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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玉河]从“改正朔”到“废旧历”
——阳历及其节日在民国时期的演变
  作者:左玉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2-09 | 点击数:17387
 

  [摘要]民国初期改行阳历,是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改变清朝的“正朔”。这次改正朔,意味着阴历的岁时、节气及其附带的民俗文化的根本改变。故阳历推行的结果,逐渐形成了“二元社会”的对峙:政府机关、学校、民众团体等使用阳历,而广大的农民、城市商民等则仍沿用阴历。1928年后,南京国民政府依靠政治强力推行的废除旧历运动,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使用了民国阳历纪年,阳历在中国社会占据着主导地位,不仅达到了国民政府“改正朔”的政治目的,而且逐步将中国时钟拧在了世界时钟的发条上。本文重点对阳历及其节日在民国时期的推行情况作简要评述。

  [关键词] 历法;阴历;阳历;节日;改正朔;二元社会;民俗文化

  [中图分类号] K8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2005)02-0062-07


 

  近代以来,由于国际社会普遍使用阳历,中国欲与世界接轨,必须采用国际通用的阳历,放弃传统中国使用之阴历。民国成立,将传统的夏历(阴历)改为阳历,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影响甚大。改用阳历,民国革故鼎新、万象更新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标识和体现。但在它的推行过程中,民众除民国纪年外,对阳历并未完全接受,从而形成了历法问题上的“二元社会”格局:社会上层(机关、学校、团体及报馆)主要用阳历,下层民众(商家、一般市民及广大农民)主要用阴历,阴历在整个社会上占主流、阳历仅为点缀。[①]1928年后,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种非常激进的手段,依靠政治强力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废除旧历运动。这场运动,既反映了政府与民众在历法问题上的严重对峙与冲突,又是逐步将中国时钟拧到世界时钟发条上的重要步骤。

 

  一、民初阴阳历并行局面的形成

  中国历法,来源甚远,相传在伏羲、神农时,已有上元、太初等历,以建寅之月(即夏历正月)为岁首,随后屡有改革,建子、建丑、建寅、建亥,代各不同。汉武以后各代历法,一律沿用夏正,以夏历纪岁。

  1911年10月(辛亥旧历8月),武昌起义后的军政府以黄帝纪年,各省响应。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孙中山,1982:5)其目的有三:一是共和成立,不用皇帝年号,而改为民国纪年,便于民众记忆;二是阳历没有闰月,减少了阴历闰月的换算,便于年度预算;三是与国际上普遍采用阳历的潮流相适应,便于在对外贸易和对外交涉上与国际接轨。这一改革立即得到了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的各省的普遍支持。1月13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令内务部编印新历书。内务部编撰的这部《中华民国元年新历书》特点有三:一是新旧二历并存;二是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三是旧历书上吉凶神宿一律删除。这部新历书体现了共和精神,剔除了封建迷信的文字。6月,原来负责为大清皇朝编修《时宪历》的钦天监改归教育部,筹组北洋政府教育部观象台,负责编撰《中华民国元年历书》。由于教育部观象台有着较好的天文观象设施和编撰历书经验,所以,它所编订的新历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替代内务部编新历书而风行全国。从民国元年到北洋政府垮台,民国每年所用的“新历书”,均由北洋政府教育部观象台编撰。

  民国初年采用阳历而不废阴历,必然会形成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格局:社会上层(机关、学校、团体及报馆)主要用阳历;下层民众(商家、一般市民及广大农民)主要用阴历;阴历在整个社会上占主流、阳历仅为点缀。对此,一些方志明确记载:“民国创兴,起义者纷纷不一,众议改用阳历,即以其年一月一日为‘元旦’,各省军、政学界普同庆祝,由是造印历书者阴阳并载。军、政俱用阳历,民众、农、商,凡年节一切仍用阴历。”(丁世良、赵放,1991a:741)这种“二元社会”格局,可以从阳、阴历新年的庆祝规模,及政府、民众对它们的关注程度上体现出来。

  1913年1月1日,是民国成立后第一个元旦。南北统一、政府北迁,就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格外重视阳历新年,并举行了一系列庆贺活动。如果将阳历新年与随后阴历新年两者略作比较,就会发现,民众对于阴历与阳历的观念存在着巨大差异,不仅出现了“民国新年”与“国民新年”的分立,而且出现了“新新年”与“旧新年”的区分:“新旧两名词,处于极端反对之地位,既曰新则必非旧,既曰旧则必非新,不意关于全国之岁历,竟以反对名词,联合一气,如旧新年之名目,胜播于国人之口,殊为可怪。”(无妄,1913)

  正因民众对民国阳历新年与阴历新年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所以,以官厅、机关、学校为主要庆贺者的阳历新年,被称为“民国之新年”,以一般社会民众为庆贺者的阴历新年,被视为“国民之新年”:“民国之新年,乃前总统纪元受命之新年,今总统承兆继统之新年也,故凡享民国权利者,均得而庆之。国民之新年,乃四千余年祖传之新年,四百兆人普通之新年也。”(梦幻,1913)“民国之新年”与“国民之新年”的分野,显露出政府与民众在采用阴历与阳历问题上的分歧。

  如果说民国初年“二元社会”仅具雏形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格局越来越鲜明,并逐渐成为一般社会的共同认识。无论处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即便仅仅是为了点缀,社会上层于阳历新年,照例要放假庆贺,逐步加深着人们对“官府之年”的印象。1915年阳历新年,庆贺者仅为上层社会人士:“弹指光阴,新年已过。庆贺也,封赏也,宴会也,演剧也,以及一篇励精图治之官样文章,许多善颂善祷之照例祝词。”(无妄,1915)随后的阳历新年,仍旧是官府热闹、民众冷淡的情况。对此,有人评议说:“辛亥以还,改行新历,于是一国中过年景象,遂有官派与民俗之分,一岁过两年,相沿成习者,又六载于兹异。”(无妄,1917)此处“官派与民俗之分”,赫然揭示了民国初期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的分立与对峙。

  到1919年时,阳历在社会上也推行了八年。当人们回顾民国改用阳历的历史时,发现“官家之年”与“民间之年”已经泾渭分明。在采用阴阳历问题上,中国社会形成了比较明显的“二元社会”格局。这种格局,已经成为民国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这种情形,烘托出一个上层社会“官家之年”的热闹景象。也正因如此,“新历年者,官家之年也”,已经成为当时中国社会各界的共识。

  从“民国之新年”与“国民之新年”的分立,到“官派与民俗之分”,再到“官家之年”与“百姓之年”的对峙,清楚地为人们呈现出一幅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的奇特景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二元社会”的格局,也逐渐习以为常:“吾国自光复以来,首改正朔,无如社会习惯不易改变。名义上虽遵用阳历,而种种事实,仍依阴历行之。每值年头岁尾,学校都放假,报界且停刊,工商亦休业。”有好事者署春联讥讽曰:“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王锡彤,1913:183)

  “自新旧历并行,政学农工商各界,各行其是,于是才过新年,又过旧年,年年如是,已变成特殊的惯例。”(无妄,1920)这样的概括,已经明白地说明:在阳历推行后仅仅数年,在历法问题上出现了阴阳历并行、社会上层与下层分立的“二元社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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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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