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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功能分析
接着,我们要讨论的问题集中在这种戏谑翁媳的习俗的功能上。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习俗的出现总是有作用的,即使它隐藏得很深。第一,戏谑翁媳的习俗功能总的来说就是为未来的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处打一剂预防针,是一种社会联合中的分隔现象。翁媳之间的乱伦虽不能说是一种普遍行为,至少从古至今都是常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当然,这个要讨论的话,将是心理学中的问题。而且,中国人似乎将翁媳之间的暧昧关系视为乱伦的典型代表。所以,以调侃、戏谑的方式对待翁媳乱伦行为的习俗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对人们警示、训诫的作用。在轻松的氛围中让人们体会到舆论与道德的压力。进一步来看,这种习俗不止是将翁媳的暧昧作为谴责和防范的对象,它更像是把所有的父辈与子辈的乱伦关系都纳入了防御体系。在这种戏谑翁媳的习俗中,我发现它将公公与公公的兄弟,甚或整个宗族中与公公同辈的男性成员,婆婆与婆婆的妯娌,甚或宗族中同辈男性的配偶基本等同了起来。在公公背媳妇的过程中,公公的几个兄弟都轮流着背,而婆婆和婆婆的妯娌则都跟在后面,脖子上挂一个醋瓶子或者挑一个醋瓶子。在聚会上对公公和媳妇百般刁难也是将公公的所有兄弟都算在内,一起捉弄的。这就体现了一种亲属称谓的类分原则,在原始社会通过这种原则使得人们对于互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区分,从而明确不同的群体和亲属范畴。“类分式称谓取决于对于强有力的社会纽带的承认,这些纽带把一个基本家庭中的兄弟、姐妹联结为一体;它也取决于对这一纽带的利用,这种利用的目的在于在亲属之间建立一种复杂而有秩序的社会关系安排。”(A.R·拉德克利夫-布朗,1999:71)也就是说,这种戏谑翁媳的习俗不再是只停留在防止公公和媳妇之间的性行为,而且还将这种安全措施提高到更广泛的一个社会关系网络中,将更多的旁系亲属都纳入这个防范体系之中,从而更严谨和充分地规定了这种父辈与子辈之间的禁忌关系。考虑到父系社会所建立的父权和父家长制的影响,在我国,尤其是古代,乱伦的大部分情况应该都属于这一大类,所以,它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制衡起到了一定的预先规范作用。另外,通过比较发现,世界各地不少民族都有女婿与岳母不碰面的“岳母禁忌”,与这里的“翁媳禁忌”相呼应。也就是说,为了避免姻亲关系的父辈与子辈之间的亲密,而限制二者的交往,表现出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和回避,是一种社会规则。形成一种习俗,体现出一种社会联合中的分隔关系。“社会分隔暗含着利益分歧,因此也暗含着冲突和敌对的可能性,而社会联合则要求避免冲突。一种既包含社会分隔,又包含社会联合的关系怎样才能获得一个稳定有序的形式……其一是让具有这种关系的两人互相极端尊重,并限制直接的个人接触。”
第二,它也通过这种方式使人们在一个特定场合中将其在平时社会生活中受到压抑的生物本能得到了合法的宣泄和爆发,从而使人类的心理本能得到调剂,更好地维系原有的社会规范力量。这就是民俗的调节功能。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有种种迷信上的偷漏以及其他的盛会中仪式上混乱,都是对于这些规则的拘束感觉到厌恶时所起的反抗,这些反抗得到了发泄,适成了这些规则的安全的保障。”(A.R·拉德克利夫-布朗,1999:71)也就是说,这种行为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使人类的本能得到发泄,从而为人们遵守这些规则提供了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说,鄂中南的这种戏谑翁媳的婚俗,可以看做是一种公开仪式上的防止翁媳之间不道德行为的预防措施。只是这种保障措施以一种玩笑的方式来进行,符合中国人含蓄隐蔽的道德观,同时又满足了国人在特殊的公开仪式上发泄和反抗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约束的欲望。比如在这种习俗中,在捉弄公公和媳妇时往往要加入一些黄色的笑话和节目,当然这其中的隐喻和暗指的方式是属于中国人特有的民俗习惯。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习俗的规范和调节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正在不断减少和削弱。它作为一种婚俗,在延续继承中也不断地经历变化。现在,它的娱乐的成分更重,更多的是活跃婚礼气氛,博客人们一乐。正如所有的习俗一样,发展到最后,其性质会发生很大变化,原来的功能渐渐减弱,作为一种民众的消遣娱乐手段留存下来,比如中国的傩戏,就是一种古老的巫术行为演变而来的。
结 论
戏谑翁媳,是鄂中南一种独特的婚俗形式。在这种习俗中,人们通过戏谑的方法,在一个特殊的公开仪式上,对父辈与子辈之间的性关系禁忌约束进行调侃式的反抗,从而体现了从古至今人们对近亲之间的性关系禁忌的运行机制,它对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都有着积极的保障意义。这种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它的娱乐价值占的比重越来越多,而作为保障和预防的手段所占的比重则越来越少。但是,习俗本身所具有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始终是民俗心理积淀和社会控制的重要来源。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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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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