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辞辩形式不同。
“路下方”阶段的论说常常使用大量的“格比”来进行辩论的推演,因此,上半场的论辩活动往往又被视为“格比”。仅从论辩方法与辩辞形式上看,“格比”实际上是一种基于论辩推理而采纳的连珠体辞辩,往往为彝人所喜闻乐见。在论辩活动的具体开展过程中,双方的进言方式对于以辞胜为特点的对诤而言,“格比”的辞辩效果起着极为重要的推进作用。“格比”有两段、三段,乃至四段,至十数段,甚或数十段论式,有的“克智”能手往往能够一连使用“格比”进行长达几个小时的论说与推理。各种论式中,又各有简单与复杂的区别,但总体上在进行推演时又无一定式。例如《克智·说能人》:
亲家木嘎哪,木嘎有三种,名叫木嘎的不都是木嘎。有手臂细如竹笋的木嘎,有腿脚细如树枝的木嘎,有英雄髻细如草茎的木嘎;有眼睛大如木碗的木嘎,有耳朵大如竹盘的木嘎,有舌头像豪猪刺的木嘎;有人前应酬自如的木嘎,有赛马场上骑技超群的木嘎,有手舞刀矛冲锋杀敌的木嘎;有从不弯腰谄媚的木嘎,有见了朋友热忱关怀的木嘎,有见了仇敌从不手软的木嘎;有随身带着九背篼诗歌的木嘎,有说“克智”滔滔不绝的木嘎,有说“勒俄”流利酣畅的木嘎。今晚当着大家的面,不说几段“克智”的,也能叫他木嘎?
这一论式包含前提与结论两个部分,是一种类比性质的七段连珠。第一段是论题的提出,由此推演出五个排比段,以辞句的连续,如珠结排的逐层推演,最后推出第七段,即为本连珠的总结论。这种推理论式,往往综合了演绎、归纳、类比等方法于一体,展现了“格比”的文采风貌,体现了“克智”论辩的逻辑性结构。
“路上方”阶段的史诗演述以双方“证明”各自的史诗叙事艺术水平为辞辩竞赛的外在形式。所谓证明,指彼此的史诗演述能证明辩者的史诗知识、叙事能力与语言技巧,其前提必须要合乎史诗传统的原典性,因为史诗本事已先于演述结果而存在,并为听众所熟悉。要达到对史诗传统的正确演述,论辩者应当依据史诗本事之所然和所以然,而不能离开“史诗的根谱”而擅作、妄说。在论辩过程中,双方必须依据史诗本事与仪式场合的类属关系(婚礼、葬礼、送灵),按史诗章节的顺序进行,不能模糊“黑勒俄”与“白勒俄”的界限,否则就要产生悖谬和混乱。因此这个阶段的论辩形式,首先体现为单纯的史诗叙事,双方要善于抓住叙事的主线,也就是史诗的本事,不能舍本而理末,更不能本末倒置。力求脉络清晰,以枝带叶,叙事饱满,语言生动,否则难逃对方的挑剔与听众的哗然。然而,这个阶段也是论辩过程的一个有效阶段,也同样具有竞争机制,也同样会出现对诤。主要体现为史诗演述中双方展开的辩谬,此方在考察和审度彼方某一“枝”的史诗演述的基础上,对其叙事中的谬误和缺点进行及时破击,双方也可展开具体的辩论。在判断谬误、错置、遗漏、删减的标准上,听众一般都主张视双方的叙事演绎得当与否,故事性完整与否,“原典性”程度把握得如何,总的说来要以是否与史诗本事相符为断。
第五,胜负判断不同。
辩论是以对话双方的胜负为终结的,没有胜负也就不存在论辩。“路上方”的史诗演述也同样有胜负之别,这与“路下方”判定辩论胜负的标准通常是不一样的。它不仅与听众所能接受的史诗观念、叙事规程紧密相联,而且与辩论者在辩论中的表现,如演述方法的得当,语言的灵活运用,对史诗的认知程度等密切相关。不过,不论依凭何种标准,对最终辩论的胜负判定,都要落到听众的评判与大多数人的观点上来。
一般说来,如果双方水平悬殊较大,一般在“路下方”的论说阶段就可能淘汰出负方。在此阶段以能炫耀自己、抬高自己、贬低对方,并使对方陷入自相矛盾,理屈词穷者为胜。如若双方均是高水平,在上半场就会出现不相上下的局面。进入“路上方”的史诗演述阶段后方可定输赢。在下半场必须以史诗演述为论辩的主要内容,词忌枝碎,能洋洋洒洒、酣畅淋漓、声情并茂地进行演述,没有错漏,同时也能对答如流、辨出对方谬误与跌失者为胜,否则断续不接、凌乱芜蔓,或擅作妄说、对答不上、或答非所问的词穷者(hxapgo apssop)为负。通常,在论辩活动即将结束的阶段,双方相互敬酒,输方或主方赛手诵说一些谦和之词,彝语称为“嘿基特”(hxipjjite 言和),表示来日方长,后会有期,有握手言和的意味。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义诺彝区长期以来论辩之风盛行,克智活动的实际开展都是基于传统的婚丧嫁娶仪礼活动的需要而出发的。而“路下方”与“路上方”之分,一则与具体辩论过程的推进相关,二则与考量论辩者的知识构成相关,三则与传统社区通过仪式活动进行文化认同、历史教育、知识传播,以及促进家支与家支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交流相关。实际上,将史诗演述纳入口头论辩,也是彝族民间根据对历代传承的论辩经验,对各种实际论辩的反思和总结,对各种论辩程式做出的规范。由于婚丧嫁娶活动一般持续两到三天,而口头论辩比赛通过对话的时间与空间,成为沟通人际交流、活跃仪式气氛、传播知识礼仪的重要方式,其间史诗作为宏长的口头叙事,往往都是深夜时分开始,这是吸引仪式参与者坐夜倾听、观看表演,甚或积极投入的一种磁力场。因此,“路下方”的激烈论辩作为铺垫与渲染,对“路上方”的史诗演述有着直接的引发和推力作用。
(本文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2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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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 2005年第2期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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