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其他宗教文化的情况一样,民俗宗教的观念和行为现象并非都表现在庙殿和祠堂里面,还表现于人生和节日的仪礼,某些天灾人祸等危机时刻的法术和各种禁忌。但是这些广泛影响于生活的情况,并不表明汉族民俗宗教是十分杂乱的,没有严整的秩序。相反,由神、祖先和鬼组成的另外一个世界,有一个等级化的秩序,而且对应着中国农民经验的社会生活秩序,这可能就是汉族民间宗教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神灵是封建帝国官僚的化身;鬼是陌生和危险的“外人”,可以比作强盗、土匪和乞丐;祖先是人们在家族继承线上高级的成员,可以给后人带来财产与社会地位。在这个分析的基础上,学者们还有其他关于中国民俗宗教超现世世界秩序的见解。如指出神、祖先、鬼的世界分为天上、地上、地下的宇宙三界,(渡边欣雄,1998:234-239)总之是说明了其宗教世界观的体系性。
第三个特征,是汉民族的人们认为,神、祖先和鬼的全部秩序都是动态的存在,各个等级之间的角色,会由于人们祭祀行为的得当与否而发生变动。因此,为了不使宇宙的秩序被破坏,从而给人间生活带来灾难,人们需要经常整肃祭祀的规章和方法。(渡边欣雄,1998:234-239)同时,神、祖先、鬼等也直接介入到人间的生活,我们从“许愿”与“还愿”的关系上分明看到了中国社会的馈赠与回馈的现实习惯。
在第三个特征方面,我认为中国民间神话、传说、唱经等口承作品的创造与变异,对于这个宇宙图式动态的变化,也有着重要的关系。或者说,这些文本与祭祀相结合,既是人们解释上述秩序的工具,也是努力改进仪式行为的根据。
本文所考察的安国药王庙会在上述三个特征方面均有体现。作为跨地域行业交易型庙会,世俗与神圣的交织和宗教整体的生活信条性质自然表现得非常明显。神灵符号的塑造和流动的变化,仪式由于参与者群体的需要而几乎常年不断地进行,使得庙会不仅拥有了作为市场生活的精神主体性的内容,而且成为整个市场社会生活秩序的鲜明表象。但是所有这些情况并不是个别的存在,而是体现中国城乡庙会普遍性本质的鲜明个案。
关于汉族民俗宗教的统一性特征,如果广泛考察包括节日、人生仪礼、亲属制度等在内的民众的生活,我们还发现一些需要讨论的问题,比如在组织制度的层面上,具有较为自由结合(庙会)与归属性结合(宗族)的双重性表现。再比如在观念与仪式结合的层面上,祓除(傩)与祭祀(供)的结构;神灵符号所体现历史统一性与地方性;“圣贤”崇拜为核心的儒教的本位性等等。这些问题的讨论已超出本文的任务,但希望能够首先得到从事民间文化研究的同仁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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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渡边欣雄.汉族的民俗宗教——社会人类学的研究[M].周星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4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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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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