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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亚细男]村落领域论
  作者:[日] 福田亚细男   译者:周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2-03 | 点击数:29776
 

在埼玉县越之谷市三野宫,六月十四日夜间要举行驱虫仪式。各家制作松明,带着它到土地守护神所在处集合,在那里由神社的信仰者代表点燃火炬,由当年轮值的“年番”敲击大鼓,然后,手举松明火炬的人排成队列,走在耕地的小道上。接着,人们来到与邻村大道相接的境界处,把还未燃烧的松明集中起来烧掉。最后,大家一起拍手祈愿。(穴越谷市市史编纂室,1970∶196)在浦和市间宫,六月的(直播)间苗结束时,要于某日黄昏由村落的“年番”在前面带队,手持松明的人们从自治会馆出发,通过田间的畦道绕耕地一圈,最后来到见沼代灌溉渠的间宫桥,从桥上把松明扔进水流之中。(浦和市市史编纂室,1980∶34-35)在爱知县渥美半岛,也有叫做“送神”的送虫仪式。全村落的人都集中到村落小寺的本堂前,以竹子为骨架,用稻草扎出一座大船,其上架以三个蒿草人形,就像抬神舆一样抬着它。在竹梢上还系有蒿草火把。同时,人们敲鼓击钲,一片嘈杂,围绕田地走着舞步,最后来到村落边缘处,将大船和火把一并丢弃。(松下石人,1974∶186-187)带着松明、火炬及人形在田里绕行,最后到村落边缘处,或将其扔到水中,或付之一炬这样的仪式很多地方都有。特别在西日本,人们把这种人形叫做“sanemori”。这个称谓涉及到斋藤别当实盛①之姓名的发音,通过谐音手法,遂把仪式名称也叫成了“送sanemori”。

送虫,是把自己村落领域内田地里集聚起来的虫子驱逐到村落之外的仪式。送虫队列最后务必来到村落边缘处,然后在那里处置松明和人形。只要本村没有虫就行,但因为邻村也会把虫子送进来,所以说是件很麻烦的事。通常,送虫环绕田地而行的路线是从“上方”往“下方”进行的,送出去的方位也是村落下方。因此,送虫就出现了从一个村送到另一个村,然后依次单方向推移下去的情形。有的地方的仪式中就能体现出这种特点。例如,茨城县胜田市的长砂,是由一伙年轻人从区长手中接受送虫的“神事”任务,把虫送到与邻村交界处。具体做法是用大豆茎秆做成虫子形状,然后将它送走。不过,这虫子并非在长砂所做,而是从上面的邻村送来,再由长砂接着往下面的村子送去。通常,是从北边的村子送来,再由这里送到南边村子里去。这样,虫子就被一站接一站地送走了。(龟山庆一)

以上事例都是平原地区村落的情形,大都与邻村的领域和耕地直接连在一起,围绕田间畦道的送虫队伍,通常是把虫子送到村落末端与邻村交界处。那里距离村落居住区十分遥远。在村落和“大字”一致的场合下,便是送到如当地地图所示的大字范围的边境线。因此,送虫的具体场所在调查报告书和民俗志中每每表述为村境或村落入口处等,但这与作为定居点之领域的村境和村落入口处有所不同。原则上,送虫的地点和以“劝请吊”及“八丁注连”而“断道”的地点有所不同。在滋贺县伊香郡余吴町的下丹生,七月下旬,当位于上游的上丹生送虫把虫送到下丹生后,第二天早晨,以下丹生的区长、神主和“别当”(从村民中选拔出来的老人,专门管理阿弥陀堂,并参与村落的信仰行事)及隔日交替担当村落公事的“当值者”等为核心,全村每家各出一人,手持松明,排成队列,敲击大鼓,高声喧哗,大喊“送田虫啦”!从与上丹生邻接的境界处出发,一直走到下游的大见及西侧的中之乡境界处。大见及中之乡的境界处叫做“乡境”。乡境乃是地籍上的境界,特别是与中之乡的边境,虽地势较低,却是在山岭上。与此相对,被认定为村落入口的地方,则是在出了聚落沿道路朝山岭方向约200米左右的地点,那里有一棵很大的榉树。据说这棵树上曾张挂过注连绳。可以推测以前曾是举行“劝请吊”的地方,至今在神社里还保留有近世制作的劝请板。下丹生的墓地“sanmai”,位于榉树所在地点更往外的地方。看来,送虫所到乡境的地点和根据推测曾举行过“劝请吊”的榉树所在地点有很大不同。后者要更加靠近内侧聚落的附近。

3.耕地处理的限制

一块块的田地为个别农家所占有、拥有或耕作着,但它们的出卖和处置问题除了近世的法律限制、如“禁止田地永久买卖令”、“分地限制令”之外,通常未附加什么特定的限制。但事实上,调查近世村落史料,很多地方都有不少土地买卖文书和“质地”(抵押典当)文书出现。柳田国男认为:“原本‘村落土地由村落利用’的想法,是在历史上就有根据的,即便到了今天的社会,这种看法私下里还是很有势力。” (柳田国男,1962∶15)他指出:存在着“村里的土地一定得由本村人使用的风气”。(柳田国男,1962∶17)柳田所谓“村里的土地一定得由本村人使用”,是指不得把土地出卖或让渡给外村人的限制。关于这个问题,可通过以下“成文”村法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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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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