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阅读到的神话,都只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空里被传述下来或采集记录下来,之后还可以继续地再创说、再传播,甚至可能出现更新的语境内容与文本记录。当然,前文由a到f的传承脉络,是理论中假想出来的传播发展纵线。万一,这一纵线在目前看来无法衔接呼应时,所出现的情況,就是之前所谓的“沉默现象”,也等于是纵线中的失落环节。
无论是田野的第一手采集,或是根据某一文献进行民间文学研究,我们所见到的文本通常是f阶段的文本。这样的民间文学文本出现之前,从a到e都处于不可知的“沉默现象”之中。其代表意义仅仅是f阶段的那个时期的文化记忆,而未必是最初创说时或其间发展时的文化记忆。对此,不适宜强以为说,而无限上纲地往前附会追溯。因为这样的文本,充其量是f阶段当时人的记忆认知,不必过度延伸。
就这个角度而言,共时性、橫向传播性资料的研究比重应该远重于历史性、纵向传播性资料的研究比重。①而回复当时的文化记忆,也才能真正突显出民间文学的价值,反映出该时期民间文化的真实内涵。
2.回归文学基本研究的角度
民间文学经常被“误置”于民俗学之中。②之所以说是“误置”,主要是因为包括部分民间文学研究者在内的许多学术工作者在认知观念中,只将“文学”视为民间风俗的载体或遗留物,而往往忽略了文学学科本质上的看家本领:创作理论、文学形式、内容诠释以及传播方式的研究。尽管民俗学与民间文学在研究材料与研究背景上有所重叠,但是毕竟民间文学强调的是“文学”性质,这两者并不适宜完全等量齐观。换言之,民间文学是界于民俗学与文学之间的综合性学科,兼具两者特性,而不应该只向某一方倾斜。
单以创作的角度而言,民间文学研究者面对文本或语境状态下的研究对象时,可以反省的是:创作出于某种感知、某种体悟,固然会反映出一些社会背景,然而能否忠实呈现出社会通象,确实是个问题。从历史考察,一直到现今,都曾有“伪民间文学”反映出“伪舆论现象”,最后成为我们一时认知的“民俗现象”或“社会现象”。或许会有人问,如何在已经匿名的情況下推断“集体性”的真伪?这一方面必须藉由文学理论当中关于“创作论”与“接受论”的各种方法来推测,也必须参酌版本差异、背景考证与语言风格等面向的研究成果。其中,政治性创说与移风易俗、文化接触的观念,尤其应该列入思辨的考量之中。或许在社会中广泛的口耳相传之余,谁是最早、最原始的真正作者,根本就无从查验。但是不全然迷信“集体性”的笼统存在,而从创作的本质与传播、接受的理论来判断,相信会有助于民间文学的讨论根基。
其次,在文学的形式部分,郑振铎先生最初已经强调过民间文学(当时以“俗文学”概念涵括)与“正统文学”的发展息息相关,这是属于“文学史”的思考范畴。20世纪80年代在湖北神农架林区采集到的《黑暗传》,被誉为第一部汉族的创世史诗。③文学史中有着叙事诗的脉络可循,也有着讲唱文学的形式变化可以推敲。《黑暗传》以七言形式居多,又可以上溯变文以后的三、七杂言的讲唱系统。诸如此类,以既有文学史研究成果来验证,不但可以拉长民间文学的研究纵深,也可以促进相关问题的厘清。
再则,当我们进行民间文学研究工作,或是进行内容的相互比对时,很容易发现经常会出现相同的结构单元、相同的讲述模式,而以此开展出相关的研究主题。然而主题性、类型性或母题的归纳与创造性、艺术性的思考在民间文学的研究范畴当中固然要紧,更重要的是:从不同的“异文”之中,对于同一主题、同一类型,在不同的时代、区域所产生的不同内容或差异性内容的比较研究,并对于所差异的内容加以诠释。而“异文”的存在与否,是传统文献中民间文学是否存在的主要判定原则之一。
最后,就内容的诠释来看,则必须回归民间文学的本质样貌,甚至追溯作者或记录者的生活阅历及其思想取向,反省传播过程中各时代、各区域的语言现象与其背后的文化现象。例如梁祝故事在各地流传的差异现象即是。这确实是民间文学的重要特质,也是将民间文学独立于其他学科的主要依据之一。
3.民俗学方法运用的角度
民俗学是与社会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关系密切的一门学科,其学科的研究基础,建立于“民族志”(Ethnography)的建构上。所谓的“民族志”,就狭义而言,是透过田野采集工作,对于一个特殊文化的记录与分析研究;就广义而言,则是利用各种文献资料与文化实践的融合,来梳理出民族文化的整体内涵。“民族志”的基本意义在于:从民族志的建构,塑造出文化的模型,再透过历史的、比较的民族学方法,诠释其民族特质与文化内涵。在研究方法的运用上,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方法特别注重于前者,即田野采集工作;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则比较注重于后者。而具体将民族学与民俗学中“民族志”的建构概念落实下来的,对本国学术发展而言,主要是少数民族研究以及民间文学的采录与蒐集。
同时关注到文献的、文物的①、口头的、行动的相关资料与讯息,以及这些资料与讯息对于民间文学的保存方式,是以民俗学的角度研究民间文学的一大特色。确实,由于民俗学与考古学在20世纪的蓬勃发展,使许多民间文物的搜罗与出土文物的考据慢慢成为民间文学研究的重要佐证。例如曾勤良先生的《三峡祖师庙雕绘故事探原》(曾勤良,1996)一书,就是运用民间文物来讨论通俗文学与民间故事。另外,包括画像石、岩画、壁画、建筑雕塑,乃至于宗教仪式与各种民俗曲艺,也都保存、反映了许多过去的、现在的民间文学。
但是,在方法运用上应该先建立一个前提:民间文学研究不只是田野的采集与类型的分类而已,也不完全等同于民俗学的研究。换言之,民间文学研究是以讨论民间的文学现象为核心,而不是单纯讨论民间的生活实況。这一点如果没有加以掌握,那么民间文学研究的地位将模糊不清,成为只是民俗学,甚至社会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底下的一个旁支,而丧失其独立学科的特质,同时也脱离了整体文学研究的范畴。反过来说,民俗学研究成果所构成的民间文化体系,是民间文学诠释的重要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如同“文史不分家”的文学与历史一般,各有所重,却也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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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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