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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俗通志·正月》
春节
春节是我国农历的年节,是标志着年岁新旧交替的节日。
作为新年的春节,在辛亥革命以前称为元旦、新正、元日、正旦、三元日等。我国自汉武帝颁行《太初历》开始,就将新年定在正月初一,此后历代相沿。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清朝统治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各省都督府召开会议讨论历法,达成了“行夏历,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的共识,决定作用公元纪年,并将公历的1月1日定为“新年”,把农历的正月初一称作“春节”。不过,由于历史原因并没有正式命名和推广。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使用“公历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定为“元旦”,把农历正月初一定名为春节,并规定春节放假三天,让人们热烈庆祝传统新年。
关于春节的起源,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春节源于上古时期的腊祭或蜡祭[1],有的学者认为源于古代的巫术仪式[2],有的学者认为春节源于鬼节[3],还有的学者认为春节乃是“人的生存本能的自然要求,并不需要什么特殊背景的触发才会形成过新年的习俗”[4]。
先秦时期,新年习俗处于萌芽阶段。《诗经·七月》中有“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的诗句,大约描写的就是旧岁新年交替时节的风俗,当是后世新年习俗的雏形。
新年习俗定型于汉代,正月初一作为新年的日期也得到确立。人们换桃符,燃爆竹以避“山臊恶鬼”,饮椒柏酒以祈免除百病,并合家团聚,共祝新年的来临。
隋唐至两宋,经济繁荣,思想开放,年节风俗值此发生裂变,渐渐从祈报、迷信、禳除的娱神的气氛中解放出来,转变成具有强烈娱乐和礼仪色彩的娱人节日,真正成为普天同庆的“佳节良辰”。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今天,春节成为中华民族的第一大节。
广义的春节包括年前岁后两个部分,岁前着重除旧驱邪,岁后着重迎新纳福,共同构成传统春节的两大主题。狭义的春节,则指正月初一这一天。本节的春节指狭义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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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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