察
·[朱家钰]“特地背着家乡人生产”:“特产反差叙事”的生成与极化·[郑涛]简述东亚民俗学发展史
·[赵李娜]自发写作与自觉反思:当代家庭民俗志书写者的“反身性”探究·[赵家萱 孟令法]非遗热:民俗学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张思蕊]非遗视角下满族说部的传承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张琼洁 李莹]从作家“雅”言到民间“俗”曲:大鼓书《贾宝玉夜探潇湘馆》的形成
·[张海月]聊天记录里的故事:“数码一代”的民间文学实践·[杨馨颖]经济民俗学视域下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历史演化研究
·[杨赫]互联网场域中口头文学传承的动力机制分析·[吴南]从“非遗”周公庙会实践探讨道德在民俗学知识建构中的意义
·[卫则戎]民间文学的社群认同与文化认知探讨·[王祖悦]20 世纪初民间文学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王威]“全观诗学”关照下的新媒体口头文学·[王婧依]由安井真奈美的生育研究观现代生育民俗学构建
·[谭肖雄]地域、表征、破厄:后传承时代新南方民俗的“守旧立新 ”·[覃跃鑫]德昂族口传文学传承发展情况分析
·[所揽月]遗产旅游中民间文学的传统化实践·[邵雅琪]黄石的女性民俗研究:社会制度的性别批判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