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传统文献方面的问题。例如刘守华先生的《中国民间故事史》书中,提到《战国策·楚策》中“狐假虎威”的故事,他说:“我们有理由认定,它是一则来自民间口头的动物故事。”(刘守华,1999:46)而刘先生所说的理由是:老虎和狐狸是中国民众所熟悉的两种动物,人们巧妙地融合对于这些动物的民俗心理来集体创作,后来被战国时期的游说之士所加工运用。但是以目前所见资料来检视,“狐假虎威”的故事看不出来有所谓的“口头传承”,也看不出来当时普遍流传的迹象。或许这是经过文人整理记录之后,必然出现的问题,以今天所见的文献资料去验证某一则故事是民间文学,其实难度很高。
对于“狐假虎威”故事的问题,我们可以反省的是:像“志怪”、“话本”这类的作品,我们都知道与民间故事息息相关,但是能不能因而推敲出谁先谁后?来确定所谓“民间文学”的存在?这会不会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诡论当中?其实关于民间文学的讨论,有一个重要态度是对于历史文化事实的客观呈现。但是在整个以“民间文学”为先的主观印象主导下,便会很容易落入:凡具有民间意识,或以民间文化为素材的文人创作,都一定是先有民间文学才有文人创作的刻板结论。既然没有办法找到相对应的资料可以将文人书写的作品往上推溯,那么先保守地说明确实是文人书写早于民间文学又有何妨?这一样可以表现出民间文学的流变状況,而不损及民间文学的重要性,反倒是印证出文人书写与民间文学之间的彼此交融感染现象。
再一方面,文人运用民间故事的材料或讲述形式来重新加以创作的,是否还算是“民间故事”?柳宗元名篇《三戒》中的《黔之驴》,祁连休先生说:“它不但在故事情节方面有民间故事的韵味,而且还采用了民间故事三段体的结构模式(新到的驴子长叫而将虎惊走;虎熟悉驴叫后与驴嬉戏、冲撞;驴愤怒踢虎而被吃掉),是一篇颇有民间故事特色的动物寓言,千百年来一直为世人传诵。”(祁连休、程蔷,1999:346)《黔之驴》这篇寓言体的散文,并不能算是民间故事,柳宗元的出身也不适合列入“民间作家”之林。“千百年来一直为世人传诵”是指这个故事很可能会变成民间传说;而经过各种不同场合、不同人物的讲述,内容细节或有修改,故事主轴却不变,于是更可能出现不同版本的“民间故事”。《黔之驴》也许是柳宗元的再创作,①但是没有明白证据显示这一点,那只能说《黔之驴》是柳宗元的个人创作。②
刘城淮先生曾经针对《战国策》的寓言,提出一种看法:
史传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当春秋时期(钟按,指春秋时期的寓言)③主要流传于民间时,它很少将历史故事作为创作素材;而当寓言在战国时期风行于士大夫中时,由于士大夫们熟悉历史故事,历史故事便成批涌入它的领域,供它再创作——也就是说,大量的历史故事为寓言的发展灌输了血液。(刘城淮,1992:46)
历史故事在士大夫表达与创作的运用中,成为先秦典籍中的寓言。接续这样的观念,民间文学也可能被士大夫所利用,进而扩充了先秦寓言的内容。但是,史传的记载犹有可供对照的材料,民间文学却鲜少有这样的条件。毕竟文字的书写与记录,主控权力不在“民间”。反倒是以后世的发展来看,先秦寓言提供了民间文学不少发展的原料。
以口头传播为主的民间文学,文本确实难求。从传统文献记载中,析离出民间文学文本,更是难上加难。目前的解决之道,大概只能从研究视角与态度上来予以克服。
五、民间文学的研究视角
民间文学的研究视角,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加以省思:第一,文化记忆与传播流变的角度;第二,回归文学基本研究的角度;第三,民俗学方法运用的角度。
1.文化记忆与传播流变的角度
民间文学的基本传播方式是口头传播,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口承文学”或“口传文学”,那么民间文学的内容,原本就是透过个人记忆或集体记忆来加以传承保存的。大凡以口传方式来进行传播与流传的基本传承脉络是:
a.创说(或是最初的文化记忆)→b.讲述,传播→c.建立记忆(或重新记忆)→d.自觉或不自觉的再创说(遗忘或增添)→e.再讲述,再传播-→f.被记录为书写文本(记忆的另一形态)或保留于语境阶段(再记忆,再讲述,再传播,以下类推)。
所谓的“文化记忆”,指的是一种对于文化内涵的记忆性认知。“记忆”未必是“现实的曾经”,但是“记忆”可以是“真实”的,足以影响到现实的认知。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真实”或者是物象上的具体表现,足以运用实证的手段来加以检验;“真实”也或者是心象上的虚构呈现,只能以理解、领悟的感知来寻求答案。就记忆本身来看,除非是有意而为的扭曲,否则每一位民间文学讲述者都会认为自己所记忆的内容是真实的;即使在不自觉当中,该内容已经被重构变更了。而讲述行为背后的动机,是因应某种现实上的需求:也许为了建构历史,也许为了道德教训,也许单纯为了娱乐休闲。但是也因为自认记忆是曾经的真实,所以“真实”往往可以被改变,也可以被重新建立。
只要是一种“传播”,内容都可能会发生变动,更何况是没有书写为“定本”的口头传播。以神话为例,依照对于中国神话发展的理解,神话可能的传播情況有七个,这些都是产生记忆修改的流变可能原因,甚至是创说的一种背景:
一、弱势文化族类向强势文化族类抄袭,或因而激发的一种反省;
二、民族的迁移,包括因民族移动而传播或与当地民族的神话传说融合;
三、政治力的强行灌输或有计划的宣导;
四、学术上的争执或学派的融合与交流,而有了跨区域性的活动与交换;
五、文人的参与和创作。通常反映于文学作品中;
六、历史溯源上的需要与记载;
七、被宗教所借或流入民间传说并随之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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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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