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微】
宗迪痛斥科学,爱东赞誉科学,二人讲的科学是不是一个东西?是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爱东说了,不是一个层面的,我讲的科学是技术层面的,你讲的科学是伦理层面的,井水不犯河水。
宗迪似乎也承认有“次要的”和“根本的”层次区别,但他认为,爱东的论文既可以从技术层面加以批评,更可以从根本层面进行批判,技术层面和根本层面却是相互联系的。宗迪一上来就“从根本上讲”,把个“不仁不义”、“违背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学术伦理”的大帽子扣到爱东的头上(不,是爱东的文章上),也真是够狠毒的。我只是不明白,既然爱东的文章在根本上就站不住脚,那么说“他的分析中还存在着不严密……的问题”又是什么意思?是否如果文章“严密”了,文章的根本问题就情有可原,技术性的科学就可以应用到民俗学研究当中了呢(其实我是非常想听一听宗迪对爱东“不严密甚至夹带私货的问题”的分析,因为我是很欣赏爱东的这篇文章的,本没看出什么问题——当然这只能怪本人没经过科学的训练——而且至今也还拿不准在民俗学的技术层面能否使用科学方法)?所以,在我看来,宗迪的这头一枪尽管直指要害,却又自己卖了个破绽,让爱东得以暂时晃过这致命的一击,摆脱宗迪的“纠缠”。
的确,“科学”这个词在具体的语境中难有确诂,要害在于由谁来使用、为什么使用、怎样使用。比如胡塞尔就写过一篇《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东西,原文当然是德文,德文的“科学”作wissenschaft,英文译作“塞恩斯”,就是我们汉语讲的“科学”。但哲学如何也是科学?胡塞尔的意思是说,科学的哲学才是真正的哲学,而真正的哲学也就是的严格的科学,为什么这样说?胡塞尔认为,科学与哲学在其起源处——古希腊人那里本是同一个东西,也就是以人为目的的学问,这种学问即使是研究自然万物,也是为了认识“人”这个“你自己”。到了近代以后,科学与哲学开始分家,而分家以后的科学在胡塞尔看来已不是严格意义或者说希腊意义上的科学,据此推论,有些哲学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因为近代以后的科学和一些哲学都违背了在其起源时的初衷——以人为目的。
近代以后,自然科学的功利性、工具性、手段性是晚近各国思想家包括中国的一些现代思想家集中批判的核心问题。所谓科学的功利性、工具性、手段性,是说科学研究不以人自身为根本的目的,而仅仅以知识为自身的目的(求真),但是,以求真为目的的科学又是通过利用求真得来的知识来服务于人的(这的确如宗迪所说是“人道主义”的本质),既服务于人,又不以人为目的,这话如何讲得通?但正是在此“讲不通”处,蕴涵着我们今人对于科学的反思,而反思仍然集中在“人究竟是什么”这个自古以来的老问题上。只有解决了“人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可能解决现代科学的“体-用”悖论。
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对于胡塞尔来说,真正人性的东西是自由”(当然对于许多现代思想家来说,人同样意味着自由)。但“人即自由”这个命题古希腊人未必就已经认识得十分清楚了,有鉴于此,才有人专门写了《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而胡塞尔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似乎对古希腊哲学过于溢美了。当然,胡塞尔只是在拿古希腊说事,胡塞尔立义的出发点实在在于批判近代科学,于是,在“人是自由”这个命题的拷问之下,号称“唯物的”现代科学的“人为的”的本质才终于原形毕露。这就是说,如果科学不是以“服务”于人的自由为目的,那就等于对人没有服务(没有“为人”)。近代科学是“造福”于人的幸福生活——小康社会的学问,却不是造就人的自由生活——大同世界的学问。就此而言,科学既是功利的又是非功利的,就科学与自由的关系言,科学与为人的目的无缘,就科学服务于人的幸福生活言,科学始终目的鲜明。
问题在于,现代科学特别是基础理论科学(不是技术)从来讳言自己的功利性质,而自认为是纯粹的无(外在)目的或以自身(知识)为目的的学问,甚至自诩为古希腊爱智慧的嫡传。现代科学的确是发展了古希腊的爱智传统,但正如胡塞尔所言这种发展是片面的。可以说,由于脱离了古希腊人爱智传统整体的“为人”氛围,现代科学的无目的性、非功利性就演变成一场最大的科学骗局。现代科学的发展的确有赖于将自身设定为无目的、非功利的学问,舍此,科学无以进展,但是,从科学的整体观之,科学最终是功利性的、目的论的。就拿顾颉刚的纯粹学问来说,无论他的“累层造成的中国史”的假说,还是他的孟姜女传说研究,那一项不有助于传统信仰的破坏(层累说)和现代“人民国家”理念的确立(孟姜女研究)。现代科学把自己一分为二:理论的和应用的,从而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在这点上,爱东说的没错。但也正是以此,隐藏了巨大的危险,即对自由责任的遮蔽。这就是说,自由不仅是人的天赋权利,同时也意味着人必须承担起自由的责任。科学在攫取了自由的权利(“为……立法”)的同时却放弃了本应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自由漂浮的、摆脱了责任的行为”(黑尔德),而由于放弃了责任,科学能够行善,也能够作恶。两次世界大战都是20世纪的人类浩劫,对于这些现代性大屠杀的反人类罪,现代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人文学术)难辞其咎。
由于学问整体的一分为二,进而科学自身的一分为二,理论和应用的两难成为进入现代以来各国学者的普遍苦闷,为此,韦伯曾先后写了《学术与政治》的两篇文章专门讨论这个问题,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则描述了现代中国学者在“求是与致用”两难之间的徘徊与彷徨。但顾颉刚还只是在纯粹(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学内部讨论科学本身的一分为二的问题,而王国维的名言“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才真正触及到了现代学术(学人)的整体(人格)分裂的根本问题。就此而言,爱东用顾颉刚的例子回应宗迪的质疑就有避重就轻的嫌疑。科学内部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分工的合理性不能替代我们对于人类知识整体分裂的不合理的质疑。
正如爱东所言,现代科学的分工使得科学的理论研究不再负有价值承担的责任,价值中立、价值无涉成为理论研究至高无上的准则。而这正是一步险棋。因为理论研究是应用研究的基础且必有一天会成为应用研究的具体前提,因此,如果不讨论价值问题,理论研究就有可能把应用研究引上斜路(当然也会引上正路)。实际上,任何无目的、非功利的基础研究也都是以一定的价值论目的为前提的,没有没有价值前提的纯粹理论研究。回想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意识形态的松动,学术自主日益从可能变为现实,学者们欢呼纯学术时代的到来,但现实的情况是,纯粹学术并没有出现,只是新的价值论代替了旧的价值论(比如民族论的民俗学代替了阶级论的民俗学),因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不可能没有价值前提,无论你想不想要。19世纪的起源研究为20世纪的结构功能研究所代替,不是因为起源研究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不是因为起源研究的结论被证伪了(波普尔甚至认为只有能够被证伪的才是科学的),而是因为学者们最终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钻研,因为他们发现历史起源的问题始终与共同体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论证联系在一起。
科学研究一定以特定的预先设定(预设)为前提以“干预对象”,无论应用研究还是理论研究,概莫能外,应当说,这正是人之为人的自由的体现,康德以降,多有论之,但直到知识社会学、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兴起,人们才真正开始认真地反思科学自身的价值预设问题,而不再把价值预设当作哲学家的任意思辨。但即使如此,人们仍然相信,客观实在仍然是检验预设的最终标准(符合论),因此价值前提的自由决定的作用在客观标准面前最终仍被取消了,现代科学正是藉此“客观性”最终获得了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也正是通过客观性的合法性,科学遮蔽了自身的有缺陷的自由,即理性的不负责任的自由滥用、误用。一旦我们把科学狭隘地理解为仅仅是工具和方法,完全用工具、方法作为对科学的定义,似乎科学就意味着无价值、无预设的方法,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我们就真的放弃了科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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