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寒食节是我国古代一个十分重要的节日,由汉迄清的一千多年里,寒食节或禁而不止,或昌盛于世,或不禁而止,经历了十分复杂的演变过程。寒食节兴衰的历史反映了官方力量和民间力量的相互作用,也在一定范围内反映出这种作用的深度和广度。从寒食节的兴衰我们可以看出,一项习俗有其自己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没有行政力量的干预时,习俗只取决于民间力量自己的变化,与官方力量无关。但在二者构成特定关系的社会中,一项习俗的兴衰与变迁就只能取决于这两种力量之合力的方向和大小。
关键词:寒食节 官方力量 民间力量 合力 习俗
寒食节,因人们在节日期间不动烟火、吃冷食(寒食)而得名。作为我国历史上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传统节日,他曾流行于全国各地。关于寒食节的来历,自古就有许多说法,至今研究者们仍然各抒己见。我们姑且绕过这个问题,只将注意力放到寒食节形成以后的发展演变上,透过它的兴衰来看一下官方力量和民间力量的互动关系,及其对这一习俗发展演变的影响。民俗学研究的成果表明,某种民俗事象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轨范性,在不断的重复中,俗民会形成自觉维护习俗惯制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我们所说的民间力量,而官方力量则是指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民俗事象所施加的作用力。
一
寒食节最早被明确记载当是两汉之际桓谭的《新论》,该书提到:“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1)(《离事》)此后,有关寒食的记载频频见诸史籍。《后汉书·周举传》记载“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多死者”。周举做了并州刺史后,到子推庙中,作吊书,“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2)曹操也因“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而下令“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3)(卷二)再如《晋书》记载:“石勒时雹起西河西河介山……行人、禽兽死者万数……树林摧折,禾稼荡然。勒正服于东堂,以问徐光曰:‘历代已来以斯灾几也?’光对曰:‘周汉魏晋皆有之。虽天地之常事,然明主未始不为变所以敬天地之怒也。去年禁寒食。介推,帝乡之神也,历代所尊,或者以为未宜替也。一人吁嗟,王道尚为之亏,况群神怨憾而不怒动上帝乎?纵不能令天下同尔,介山左右,晋文之所封也,宜任百姓奉之。’勒下书曰:‘寒食既并州之旧风,朕生其俗,不能异也……尚书其促检旧典,定议以闻有司,奏以子推历代攸尊,请普复寒食,更为植嘉树,立祠堂给户奉祀。勒。’黄门郎韦謏驳曰:“案春秋,藏冰失道,阴气发泄为雹。自子推已前雹者复何所致?此自阴阳乖错所为耳。且子推贤者,曷为暴害如此?求之冥趣,必不然矣。……以子推忠贤,令绵、介之间奉之为允,于天下则不通矣。”勒从之……并州复寒食如初。”(4)。《魏书·高祖本纪》记载延兴四年二月辛未,也曾禁断寒食。到了太和二十年二月癸丑,又“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5)。
从周举到魏高祖,对于寒食习俗无不加以反对,并采取了禁断的措施。以他们为代表,就形成了自东汉到北朝这一时期移易禁火寒食习俗的官方力量。一定意义上讲,从东汉一直到北朝时期,寒食节的历史就是被官方不时禁断的历史。之所以对寒食习俗采取禁断的措施,主要是这些官方的代理人出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的考虑。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得以延续的保障,而在任何社会中,劳动者又都是生产力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在生产工具水平较低的状况下,人口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就更加突出。东汉一直到南北朝时期,人口相对较少,尤其东汉末年,由于连年战争,一方面人口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兵源又急需补充,人口不足敷用的状况十分严重,也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统治者看来,由于禁火寒食而造成人口减少实在是不应该也是不必要的。
但官方对于寒食习俗的否认态度和采取的禁断行动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对于寒食习俗自觉维护的民间力量在官民双方的对抗中居主导地位,以致于官方也不得不做出些让步,对这一节俗活动进行有限的承认。
太原一带民众“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老小不堪,岁多死者”也“莫敢烟爨”。对寒食习俗自觉维护的民间力量是强大的,从上述资料中可以很容易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对寒食习俗自觉维护的民间力量,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禁忌的轨范力。禁忌一般包括两个构要,素,其一是表现形态的禁制,就是对人们不要去做什么或者说什么的具体要求,其二则是信仰或心理领域的神性惩罚。神性惩罚意味着人们相信,如果他们违犯了禁忌的具体要求,就会遭到天谴或者某个神鬼的惩治。神性惩罚是表现形态的禁制之所以形成的根源,也直接决定着它的具体内容;同时,对于神性惩罚的信仰与畏惧也是迫使人们遵循和维护禁制的强大力量。禁制,则内在地包含着神性惩罚的威严和神圣性。具体到寒食习俗的禁制,就是要求人们在一定的时期内不能火食,其中也内在包含着特定的神性惩罚。即寒食习俗流行地区的民众相信,神灵介子推是被火烧死(焚骸)的,他当然“不乐举火”,那么如果热食(意味着举火)就是违禁,就会受到神性惩罚,而这个神性惩罚就是造成普遍灾害、危害群体安全的“雹雪之灾”。对于雹灾的恐惧,对于违犯寒食禁制必将带来雹灾的信仰,就成为迫使人们自觉遵循和维护禁制的强大力量,也成为人们对雹灾错误归因(人们认为雹灾的产生,是因为有人不寒食而致)的依据。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民间仪式主要是作为生存的技术而存在的,其遵循的是一种生存的逻辑”(6),寒食生命在于运动。正因为这样,尽管有周举的“作吊书”,有曹操不可谓不严的《明罚令》,寒食习俗并没有因此而绝迹,反而一步步播布开来,从太原一郡,到并州全境,再到并州以外,甚至南朝时已传到荆楚一带。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官方的妥协以及对寒食节有限的承认,石勒禁而普复,再部分恢复,孝文帝亦始禁而部分恢复,都是明证。官方之所以妥协的原因,除了统治者的统治无力外,从《晋书》的记载来看,更主要的是出于统治者与民众共同的心理素质。在普通民众那里早已成俗的寒食习俗,违禁即受雹灾之惩的、雹灾即由不寒食而生的观念,很显然也已影响到生长在这个社会中的统治者,因而作为其中一员的徐光才会认为冰雹的发生是“去年禁寒食”造成的,后赵的最高统治者石勒也才会发出“倘或由之而致斯灾乎”的疑问。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曹操那里旗帜鲜明地要禁断的寒食禁火习俗到了石勒那里,是去是留就成了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石勒思考斗争的结果是部分保留。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民间力量通过其影响下的同样是“俗民”的统治者,取得了对该统治者所代表的官方力量某种程度的胜利。
毋庸置疑,官方的“移风易俗”对这一习俗产生了重要影响,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周举成功地使“众惑稍解,风俗颇革”。虽然寒食习俗并没有因为官方的禁断而销声匿迹,也没有因为有限承认而只局限在特定地域内,但是如果没有官方的禁断,其传播速度是不是更快一些,一定时间内播布范围是不是更广一些呢?按逻辑判断,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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