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佛教常以灯比喻佛法,认为佛法能照破迷界痴闇,就象灯火能够照亮黑夜一样。因此,在佛教经籍中,灯常与法光、法炬同义。《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就说:“法宝犹如一切明灯。”[29]另外,释迦牟尼也认为信众如果能够以灯供养自己,则其功德可进一阶。《佛说施灯功德经》记载佛祖云:“若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发清净心为求福故,为爱乐福故,思念如来。……于现在世成就无量、无着、戒定、智能、解脱、解脱知见,乃至念佛一种功德,……或于塔庙诸形像前而设供养故,奉施灯明乃至以少灯炷,或苏油涂然持以奉施,其明唯照道之一阶。”此经又载佛祖说:“如是少灯奉施福田,所得果报福德之聚,唯佛能知。一切世间天人、魔梵、沙门、婆罗门,乃至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如是然少灯明,所受福报不可得说。……彼施灯者,所得福聚,无量无边不可算数。……然少灯明福德尚尔不可算数,况我灭后于佛塔寺。若自作、若教他作,或然一灯二灯乃至多灯,香花璎鬘、宝幢幡盖,及余种种胜妙供养。”如果善男信女能够在佛塔前供奉明灯,则“于临终时更复得见四种光明:……一者于临终时,见于日轮圆满涌出;二者见净月轮圆满涌出;三者见诸天众一处而坐;四者见于如来应正遍知坐菩提树垂得菩提。”信众如果在佛塔前供奉明灯,又可得四种快乐:“一者色身,二者资财,三者大善,四者智能。”还可得八种可乐之法:“一者获胜肉眼;二者得于胜念无能测量;三者得于胜上达分天眼;四者为于满足修集道,故得不缺戒;五者得智满足证于涅槃;六者先所作善得无难处;七者所作善业得值诸佛,能为一切众生之眼;八者若善男子善女人,以彼善根得转轮王所得轮宝,不为他障。其身端正,或为帝释得大威力具足千眼,或为梵王善知梵事得大禅定。”[30]总之,种种好处功德,皆可由燃灯供佛得到。正因为佛教经典的如此渲染和宣扬,再经过《佛说施灯功德经》等经典的提倡,佛教信众燃灯供佛的习俗在佛教社会才得以获得持续传播和扩散的动力源泉。
在我国,随着北凉昙无谶将《大般涅槃经》这一佛教涅槃部最基本的经典翻译至我国,加以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涅槃部其它经典的陆续译入,佛教涅槃部思想及其所提倡的燃灯供佛的做法就开始对我国佛教信徒发生了影响。比如南朝时期,梁简文帝萧纲就曾经在正月八日举行过燃灯法会,其《正月八日然灯应令诗》云:
藕树交无极,华云衣数重。织竹能为象,缚荻巧成龙。
落灰然蕊盛,垂油湿画峰。天宫倘若见,灯王愿可逢。
从这首诗的内容来看,这个灯会明显与佛教有关。另外,南朝陈后主的太子陈渊,也曾经在正月十五日举行过千僧斋会。[31]这两次活动,虽然在时间和内容上与西域佛教燃灯供佛的习俗还各自存在一定差异,但它们一个与燃灯供佛有关,一个在时间上又正是正月十五日,它们所受佛教燃灯供佛习俗的影响,应该说是十分明显的。而到了隋朝,元宵观灯的活动则正式开始出现了。《广弘明集》载隋炀帝《正月十五日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诗云:
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华焰七枝开。
月影凝流水,春风含夜梅。幡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32]
这首诗足以说明,在隋朝的确已经出现了元宵观灯的习俗。而且,从这首诗作里一再提到的“法轮”、“梵声”和“幡”、“钟”等宗教名词来看,隋代的元宵观灯习俗明显地是受佛教影响的产物。据史籍记载,隋朝时期的元宵观灯活动规模已经十分宏大,场面也异常热闹:“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百官起棚夹路,从昏达旦,以纵观之。至晦而罢。伎人皆衣锦绣缯彩。其歌舞者,多为妇人服,鸣环佩,饰以花毦者,殆三万人。”[33]可以说,隋代的元宵观灯,已经完全具备了元宵节的基本要素。其所未完成的,只是这种节日最后的法律化和制度化而已。
在制度和法律的层面将中国传统的正月十五日节日活动与西域佛教正月十五日燃灯供佛习俗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元宵节节日,最终还是在唐代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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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浮山老妖的个人空间 2009-01-31 20:19:35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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