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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俗史的研究,在我国学界一向是十分薄弱的。张采亮的《中国风俗史》出版于1902年的清末,这本中国风俗史的开山之作,几乎雄踞了20世纪的一百年而未见来者。晚清末年,那是一个进步思潮汹涌、变革风云激荡的伟大时代,作者虽然受到时代和史料的局限,却已经显示出其进化论的世界观、朴素的唯物史观和现代学术的思维和理念,而这些都是难能可贵的。但这本书毕竟只写到明代就嘎然而止,并非一部通史。后虽有邓子琴的《中国风俗史》遗稿问世,但其出版的时间却到了20世纪末的1988年,且第一编已佚,给学界留下了很大的遗憾。到20世纪90年代初,严昌洪出版了一本《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作者下了很大功夫梳理研究中国近代的风俗,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张采亮留下的不足,惜也非通史。其间,虽然还有各种专题的著作陆续问世,但属于风俗通史一类的著作则一直阙如。
风俗史研究所以长期处于沉寂的状况,我想不外有两个原因:一,写文化史的人在学理上没有认识到风俗的发生和嬗变是如何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发展和进程,故而忽视对风俗及其变迁的研究;二,写文化史的人因眼界狭窄,缺乏风俗学和风俗史的学养,只好避而远之。这是历史所使然的。
刚刚跨入21世纪的门槛,徐杰舜和周耀明二位学者,就在新世纪钟声的伴奏下向读者贡献出了一部合著的《汉族风俗文化史纲》。我看此著,虽名为汉族风俗史,我宁愿将其看成是一部中国风俗通史或带有中国风俗通史性质的汉族风俗史。因为其史的论述,是从秦汉之际汉民族的形成期起始而至于现代,而对汉民族风俗的形成、流布、特点及嬗变史的论述,也是在充分叙写汉民族在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如何与周边民族的风俗发生交融和吸收的历史。这一突出特点既符合风俗发展变迁的特点,也体现出了作者的独特立意。与风俗史研究的开山人物张采亮相比,这本书的出版固然晚了整整一百年,但事情却如俄罗斯谚语所说的:“迟做总比不做好。”中国学坛上毕竟有了一部写于新的启蒙时代、显示着新的思想观点的汉族风俗文化史著作。
《汉族风俗文化史纲》给我们带来了些什么新东西呢?
近20年来,我国的政治氛围逐渐宽松,民俗学渐被人文学界瞩目,而风俗学基本理论和风俗史研究,相比之下却一直处在并不景气的状态,甚至渐而被挤压到边缘的边缘,似乎民俗学就是风俗学,有了民俗学就不必再有风俗学了,因此,厘定风俗学和风俗史的对象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否则干吗还要在民俗史之外另写风俗史呢?在这个问题上,自“北大歌谣研究会”时代的短命的“风俗调查会”起,论者就大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弹各的弦、各唱各的调,缺乏必要的讨论与交流,风俗学和民俗学这两个学术名词,也就互不相干地并行地出现于学者们的著述中。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在新的学理背景上谈论风俗学的研究对象和写作有关风俗学的专著,并发表了许多颇有新意的见解。但我们也不无遗憾地发现,许多民俗学研究者在使用风俗学和民俗学这两个名词时,并没有加以区别,而是含混其词,这种学理探究上的有失精密,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困惑莫名。上世纪的80年代,史学家严昌洪提出了“社会风俗史是一门边缘学科”的见解,他说:“社会风俗史是在历史学和民俗学的接合处建立起来的,兼有历史学和民俗学的特点。民俗学要研究民俗的历史,社会风俗史要研究历史上的民俗,这是二者相通之处。在这种意义上说,社会风俗即是‘历史民俗学’。但是二者又有区别。民俗学研究的范围宽些,它所研究的歌谣、神话、传说、造型艺术等等,在社会风俗史中只作为保存风俗史料的仓库,而把对这些东西的具体研究让给了文学史、艺术史或文化史。民俗学属于社会学的范畴,它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往往受到社会学的制约。社会风俗史则属于历史学的范畴,它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往往受历史学的制约。例如,民俗学以社会调查为其常用的研究方法,虽然它并不排斥历史的比较综合;而社会风俗史的研究却是以发掘文献资料,进行回顾和追溯为主要手段,当然它也不排斥调查研究。由于社会风俗史兼有历史学和民俗学的性质和特点,可以说,社会风俗史是历史学和民俗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1] 他的这番论述,也许还有可讨论、可商榷的地方,但这种对风俗学和风俗史的学科定位的追问,却无疑是有益于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的,因而也应该给予积极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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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刘锡诚民间文化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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